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证券简称:古越龙山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黄酒博物馆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73122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9.198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吴炜先生、罗譞先生、毛健先生因
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晓钧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管均列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57175182 99.9616 137000 0.0383 100 0.0001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57175282 99.9616 137000 0.0384 0 0.00003、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57175182 99.9616 137000 0.0383 100 0.0001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57175182 99.9616 137000 0.0383 100 0.0001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57220182 99.9742 92000 0.0257 100 0.00016、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57175182 99.9616 137000 0.0383 100 0.0001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57220182 99.9742 92000 0.0257 100 0.0001
8、议案名称: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57172282 99.9608 139900 0.0391 100 0.0001(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比例序(%)数(%)号
5公司2021年度2259606599.5940920000.40541000.0006
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1年度2255106599.39571370000.60381000.0005
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聘请20222259606599.5940920000.40541000.0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以下股东(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份数共357312282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1-8项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勤芝张子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