证券代码:600052证券简称:东望时代公告编号:临2025-152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28375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9116
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由于公司董事长吴凯军先生因公出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张舒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董事长吴凯军先生、董事张康乐先生、董
事周卫国先生及独立董事张宇佳女士因公出差。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张瑜女士、财务负责人陈艳女士、副总经理朱晨先生
及副总经理徐飞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32227201 99.8166 488102 0.1466 122200 0.0368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32216801 99.8135 498402 0.1497 122300 0.0368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32217001 99.8135 498202 0.1496 122300 0.0369
4.01、议案名称:与东阳金投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8054983 99.4336 493102 0.4537 122300 0.1127
4.02、议案名称:与跃动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08060083 99.4383 489802 0.4507 120500 0.1110
5.01、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合同(2025年12月)》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2697762 99.0208 497802 0.7861 122200 0.1931
5.02、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合同(2025年4月)》之补充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2499162 98.7071 696402 1.0998 122200 0.193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与东阳金投及其控制企业
4.014896135298.75864931020.99461223000.2468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跃动新能源日常关联交
4.024896645298.76894898020.98791205000.2432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合同
5.01(2025年12月)》暨关联360413185.322349780211.78471222002.8930
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合同
5.01(2025年4月)》之补充协340553180.620869640216.48621222002.8930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4.01、4.02、5.01、5.0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关联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未计入应回避议案的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德芳、王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