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公告编号:临2025-03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司研发中心7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各项报告和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暨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聚乙烯醇简称 PVA,具有多元醇的典型化学性质,能进行酯化、醚化及缩醛化等反应,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及良好的绝缘性、成膜性、气体阻隔性、水溶性等独特的性能,被广泛应用于纺织、食品、医药、薄膜、建筑、木材加工、造纸、印刷、化妆品、农业、冶金、石油开采等行业。目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 PVA 生产国,产能约 110 万吨,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 PVA 出口国,2024 年 PVA 出口量创历史新高,达到 21.02 万吨,同比增长约 14.3%,国内 PVA 产能正在向国外释放。
2008年以来,公司通过构建安徽本部为一体,广西皖维、蒙维
科技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部署,始终坚持 PVA 主业,坚持创新驱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内 PVA 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近几年,受国际政治环境和贸易争端影响,化学品市场总体供大于求,PVA 行业现有厂家“同质化”竞争加剧,经营状况两极分化,上游原料企业为延伸产业消纳产能,摩拳擦掌“入局心切”。现有 PVA 部分生产厂家已扩产或有扩产计划,对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构成实质性威胁。“内忧外患”叠加外部形势跌宕,公司发展到了“危中寻机”的关键时刻。为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军地位,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公司于2023年底成立调研组,基于“西进东出”战略导向,针对国内乙烯资源变化,行业新一轮竞争趋势以及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为公司“十五五”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提供意见建议和决策依据。
经过一年多的充分调研,公司认为沿海地区石油炼化装置规模不断扩大,叠加新能源政策下“减油增化”的发展趋势,国内乙烯产能急剧增加,乙烯价格大幅下降,以乙烯为原料合成醋酸乙烯生产PVA 的成本优势逐渐显现,并且乙烯法 PVA 具有品质好、性能优、低碳等特点,更适用于精细化、高端化下游领域,是行业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同时,沿海港口区位优势独特,建有丰富的风光绿电资源,低碳理念突出。物资竞争性采购渠道多元,原料、能源要素充沛,交通发达便利,尤其是醋酸甲酯(PVA 的副产物)、醋酸等液体化学品海运费用低,产品综合成本优势大。海陆兼顾,购销能够同步辐射国内外市场,发展空间广阔,是企业面对新一轮行业洗牌、优化战略布局、抢抓发展先机的重点选择方向。基于调研成果,公司认为在当前时机,依托我国沿海石化乙烯和港口资源,投资建设新的 PVA 产业基地,能够充分发挥乙烯法 PVA 路线的综合竞争优势,抢占行业发展前瞻性布局,有利于企业加快高端化、绿色化转型,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通过对相关园区投资要素保障、营商环境、拟投项目竞争力和
风险等因素的全面评估,综合考虑醋酸乙烯和 PVA 成本、市场空间、行业竞争趋势,结合企业人才储备、技术水平、产业结构以及资金实力等实际情况。经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友好协商,公司决定:1、拟在滨海沿海工业园投资建设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生产基地。规划总投资约100亿元,占地约1000亩。规划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项目为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即本次投资项目,含配套建设的36万吨/年醋酸乙烯、30万吨醋酸甲酯装置)。2、为发挥项目优势,争取地方更多的扶持政策以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拟出资设立“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出资8亿元对其进行控股,持80%权益;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公司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持20%权益。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365629.5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4322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540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118060平方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成达产达标后,将整体提升国内 PVA 行业发展水平,推动下游产业链在液晶显示、汽车制造、膜材料等高端领域应用,形成进口替代,为行业构建新质生产力。
“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将独立经营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项目所需资金除资本金外,其余部分由该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10%(含1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出资组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暨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的公告》(临2025-0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前景广阔,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还能显著减少碳排放。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地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该《通知》明确“绿电直连”为新能源不经公共电网、通过专线向单一用户供电的模式,这一设计彻底打破“电源-电网-用户”的传统分工,让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嵌入用户侧能耗系统,实现“点对点”物理溯源供电。为充分利用国家政策,降低工业用电成本,公司拟利用巢湖本部各单位厂房、仓库等顶部平台,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建设符合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政策鼓励方向。光伏绿电的投入产出比高,经济效益可观。
根据行业数据显示目前光伏发电的平均投资回收期大约在5-6年,而光伏电站的设计运行寿命为25年,长期经济效益显著。公司本部皕盛 2#厂房、PVA 水溶膜厂房、停车场、生产管理中心、PVA 光学薄
膜厂房、可再分散性胶粉项目仓库及动力中心等建筑,可充分利用布置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直流侧 18.56MWp(兆瓦峰值)、交流侧 15.8MW,自行投资建设可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5537.87万元,项目建设期12个月。
该项目已在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506-340181-04-01-551932)。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临2025-04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商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 PVA 水溶纤维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内蒙古商维新材料有限公司”暨投资6000吨/年聚乙烯醇水溶性纤维项目的议案》。决定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组建内蒙古商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维公司”),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投资建设一条 6000 吨/年水溶性 PVA 纤维生产线,充分利用当地价格相对低廉的能源、资源、电力供应,项目建设资金由商维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间,由于环保要求日趋严格,PVA 水溶纤维在下游应用时,其固有的废水难处理的问题,以及改性天然纤维、水溶聚酯纤维等替代品的出现,导致 PVA 水溶纤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降幅较大,测算项目在投产后存在较大亏损风险。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综合仓库工程建设,在线浓度仪、自动反冲洗滤机等部分设备合同的签订,包括土地购买费用等总计支出资金1599.07万元。为盘活存量资产,维护地企关系,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拟采用高强高模 PVA 纤维建设方案替代原水溶性 PVA 纤维建设方案。
