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公告编号:临2025-06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即将6年届满,崔鹏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约5年,为保持独立董事任期的一致性,崔鹏先生申请提前离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戴新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尤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崔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和崔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战略发展等方面贡献了宝贵的专业智慧与辛勤付出,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鉴于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曹崇延女士、张大林先生和汪峰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认为:
候选人曹崇延女士、张大林先生和汪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禁止任职情形,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不存在与公司或其关联方利益冲突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胜任拟任的职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名曹崇延女士、张大林先生和汪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由第九届董事会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选举。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崇延,女,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教授。1995年
3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师;2001年
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党支部书记;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
2、张大林,男,1968年出生,法学硕士,律师,中国证监会第
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199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被分配至安徽省司法厅所属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原名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历任律师、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暨管委会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汪峰,男,1981年出生,理学博士,教授。2003年本科毕
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化工学院;2006年硕士毕业于浙江大学药学院;
2009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理学院,获理学博士学位,导师为黄飞鹤教授;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在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从事博士
后研究工作,师从于著名超分子化学家 E.W.(Bert) Meijer教授;2011年底回国后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工作,现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超分子聚合物的设计、可控制备与功能化,迄今已在 SCI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论文多次被同行大段评述和引用,入选爱思唯尔“2014年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获2011年全国优博论文提名并入选中科院青促会会员,并于2019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设的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