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025年12月目录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议案四:关于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
议案五: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申请注册 DFI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17
议案七: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8
议案八: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8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
大厦 A栋 11楼 1109号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的议案
6. 关于申请注册 DFI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7.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投票表决。
五、会议秘书组统计投票表决(现场+网络)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七、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对前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存在的个人原因离职、退休、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公司业绩未达标等情形的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分别回购625622股、37406322股,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3日、2025年9月22日完成股票注销。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的股票进行授予登记,此次新增发行股票71626000股,已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登记。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事项,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40589339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840589339元。
二、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原任期至2025年11月1日届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后,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监事蔡雅莉女士、职工监事余玉仙女士在第九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4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监事会”章节及“监事”“监事会”等相关表述,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责;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小节;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
订为“股东会”;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修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条款;明确
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等其他根据法规进行的细节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5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针对最新《公司法》的落地全面
修订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法规体系,更新了较多监管规定,公司根据最新法规和公司实际,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监事”“监事会”等相关表述,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责;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
修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条款;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要求等其他根据法规进行的细节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
27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以上两个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6议案四:关于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金控”)为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供应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包括担保、保理以及其他类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
鉴于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象屿金控续签《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由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继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供应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包括担保、保理以及其他类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
由于象屿金控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年度公司向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租赁与物业服务类、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0月31日,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时点余额为15亿元人民币,年度内最高余额未超过50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7MRP0A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8日
7注册地、办公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屿南
四路 3号 C栋 10层 01
法定代表人:廖世泽
注册资本:43.8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供应链管理;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
其主要子公司及其经营范围如下:
主要子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
23.8亿元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运营有限公司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深圳象屿商业保理
4亿元保理业务/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
有限责任公司小额贷款服务(在厦门现代物流园区内办理厦门象屿小额贷款
4亿元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及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
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厦门象屿金象融资
13.8亿元定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租赁有限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
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
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厦门象屿融资担保
1亿元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范围为诉讼保全担
有限责任公司
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
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
的投资)
(二)象屿金控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8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567118.923109516.25
负债总额2100752.951990198.09
净资产1466365.971119318.16
2025年1-9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196570.79219378.95
净利润75227.5594407.15
注:2024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
1、担保服务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融资、履约等提供担保。
担保费率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由项目各方按照担保行业市场化标准协商确定。
2、保理服务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公司推荐的客户(供应链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原料采购、成品销售、仓储运输等多方位客户),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对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采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其他项目的保理方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保理费率以及保理融资利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由项目各方按照保理行业市场化标准协商确定。
3、其他类金融服务
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同探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
创新型服务,针对公司供应链业务的最新模式和发展方向,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对于其他类金融服务,双方将进行事先协商,并按项目订立协议,相关费率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由项目各方按照行业市场化标准协商确定。
9(二)额度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及类金融服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三)期限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协议的主要条款进行修订,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象屿金控系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相对其他类金融机构,对公司供应链业务模式和发展战略的了解更加深入,而且拥有专业的供应链金融及类金融服务操作平台,能够为公司的供应链业务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和类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控
制业务风险,提升供应链金融整合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竞争力。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关于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10议案五: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兴耀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耀航运”)完成增资
扩股后将会成为参股子公司,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拓威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兴耀航运100%股权,兴耀航运主营航运、船舶营运等业务,为快速切入化学品船赛道,弥补公司在化学品船经营领域的空白,其于2025年4月竞拍取得一艘化学品船。基于化学品船的经营和管理存在一定准入门槛,公司与外贸化学品船领域头部企业展开合作接洽,最终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引入产业投资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
共同参与船舶运营。本次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完成后,兴通股份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兴耀航运51%股权,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持有兴耀航运49%股权,兴耀航运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股东双方经协商拟定,在兴耀航运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根据兴耀航运经营需要,股东双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用于银行授信,其中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0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兴耀航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竞拍化学品船,通过子公司为其提供了约1.05亿元人民币借款。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兴耀航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借款会被动形成对外的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由于兴耀航运初期运营需要资金且申请银行授信需要一定时间,双方股东协商同意在银行资金到位前按同等条件承担其出资比例部分的借款。按此约定,新股东兴通股份将提供上述借款本息51%,用于兴耀航运归还公司前期借款,公司对兴耀航运的借款金额按新持股比例也同步减少。因此,在兴耀航运归还公司前述借款后,公司拟与兴耀航运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为其继续提供不超过5300万元的财务资助,时限不超过5个月,利率为3.5%。本次同比例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将积极跟踪兴耀航运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其资金用途,敦促兴耀航运履行还款义务,控制资金风险,
11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2、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要素
(1)增资扩股的交易要素交易事项(可多□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选)√其他,具体为:增资扩股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可多选)
交易标的名称香港兴耀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是否涉及跨境
√是□否交易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美元):317.4046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协议生效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安排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
