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证券简称:东望时代公告编号:临2025-142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基于公
司经营与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首席合伙人陆士敏上年末合伙人数量68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359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0人
2024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7281.44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6684.46万元客户家数73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193.46万元(含 A、B 股)审 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宁波圣莱达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需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何时开始何时开始何时开始为近三年签署或项目组成员姓名注册会计从事上市在本所执本公司提供复核上市公司师公司审计业审计服务审计报告情况项目合伙人何亮亮2014年2007年2007年2025年4家何亮亮2014年2007年2007年2025年4家签字会计师陈斯奇2018年2012年2012年2025年6家质量复核人李倩2015年2005年2014年2025年3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众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始创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金融中心 A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先生。
2022年至2024年,中兴财光华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中兴财光华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前后任审计事务所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众华具备相关审计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聘请众华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