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证券简称:海信视像公告编号:2026-02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等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涉及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与其开展关
1/3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继续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方雪玉、李炜、李敏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2025年12月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共同使用。
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改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助于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方雪玉、李炜、李敏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海信2/3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并进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