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2026年 9月 24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 9月 24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4日(星期四)上午 9点 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9月 2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1、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 1号公司会议
室
2、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议程:
序号 审议内容
1 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 9月 24日
议案一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当前股本规模、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公司制定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2026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0831454.25元,合并实现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946273971.18 元 , 对 股 东 实 际 分 配 股 利
393618959.31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 润 为 5741126058.49 元 , 合 并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0946520633.61元。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
若根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038582511 股,扣除已回购拟注销的 10059 股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数量 10385724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103857245.20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占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98%,完成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637268813.29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10842663388.4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 9月 24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 9月 19日
附件:《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 9月 24日
议案二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发放,津贴标准为每人人民币18万
元/年(税前)。津贴发放不与本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仅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的固定报酬。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公司股东或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担任其
他职务并在所任职单位领取相应报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六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 9月 24日十。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年度业绩评价结果兑现,其中百分之二十递延三年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及公司制度享受社会保
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如有变化或未提及的其他特殊情况,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制度规定执行。如本方案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 9月 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