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2证券简称:华润双鹤公告编号:临2025-115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
资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
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承兑汇票业务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
元(包含2亿元),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存款业务余额不超过3亿元(包含3亿元);理财业务年度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2亿元),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融资业务年度总额不超过3亿元(包含3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2.61亿元;未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承兑汇票、
融资业务,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珠海华润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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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的议案》,理财业务现已到期,其他业务将于2026年5月到期。
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展银企战略合作,拟在关联公司——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
务:承兑汇票业务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元(包含2亿元),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存款业务余额不超过3亿元(包含3亿元);理财业务年度
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2亿元),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融资业务年度总额不超过3亿元(包含3亿元)。前述业务事项中理财业务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承兑汇票、存款和融资业务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陆文超、白晓松、赵骞、于舒天、徐辉、田美圆回避表决,除前述关联董事外的5位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司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四)过去12个月内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2.61亿元;未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珠海华润银行理财产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珠海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方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北城东三路88号1栋
法定代表人:钱曦
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269667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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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珠海华润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珠海市12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原名珠海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市商业银行”);2009年4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组珠海市商业银行成为其控股股东。2011年3月,珠海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珠海华润银行已在珠海、深圳、中山、佛山、东莞、惠州、广州、江门、肇庆设立10家分行、130家支行,控股百色右江华润村镇银行,并在深圳设立资金运营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普惠金融中心。截至2025年6月30日,银行股东总数为139户,持股比例占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424680000049.77%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55661405318.24%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93396843110.95%
珠海市海融投资有限公司8423332769.87%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80149545.02%
注: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更名为南方电网产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更。
珠海华润银行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1.32亿元,净利润4.4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329.37亿元,资产总额4340.40
4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亿元,负债总额4011.02亿元;资本充足率13.1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36%,不良贷款率为1.65%;拨备覆盖率达172.70%。
珠海华润银行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42亿元,净利润
4.71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净资产为357.66亿元,资产总额
4509.55亿元,负债总额4151.89亿元;资本充足率13.12%,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9.74%,不良贷款率为1.64%;拨备覆盖率达164.14%。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承兑汇票业务
1、业务范围
开具承兑汇票和公司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贴现业务。
2、定价原则
珠海华润银行承诺给予公司最优惠的承兑汇票开票手续费率和
贴现利率,即在市场指导价格下,珠海华润银行提供的开票手续费率、贴现利率将不高于公司其他合作银行的贴现利率(贴现利率受贴现业
务发生时的市场资金成本、贴现规模以及国家调控政策影响而相应变动)。
3、年度规模
在珠海华润银行年度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2亿元(包含2亿元)的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二)存款业务
1、业务范围
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期限不高于3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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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3、年度规模
在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包含3亿元)。
(三)融资业务
1、业务范围
融资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保函、
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海外代付、信用证押汇、进口押汇、
远期结售汇等)、投债及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2、定价原则
不高于公司其他合作银行的融资利率和手续费。
3、年度规模
在珠海华润银行年度银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包含3亿元)。
(四)理财业务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在不影响日常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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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类型:珠海华润银行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3)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包含2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4)收益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等级。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公司通过对珠海华润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分析及近
年与珠海华润银行的合作,加深了对珠海华润银行经营情况、管理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未发现珠海华润银行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风险。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可能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存续期的
理财产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对每一笔理财业务,公司管理层都在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决策。
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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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有助于公司和珠海华润银行建立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为未来的发展寻求更多的金融支持。
珠海华润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不良贷款率低,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
公司通过与珠海华润银行的合作,取得较优惠的费率和存款率,有利于公司及时补充营运资金,加强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开展的理财业务不超过2亿元(包含2亿元),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委托理财的购买和收回会影响现金流量,产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流入,委托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会增加公司净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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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存款、理财和融资业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陆文超、白晓松、赵骞、于舒天、徐辉、田美圆回避表决,除前述关联董事外的5位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司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2.61亿元;未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珠海华润银行理财产品。截至11月30日,存款余额为1.93亿元。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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