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立信所成立于2011年,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5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所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
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萌,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芳,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鸣,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三)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
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业务咨询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立信所制定了《重大事项咨询管理制度》《重大会计审计技术问题请示相关要求和流程》《重大风险问题及事项请示》等,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审计技术问题咨询、重大风险问题及事项等咨询机制和责任进行了规定。
2025年年审过程中,立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专业
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二)意见分歧解决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立信所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总体管理制度》《项目合伙人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责任管理制度》《风控所长复核工作管理制度》《报告意见分歧处理制度》《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等,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分歧及处理机制进行了规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复核人、风控所长、复核合伙人)与项目组
的意见未达成一致时,应由各地区总部质量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处理,同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备,达成一致意见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后方可出具报告。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
相关要求,立信所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总体管理制度》《项目组内部复核管理制度》,在保证质量复核人员胜任能力的同时,明确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方面的责任,规范项目质量复核相关工作。对复核范围、复核人员、复核的实施、复核分歧的解决及复核记录作出明确要求,并强调只有完成项目质量复核,才能签署业务报告。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已按上述相关规定完成项目质量复核,能够保证项目质量。
(四)项目质量检查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立信所制定了《监控与整改程序管理制度》《风控复核人员复核工作管理制度》《风控所长复核工作管理制度》《高风险审计项目管控制度》,以规范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的监控,其中对业务项目质量监控包括项目质量检查。
项目质量检查涵盖了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的遵循、从业务承接到出
具报告是否遵循了事务所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循执业准则和事务所规定等方面。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立信所制定了《监控与整改程序管理制度》,能及时识别出质量管理体系的缺陷,并采取适当行动进行整改。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
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六)其他方面
立信所在业务开始前,与公司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与关联方交易等。立信所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配备了专业的项目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5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如下:
起诉人被诉人诉讼事件诉讼金额诉讼结果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
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金亚科技、周尚余500万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投资者2014年报
旭辉、立信所元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所、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所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所对
2015年重
保千里、东北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组、2015年投资者证券、银信评1096万元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报、2016年估、立信所等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报
立信所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所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所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