□是√否对赌条款根据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闽建友评报字第2025201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兴耀航运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047.42万元,评估值为1931.52万元(按7.2:1汇率估算,折合美元约268.27增资作价依据万),减值额为115.90万元,减值率为5.66%。兴耀航运注册资本为304.9574万美元,公司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增资,注册资本拟增资扩股至622.362万美元,对外公开募集资金为317.4046万美元。
(2)对外担保的交易要素被担保人名称香港兴耀航运有限公司
不超过5300万元,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担保对本次担保金额协议约定为准。
象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是□否√不适用:股东双方同比例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保_
(3)财务资助的交易要素被资助对象名称香港兴耀航运有限公司
√借款
□委托贷款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_不超过5300__万元
12资助期限_不超过5个月
□无息资助利息√有息,_3.5%/年协议规定,一旦发生异常事件,公司有权要求兴耀航运在五个担保措施工作日内提供足以令公司满意的额外保证或担保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兴通股份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兴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投资”)持有兴耀航运的股权,兴通股份和兴通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组织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 _91350505705245753B___
代码□不适用
成立日期1997/12/18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8-9楼
主要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8-9楼法定代表人陈兴明注册资本32500万人民币
许可项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主营业务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租赁;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
陈兴明24.35%控制人
兴通股份成立于1997年12月18日,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3209。兴通股份主要从事为全球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运输,包括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兴通股份是中国船东协会化工品运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副会长单位,是福建省三大航运领军企业之一。
简介目前,兴通股份控制的各类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49艘,总运力达67.14万载重吨。国内航线通达全国沿海及长江、珠江中下游水系,与荣盛控股、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中国航油、中国中化、中海壳牌、福建联合石化、盛虹炼化等知名企业
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国际航线覆盖东北亚、东南亚、中东、
地中海、欧洲、美洲等地区,主要客户有 Petrobras、Saudi Aramco等国际知名企业。
兴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XINGTONG INVESTMENT (HK)法人/组织名称CO.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唯一业务识别码75569354___
13□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3/08/01
ROOM 1450 14/FETON TOWER 8 HYSAN AVENUECAUSEWAY注册地址
BAYHK
ROOM 1450 14/FETON TOWER 8 HYSAN AVENUECAUSEWAY主要办公地址
BAYHK法定代表人柯文理
注册资本 USD 1000000.00
船舶买卖、船舶管理、船舶运营业务、股权投资、资本主营业务运营管理
兴通股份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100%持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有
兴通投资为兴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以下列示兴通股份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自身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具体为
2024年度/2025年1-9月/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经审计)
总资产43.6056.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4733.24
营业收入15.1511.83
归母净利润3.501.94
三、被担保对象/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名称香港兴耀航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香港唯一业务识别码为73750430
成立时间2022/1/24
8/F WAH HEN COMMERCIAL CENTRE NOS.381- 383 HENNESSY
注册地
ROAD HK
8/F WAH HEN COMMERCIAL CENTRE NOS.381- 383 HENNESSY
主要办公地点
ROAD HK
注册资本 USD3049574.00
主营业务船舶运营、船舶管理、船舶买卖、船舶租赁
股权变更完成前:香港拓威贸易有限公司10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股权变更完成后:兴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51%,香
14港拓威贸易有限公司49%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变更完成后)
□其他:______
2024年度/2024年2025年1-9月/2025项目12月31日(经审年9月30日(未经计)审计)
资产总额725.2914514.9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728.0512439.32
资产净额-2.762075.57
营业收入0.00664.17
净利润-2.76-89.12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有,________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担保对象/资助的信用等级及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兴耀航运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兴耀航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本次借款、对外担保均按股东双方持股比例进行,符合行业惯例。股东方资质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其基本信息具体可查看上文“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内容。
四、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伍仟叁佰万元零角零分( CNY53000000.00 )具体借款本金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年化(含税)3.5%。
利息自借款本金发放至兴耀航运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至全部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3.借款期限
兴耀航运应于合同项下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5个月内(以下简称“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154.其他
(1)因办理本合同项下借款及还款事宜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规费及其他费用成本,均由兴耀航运承担。
(2)一旦发生兴耀航运未如期还款/经营异常等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异常事件,公司有权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a: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到期,兴耀航运应立即清偿;
b:要求兴耀航运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足以令公司满意的额外保证或担保;
c: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要求兴耀航运自公司通知之日起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兴耀航运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d:开展其他必要的救济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作为被担保人的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是按股东双方同比例担保/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后,前述借款被动形成公司对参股公司兴耀航运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时限较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担保、财务资助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35.56亿元(未经审计),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没有超额度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且到期未偿还的情况。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16议案六:关于申请注册 DFI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层管理要求,公司属于第二类成熟层企业,成熟层企业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
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简称DFI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 2024年 4月已拿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 DFI债务融资工具的批文,有效期二年,即将于2026年4月到期,为方便公司后续债券业务的操作,公司拟在前期批文到期前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继续申请注册 DFI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分期、分品种发行。
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发行的具体条款、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关于申请注册 DFI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17议案七: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五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对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检查,并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吴捷先生、齐卫东先生、邓启东先生、林俊杰先生、曾仰峰先生、王剑莉女士、蔡圣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山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
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名王伟女士、刘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薛祖云先生、刘斌先生、宋华先生、吴翀先生、刘志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18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吴捷,男,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总监、总裁助理;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目前持有120万股公司股票。
齐卫东,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贸易中心管理本部及贸易事业部总经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目前持有273.28万股公司股票。
邓启东,男,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曾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目前持有191.37万股公司股票。
林俊杰,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曾仰峰,男,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风险控制中心副总经理、风险管理总监、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总裁助理。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剑莉,女,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综合部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财务负责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蔡圣,男,1982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曾任上海闽兴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青岛象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伟,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
19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陆运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陆运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晋,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油品业务部部长,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薛祖云,男,1963年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福建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退休教授。现任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斌,男,196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会计学科)。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宋华,男,196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供应链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吴翀,男,1981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志云,男,1977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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