纤维产业是公司的主业之一,公司完全掌握高强高模 PVA 纤维的生产工艺技术,综合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实施新方案是现有高强高模 PVA 纤维生产线升级的需要。高强高模 PVA 纤维用作混凝土的增强材料时,纤维的高强度、高模量可以明显改善混凝土的性能,提高混凝土的韧性;一定量 PVA 纤维掺量的水泥基复合材料在受拉
时可以产生伴随多裂缝开展的应变硬化现象,增加材料的韧性。另外,均匀分散的高强高模 PVA 纤维能控制和填充混凝土和砂浆基材中部
分初始微裂缝,并能有效限制塑性收缩缝和干缩裂缝的发展,提高基材的密实度、抗渗性能和耐久性。市场中对高性能产品的需求增长较快,需要对标日本可乐丽进行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纤维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公司本部大维分厂1500吨/年单台产线工艺落后、设备老化,消耗较高,有必要新建3000吨/年单台产线,实现技术与装备升级,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大维分厂所用的 PVA 原料为常规1799型,全部由蒙维科技供应,运费成本较高。本项目采用成熟的湿法纺丝工艺,通过对关键生产工艺-纺丝设备的改进、中和水洗工序改进、干燥设备的改进达到提高产品品质和节能降耗的目的,进一步满足了部分高端用户对纤维品质的追求,对发挥皖维纤维品牌优势,占领纤维生产制高点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项目建成后可就近采购蒙维科技 PVA 原料,降低运输成本,实现子公司间的业务协同互补。
根据《内蒙古商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商都县6000吨/年高性能聚乙烯醇纤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变更后,项目总投资由
13278.3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439万元)调整为19789.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848万元),增加投资6510.9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仍由商维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完成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备案(项目代码:2503-150923-04-01-932935)。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内蒙古商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PVA水溶纤维项目变更的公告》
(临2025-0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原维纶分厂和大维分厂湿法纺丝生产线所用喷丝板为贵金
属黄金和铂金铸造所成,后因工艺变化改为不锈钢喷丝板,致使部分合金喷丝板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经统计检测,闲置的369块合金喷丝板、1块金片、2 块金锭总重量为 43429.89g,内含黄金 24333.17g,铂金 17698.73g。
为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企业成本,公司拟对上述闲置资产进行处置。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按市场法评估并出具专业估值报告,上述闲置资产中含有的贵金属黄金和铂金的评估值为2433.63万元人民币。
经讨论研究决定:1、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依据,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择机处置所存放的闲置合金喷丝板、金片及金锭资产。2、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
本议案所涉及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30%(含3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2款所规定的董
事会资产处置决策权限范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皖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结合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经营发展计划,经研究决定:拟对广西皖维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宜州支行申请的贷款10000万元(“工业贷”
贴息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2.11%,享受贴息政策后实际贷款年利率为1.1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所涉及的担保金额未超过被担保单位的净资产且在公司
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30%以下(含3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所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4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当前,公司的物资(含原辅材料、备品备件)采购职能,本部母公司由物资供应部行使,其他分散在各级子公司,外埠子公司所需物资由其自行采购。近年来,公司持续建设完善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优质采”“电子商城”等采购平台,以满足采购合规与灵活性并重、集中管控与个性需求兼顾、信息安全与平台稳定并行的管理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物资供应管理水平,具备了物资集中采购的条件和能力。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公司现有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物资集中采购优势,增强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减少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发展需要,经讨论研究决定:1、拟投资28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皖维兴业物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主营物资集中采购、保供业务;2、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新公司设立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政府单位审批申请文件等。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皖维高新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5-04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要求,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拟对《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和修订。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25-046),以及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出资组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暨投资新建
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有关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47)。
三、上网公告附件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闲置存放的喷丝板及金锭所涉及喷丝板及金锭中贵金属黄金与铂金的市场价值估值报告》鹏信咨询字[2025]第 F419 号。
四、报备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于九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