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证券简称:海信视像公告编号:2025-05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业务。
*交易限额存款(最高余额、含利息)40.00亿元
贷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10.00亿元
信贷业务(最高余额,含利息、手续费)票据贴现等融资类业务利息0.20亿元
结售汇1.00亿元
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业务0.10亿元协议有效期1年不低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类似存款存款利率范围之存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类似贷款贷款利率范围
之贷款利率*海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董事亦担任海信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继
续与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业务,各类金融业务的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类别本次预计金额存款(最高余额、含利息)40.00亿元
贷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信贷业10.00亿元务(最高余额,含利息、手续费)票据贴现等融资类业务利息0.20亿元
结售汇1.00亿元
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业务0.10亿元
注: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共同使用。
(二)海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董事亦担任海信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财务公司名称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1788291XT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88 号海信国际中心 A座 27层法定代表人于芝涛注册资本130000万元成立时间2008年6月12日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海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关联关系
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董事亦担任海信财务公司董事。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093389.082117821.40
负债总额1579310.611593620.44
净资产514078.47524200.96
营业收入33269.0720672.32
净利润18729.3116363.49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海信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与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平公允地执行。公司结合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参考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经合理判断,海信财务公司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9月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400000.00万元400000.00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64525.64万元78490.74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78490.74万元44404.90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264418.16万元263699.79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0.20%-1.75%0.20%-1.75%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100000万元100000万元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0万元0万元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0万元0万元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0万元0万元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不适用不适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条款名称条款内容
甲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议方
乙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接受乙方在其业务范围内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开具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服务、结售汇服务、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服务及监管部门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服务内容具体业务如下:
1、甲方在乙方的存款每日日终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利息);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等信贷业务每日日终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利息及手续费);3、甲方在乙方办理票据贴现等融资类业务,贴现等融资类业务利息每年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甲方在乙方办理结售汇服务,结售汇金额每年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
5、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服务,服务费每年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1、定价政策:
(1)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类似存款之存款利率;
(2)甲方在乙方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对类似
贷款之贷款利率,甲方在乙方办理电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手续费不高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的手续费标准;
(3)甲方在乙方的贴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利率为基础
参考市场水平确定,不高于向甲方提供该服务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的贴现利率;
定价政策和定价
(4)甲方在乙方办理结售汇服务水平(含汇率水平)不逊于向甲依据
方提供该服务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含汇率水平);
(5)乙方根据指令向甲方提供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或同类代理机构的服务收费标准。
2、定价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再贴现利率、票据贴现市场
利率、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资金收支结算手续费和代理类服务费之市场水平。
本协议约定之交易乃于甲乙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
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1、风险评估:
作为专门为海信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乙方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并根据监管规则提供金融服务,需满足资本充足率等规定。
乙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与乙方开展金融业务前,甲方对乙方风险评估和控制进行了风险监测及评估,未发现存放在乙方的存款存在风险事项。甲方措施将持续对乙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存放在乙方的存款资金安全。
2、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甲方与乙方发生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甲方将依据《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防范和处置相关风险。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海信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
款、结售汇等金融服务,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利用海信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方雪玉、李炜、李敏华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七、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根据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金融服务协议》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外,公司未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