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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052证券简称:东望时代公告编号:临2025-10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望时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数智”)51%股权。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就该股权转让事项出具的批复。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30日,东望数智51%股权在金华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产交所”)挂牌转让。202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金华产交所的通知,东阳市众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信息”)以

2555.10万元的交易价格成为东望数智51%股权的受让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1、临2025-094、临2025-103)。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股权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众鑫信息签署《股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东阳市众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浙江东望时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企业”)的51%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完成实缴。

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2、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5年7月3日经金华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方,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3、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网络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

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伍拾伍万壹仟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5551000.00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按照甲方和金华产权的要求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指定账户。

3)乙方向资金结算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行为,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约

定的转让价款的付款义务。

4)转让价款的清算及划转方式为:金华产权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后5个工作日内,由金华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4、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

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金华产权在收到甲乙双方签章的本合同且乙方在完成付清本合同所涉全

部款项与甲方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金华产权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3)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金华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移交工作。乙方至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

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至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按总

转让价款的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及因本合同履行发生诉讼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5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2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事由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每延期一日,向乙方

支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1%的标准向己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无正当事由未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股权登记手续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登记超过15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

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未获批准等情形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6)违约方尚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发生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东望数智已于2025年8月11日完成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望数智股权,东望数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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