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证券简称:海信视像公告编号:2026-02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基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相关
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2025年12月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额
度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海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董事亦担任海信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2025年12月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
1/5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各
子公司、分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共同使用。
(二)海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董事亦担任海信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
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财务公司名称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1788291XT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88 号海信国际中心 A座 27层法定代表人于芝涛注册资本130000万元成立时间2008年6月12日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海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关联关系
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董事亦担任海信财务公司董事。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2/5资产总额2250205.451987682.88
负债总额1713850.021459392.14
净资产536355.42528290.74
营业收入11550.6626567.58
净利润5283.0120416.27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海信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此前未与其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与其开展的其他金融业务合法合规、公平公允地执行。公司结合海信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参考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经合理判断,海信财务公司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项目2025年度2026年1-6月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400000.00万元400000.00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78490.74万元75120.19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75120.19万元93024.37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332679.93万元189487.33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0.20%-1.17%0.20%-1.17%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100000万元100000万元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0万元0万元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0万元0万元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0万元0万元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不适用不适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3/5公司拟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条款名称条款内容
甲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议方
乙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有效期自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乙方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甲方及纳入甲方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日常
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服务内容2、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的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
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1、定价政策:保理融资费率参照同时期同类业务市场化融资利率,
定价政策和定价具体保理融资费率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依据
2、定价依据:参考市场费率水平,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1、风险评估:
作为专门为海信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乙方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并根据监管规则提供金融服务,需满足资本充足率等规定。
乙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与乙方开展金融业务前,甲方对乙方风险评估和控制
进行了风险监测及评估,未发现存放在乙方的存款存在风险事项。甲方措施
将持续对乙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
2、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甲方与乙方发生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甲方将依据《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防范和处置相关风险。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海信财务公司作为海信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比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能够为本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从而更好地满足公司加
4/5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的需求,提升公司资金管理水平。
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改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助于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方雪玉、李炜、李敏华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七、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根据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金融服务协议》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金融业务及经股东会批准的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