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皖维高新证券代码:60006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二〇二六年七月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365629.54200000.00
项目
2 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PVA 66129.41 30000.00烯醇( )光学薄膜项目
合计431758.9523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1-1-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4687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皖维集团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皖维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皖维集团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
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1-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二、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聚乙烯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下游应用于建材、造纸、纺织、化工、电子、汽车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且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尽管在国家各项政策推动下,PVA及相关产品的消费支撑有较强预期,但是未来如果宏观经济波动导致行业景气度下行,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 PVA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目前,国内 PVA行业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已逐步向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研发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在行业内存在多家大型企业的竞争现状下,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地应对激烈市场竞争,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石油乙烯法 PVA的主要原材料为醋酸、乙烯、甲醇等,其价格与原油及石化产品具有相关性。2026年中东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原油及石化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叠加全球供需格局、行业竞争及下游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及时调
1-1-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整产品价格以向下游传导成本压力,或未能通过优化工艺、提高效率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则可能对公司毛利率、盈利能力及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装备风险
随着公司转型升级及一系列国产替代产品的产业化落地,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加快,对生产装备的精度、稳定性及工艺适配性要求越来越高。当前,部分高端设备仍存在采购渠道受限、供应不稳定等问题;此外,装备国产化进度可能不及预期,导致国产设备在关键技术指标上短期内难以满足生产要求,从而延长对进口设备的依赖周期。因此若公司选择的供应商信誉不佳、技术实力不足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可能使企业面临技术装备质量问题、交付延迟以及后期维修保养困难等风险。
(五)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较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实施进度和效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恶劣天气、设备供货延期或调试不畅等情形,或因法律法规变化需调整施工方案,均可能拉长建设周期并增加投资成本。因此,募投项目存在因上述因素导致整体进度不及预期的实施风险。
(六)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
行性研究论证,预计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前述可行性研究论证均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及行业趋势,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及行业趋势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可能与预测情况存在差异,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建设期,需在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方能达到预计收益水平,同时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一定金额的折旧摊销,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尽管公司在测算募投项目效益时已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且项目预期效益良好,若募投项目未能如期实现收益,且现有业务经营效率短期内未能充分提升,则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
1-1-5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将面临下降压力,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年产 20 万吨乙烯法 PVA、3000 万平方米
高世代 PVA 光学薄膜产能。尽管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下游行业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或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则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被及时、充分消化,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6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发行情况..............................................2
二、特别风险提示..............................................4
目录....................................................7
释义....................................................9
一、普通术语................................................9
二、专业术语...............................................10
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1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40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6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48
七、同业竞争情况.............................................52
八、重大诉讼、仲裁或处罚情况.......................................55
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5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7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60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61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62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63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8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8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9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69
十、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69
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7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7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和经营前景................................71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85
1-1-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87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现有业务情况...................................88
六、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研发投入情况....................................88
七、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要求,不涉及产能
