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3名委员均
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期期初至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及非独立董事毛献伟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11月14日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崇延女士、张大林先生及董事毛献伟先生组成,其中曹崇延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审计工作、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计划的初步沟通,就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及期限进行了沟通与磋商。
(二)2025年1月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1、听取公司总经理关于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2、关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事项,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围绕2025年定向增发项目,认真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四)2025年2月2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关于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会计报表
的相关事项,并发表审阅意见。
(五)2025年3月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为:年审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年报审计的初步情况和管理意见。
(六)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审议《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及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七)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审查公司提交的《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发表审核意见。
(八)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
内容:审查公司提交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发表审核意见。
(九)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
要内容:审查公司提交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发表核意见。
(十)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审查公司提交的《关于协议受让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安徽皖维可降解膜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并发表核意见。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会计师进场前、进场后均保持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关于年度审计的范围、审计计划,讨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行业发展状况等,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披露的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沟通。年审工作中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要求公司审计部密切关注外部审计的进展情况,并充分发挥好审计部的沟通协调作用,确保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质,自合作以来,一直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度,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分别从对
定期报告的审核、对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检查、对经营管理相
关的专项审计等方面开展细致工作,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并督促公司对工作中发现的缺漏与过失进行补救与追责。我们认为公司内审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展开,发现运营与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均进行了详细的审阅,对其中的数据变化情况向公司进行问询,我们认为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当期的企业经营状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适当性,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规范运作,积极推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了与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行业状况、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内控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事先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新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转型发展、管理优化、改革变革等提出意见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职、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并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支持,对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估,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
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