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
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二)人员及业务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的人员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金融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
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炜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质量复核合伙人:孟祥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圣烽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1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11月18日,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12月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
委员刘清亮先生赴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走访调研,与公司的前后任主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强调外部审计机构要深入把握公司财务、内控和风险管理情况,避免主审负责人的频繁更换,为推动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发挥专业作用。
2025年11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为公司过往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此议案。
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位委
员、独立董事参加的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国投资本2025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计划阶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计划所做的汇报以及其他事项所作的说明。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独立董事参加的2025年报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会,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国投资本2025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完成阶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完成阶段所做的汇报以及其他事项所作的说明。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特此报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