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88八、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89
九、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89
十、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89
十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90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92
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9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9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94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
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9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
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95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
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95
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96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96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97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98
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00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0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10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108
五、审计机构声明............................................109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与承诺.......................................112
1-1-8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皖维高指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
控股股东、皖维集团指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指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委
蒙维科技指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指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皖维皕盛指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皖维指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盛恒矿业公司指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信托指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元投资指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川维化工指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石化指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能化指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大地指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双欣材料指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化工指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可乐丽指日本可乐丽株式会社积水化学指日本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合成化学指日本合成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募集说明书指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定价基准日指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指
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董事会指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会指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18指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见第号》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公司章程》指现行有效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9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股份认购协议指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指协议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聚乙烯醇,外观是白色片状、絮状或粉末状固体,是重要的化PVA 指 工原料,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丁醛、耐汽油管道和维尼纶合成纤维、织物处理剂、乳化剂、纸张涂层、粘合剂、胶水等
PVA光学膜、PVA光指聚乙烯醇光学薄膜学薄膜
PVB PVB 聚乙烯醇缩丁醛酯,一种由聚乙烯醇(PVA)与正丁醛在催化、 树脂 指剂作用下经缩合反应生成的热塑性高分子材料PVB 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增塑剂(如三甘醇二异中间膜、PVB指辛酸酯)等助剂,经塑化、挤出成型的半透明、有韧性的热塑胶片性高分子薄膜
PVA 一种以聚乙烯醇(PVA)为主要原料,经特殊工艺制成的可溶水溶膜、水溶膜 指于水、可完全生物降解的新型环保高分子薄膜
VAC 指 醋酸乙烯,也称乙酸乙烯酯VAE 全称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乳液,是以乙酸乙烯酯和乙烯为单乳液 指体,通过乳液聚合制得的水性高分子乳液。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切片,是以对苯二甲酸(PTA)聚酯切片 指 和乙二醇(EG)为原料,经酯化、缩聚反应生成的高分子聚合物,经水冷、切粒后得到的乳白色或半透明颗粒以石灰石和粘土、铁质原料为主要原料,按适当比例配制成生水泥熟料指料,烧至部分或全部熔融,并经冷却而获得的半成品将一种或几种具有简单小分子的物质,合并成具有大分子量的聚合指物质的化工单元过程
酯、酰氯、酸酐、酰胺、腈等化合物在醇作用下发生的分解反醇解指应
聚合度指聚合物分子链中连续出现的重复单元(或称链节)的
聚合度、醇解度指次数,醇解度指醇解之后得到的产品中羟基占原有基团的百分比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所差异,上述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1-1-10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Anhui Wanwei Updated High-Tech Material Industry Co. Ltd.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代码600063证券简称皖维高新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3日上市日期1997年05月28日
注册资本206910.644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153584043T注册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办公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吴福胜董事会秘书史方圆
联系电话0551-82189294
传真0551-82189447
公司网站 http://www.wwgf.com.cn
许可经营项目:水泥用石灰石开采,氧气、溶解乙炔、醋酸乙烯、电石、工业乙酸酐、工业冰乙酸、乙醛、醋酸甲酯的生产和销售(只限于在生产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上述产品)。一般经营项目:各种高低聚合度和醇解度的 PVA 系列产品、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超高强高
模 PVA短纤及长丝、PVA 水溶性纤维、聚乙烯醇薄膜、PVB树脂、可
再分散性乳胶粉、粘合剂用相关产品、聚乙烯醇强力纱、涤纶纤维、聚经营范围
脂切片、聚醋酸乙烯乳液、高档面料、水泥、石灰制造、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三级(限建筑分公司经营),设备安装,机械加工,铁路轨道衡计量经营;建筑用石料、水泥用混合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1、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2069106449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1-1-1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69106449100.00
三、股份总数2069106449100.00
2、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条件股份数
(股)(%)量(股)
1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国有法人68769135033.24-
司
