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6-080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47064股。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 12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7064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3%。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 12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 2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4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 2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及《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2年 2月 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11日至 2022年 1月 20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同时披露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6、2022 年 3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3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公告前 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9、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60人,共计 1760.63万股限制性股票。
10、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1、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2022年 11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0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3、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44人,共计 118.33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2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 12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3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 12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 12月修订稿)的议案》。
16、2024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4年 3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7、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 2024年 4月 18日上市流通。
18、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4年 10月 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9、2024年 11月 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 2024年 11月 28日上市流通。
20、2025年 3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5年 3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1、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 2025年 4月 18日上市流通。
22、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5年 10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3、2025年 11月 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 2025年 11月 28日上市流通。
24、2026 年 3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6年 3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5、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于 2026年 4月 20日上市流通。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登记日期 授予人数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 4月 18日 260人 7.54元/股 1760.63万股首次授予
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 11月 28日 44人 10.65元/股 118.33万股预留授予
合计 304人 / 1878.96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日期 解锁人数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股)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2024年 4月 18日 255人 5791744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2024年 11月 28日 41人 366801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2025年 4月 18日 243人 5410977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 2025年 11月 28日 40人 347068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 2026年 4月 20日 239人 5247497除限售期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6年 11月 27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 1/3限售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 1/3限售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 1/3限售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售条件。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84%,且不低于对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标企业 75分位值或同行业均值; (1)公司 2024年净资
(2)以 2020年为基准,2024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 产 收 益 率 为
低于 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或同行业均值; 13.74%,且不低于
(3)2024年ΔEVA>0。 对标企业的 75分位
注: (12.85%);
(1)“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以 2020 年为基
均净资产收益率。 数,公司 2024年利
(2)ΔEVA=当期 EVA-上期 EVA。 润总额复合增长率
(3)华润双鹤属于A股证监会行业中“制造业-医药制造 为 11.33%,且不低业”类企业,因医药制造业行业波动性较大,为增强可 于 同 行 业 均 值比性,将剔除行业中“ST/*ST、B股、数据异常值及极 (2.18%);端值、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后的 130家企业作为同行 (3)公司 2024 年Δ业公司。如因同行业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 EVA 为 3.38 亿化、重大资产重组等导致经营业绩不具备可比性的特 元>0。
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及说明。
4.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 考核达成情况:
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效得分确定其解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 票激励对象 44人,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其中:
(1)解除限售期内年度绩效得分若为 90 分及以上,则 (1)40 名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 2024 年度绩效得分
(2)若为 80 分(含)-90 分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 90%份 均为 90分及以上,额; 可解除当期全部份
(3)若为 70 分(含)-80 分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 80%份 额;
额; (2)4 名激励对象因
(4)若为 70分以下则取消当期全部限售份额,当期全 组织调动、离职等原
部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因不再符合激励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件,公司已对其持有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事项前 1 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 回购注销,本次不予值予以回购注销。 办理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4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706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具体如下:
已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 本次解除限售数
人员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量占已获授限制
(股) (股) 性股票比例核心骨干人
(40 1041200 347064 1/3员 人)
合计 1041200 347064 1/3
注: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 4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347064股。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已经董事会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10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