2谢仁国境内自然人600231082.90-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81880790.88-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042其他180595120.87--社保基金组合
5郑明境内自然人167113000.81-
6葛中伟境内自然人165830000.8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持其他153957000.74-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其他133743000.65-
五组合
9翁林境内自然人128479000.62-
10朱子灏境内自然人128059000.62-
合计87168014942.1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皖维高新控股股东为皖维集团。截至2026年3月31日,皖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8769135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3.24%,为公司控股股东。
皖维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1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81153580560D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58901.6648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福胜注册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纤维、建材制品生产销售;高新经营范围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资本运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安徽省人民政府持有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皖维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万元)1708488.58
负债合计(万元)818652.14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889836.44项目2025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004212.96
利润总额(万元)56722.95
净利润(万元)52655.26
2、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安徽省国资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本级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控股股东层面重组事项及进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层面正在进行重组事项,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变动尚在进行中。相关进展及控制权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8月30日,皖维高新接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通知,皖维集团拟与其
他省属企业集团筹划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5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50)。
2025年11月20日,皖维高新接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通知,本次收购工作
拟通过对皖维集团增资、皖维集团及皖维高新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重组完成后,皖维集团股权结构将变更为海螺集团控股,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
1-1-1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参股;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将持有皖维高新一定比例的股份,皖维集团持有皖维高新的股份相应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将成为皖维高新间接控股股东,但不会导致皖维高新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临
2025-069)。
2026年1月12日,皖维高新接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通知,本次收购相关事
项已经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临2026-001)。
2026年1月29日,本次收购的相关方分别签署《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重组协议》《关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6-002)等公告内容。
2026年6月10日,皖维高新收到海螺集团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303号)。具体内容详见皖维高新于2026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6-036)。
根据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发布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公告,海螺集团拟通过现金增资499782.05万元的方式持有皖维集团
60%的股权,间接控制皖维高新18.24%的股份;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拟通
过无偿划转方式分别取得皖维集团各20%的股权、皖维高新各7.50%的股份。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与海螺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从而海螺集团合计拥有皖维高新33.24%的表决权股份。皖维集团重组前后,皖维高新的控股股东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收购重组事项尚需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审查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事项。
1-1-1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皖维集团,安徽省国资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本级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控制图如下: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2026年3月31日,除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外,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聚乙烯醇(PVA)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聚乙烯醇属于“C26
1-1-15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C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公司其他主要产品主要系以聚乙烯醇为核心的产业链延伸产品及产业链中的中间品和副产品。
(二)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形成了以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全国和地方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的格局,具体如下:
主管部部门及组织门及自主要职责名称律组织
主要承担本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
国家发改委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拟订实施本行业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主管工业和信息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部门化部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负责化工行业的环境监控职能,主要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化工生态环境部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检测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控化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
负责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应急管理部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受政府委托提出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制定和修订行业标准,推进行业标准贯彻实施,进行技术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
中国化学纤研究国内外化纤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组织开展技术经济和市场信维工业协会息交流、咨询及发布。开展化纤新产品市场培育及推广工作,提升化纤行业企业品牌建设水平,组织国内外市场促销及展览活动。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考察、培训活动。开展有益于本行业发展的公自律益事业。
组织
宣传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规定,组织行业开展自律工作,中国建筑与
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对开发新产品、工业玻璃协
新技术、扩建改造、产品质量、经营管理等项目进行评价、论证诊会
断、咨询等,维护产业合法权益,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
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参中国塑料加
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技术咨询,实行行业指导,促进产业发展,工工业协会维护产业安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1-1-16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相关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法规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主要行业政策序发文发布名称主要相关内容号单位时间《中华人民共和推进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全产业链创新,全国人
1国国民经济和社2026年发展高端、短缺产品,加快突破关键零部件、民代表
会发展第十五个3月元器件和专用材料。扩大轻工、纺织等优质大会五年规划纲要》产品供给。
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医疗装备等重点产《石化化工行业工信部
22025年业链需求,支持电子化学品、高端聚烯烃、稳增长工作方案等七部
2025-20269月高性能纤维、特种橡胶、高性能膜材料等领(年)》门
域的关键产品攻关。
《西部地区鼓励2024继续明确将6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醇等精细3国家发年类产业目录11化工产品生产列为陕西、宁夏、内蒙古地区改委月
(2025年本)》的鼓励类项目。
工信部、《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做好烯烃、芳烃的利用,发展高端聚烯发改委、4创新发展实施方2024年烃、工程塑料、聚氨酯、特种合成橡胶、高2024—2027生态环案(7月性能纤维、功能膜、专用化学品、高性能胶境部等年)》黏剂等。
九部门《产业结构调整 将功能性膜材料、聚乙烯醇(PVA)涂布型5国家发2024年指导目录(20242薄膜、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改委月年本)》生产与应用列入鼓励类项目。
《重点新材料首
2023 将符合性能要求的光学级聚乙烯醇(PVA)6 批次应用示范指 国家工 年2024 12 膜、TFT-LCD 用偏光片 PVA保护膜列为先进导目录( 年 信部 月
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
版)》《关于加快建立国家发2023加快提升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7年产品碳足迹管理改委、工11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导绿色低月体系的意见》信部、市碳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1-1-1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发文发布名称主要相关内容号单位时间监局等《关于“十四优化整合行业相关研发平台,创建高端聚烯
8五”推动石化化国家工2022年烃、高性能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生物
工行业高质量发信部3月医用材料、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领域创新中展的指导意见》心。
国家工
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铝合金、《“十四五”原信部、自
92021年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材料工业发展规然资源12月膜材料、纤维新材料、复合材料等综合竞争划》部、科技力。
部
提出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广可降解塑料,健全标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规范应《“十四五”循
10国家发2021年用和处置。推进标准地膜应用,提高废旧农环经济发展规
改委7月膜回收利用水平;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划》证制度。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等。
构筑安徽省新材料产业发展“3+2+N”新格局——大力发展三大主导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和硅基新材料);重点《安徽省“十四11安徽省2022年培育两大新兴新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和高性五”新材料产业发改委4月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将聚乙烯醇、高模量发展规划》
聚乙烯醇纤维、水溶性聚乙烯醇纤维、光学
膜等列为重点产品,将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制备技术列为需突破的关键技术。
《安徽省国民经聚焦产业“卡脖子”重点领域,集聚各方面济和社会发展第安徽省2021力量,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12年十四个五年规划人民政4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2035月和年远景目府新链整体效能。支持环境友好可降解生物基标纲要》新型功能纤维和薄膜研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
内蒙古2022在先进高分子材料方面推动化工中间产品延13进制造业高端年自治区2伸耦合,发展高性能树脂、高端功能性膜、化、智能化、绿月政府可降解塑料等材料。
色化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发展高性能树脂、高端功能性膜等材料,推
14新材料产业高质自治区2021年动化工中间产品延伸耦合;将聚乙烯醇缩丁
量发展方案政府工11月醛胶膜、聚乙烯醇膜等产品作为着力发展对
(2021-2025)》信厅象。
新材料产业关键技术、高端产品研发和应用
取得新突破,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初步广西壮建成南宁、柳州、玉林、河池、百色、崇左、《广西新材料产族自治钦州、北海等新材料产业基地,培育出一批
152022年业倍增发展实施区工业1产品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下游应用广月方案》和信息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鼓励突破一批关键战化厅略材料,开展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增材制造材
料、智能材料、超材料等前沿材料的基础研
1-1-18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发文发布名称主要相关内容号单位时间
究、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发。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基本情况
(1)聚乙烯醇行业简介
聚乙烯醇(PVA)是一种高分子聚合物,由醋酸乙烯(VAC)经聚合、醇解而制成,具有较好的粘接性、成膜性、耐油性、胶体保护性,还具备高分子材料中少有的无污染、可降解特性。PVA及其衍生产品与其它化工产品相比,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且新用途和新品种还在不断的开发中。PVA产品传统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合成维尼纶纤维、制作粘合剂、纺织浆料、造纸等方面,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用途的不断应用和发掘,在安全玻璃(建筑及汽车玻璃)、液晶显示、可降解材料、医药医疗、绿色建材、复合增强纤维、高分子聚合助剂等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聚乙烯醇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生产工艺路线长、技术复杂且难度大。聚乙烯醇的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电石乙炔法、石油乙烯法、天然气乙炔法和生物乙烯法。由于能源消费结构的差异,国际上聚乙烯醇生产以石油乙烯法为主,我国以电石乙炔法为主。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国内聚乙烯醇生产企业共有10家(分属中石化、皖维高新等6个集团公司)。从工艺路线来看,电石乙炔法在国内占据主导地位,共有5家企业采用该工艺,合计产能66万吨,约占国内总产能的60%;其次为石油乙烯法,合计产能23.1万吨,约占国内总产能的20%。
1-1-19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图:2025年我国聚乙烯醇产能按生产工艺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2)聚乙烯醇行业发展概况
聚乙烯醇(PVA)最早于 1924年由德国化学家合成,1926年实现小规模试验生产,20世纪30年代在德国、日本等国逐步实现工业化。我国聚乙烯醇产业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5年通过引进国外技术建成首套万吨级维纶生产装置,至70年代末全国形成13家生产企业、约20万吨产能规模。过去受限于产品结构单一、应用场景集中于维纶纤维等领域,行业长期处于开工率不足、供需失衡状态。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非纤维领域应用快速拓展,行业逐步转向多元化发展,企业纷纷加大非纤维级 PVA产品的开发与市场布局,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2007年,聚乙烯醇市场价格整体上行,市场供需偏紧,国内聚乙烯醇行业迎来大规模产能扩张阶段。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受全球需求走弱、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行业盈利空间收窄,叠加新增产能陆续释放,行业进入产能过剩的调整阶段。据统计,2015年国内聚乙烯醇产能约135万吨,但行业开工率仅为51.9%。“十二五”以来,随着国家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行业内低效企业逐步关停,落后产能有序出清。截至2019年,我国聚乙烯醇产能降至99.6万吨;2022年,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复产,国内产能增加10万吨,回升至109.6万吨。目前,国内聚乙烯醇行业基本完成整合,行业集中度显著提升,叠加汽车、光电、医药等新兴领域对高附加值聚乙烯醇产品需求持续增长,行业整体进入转型升级、良性发展的新阶段。
(3)聚乙烯醇市场供需及变动情况
1-1-20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市场供给情况
供给方面,全球聚乙烯醇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美国等少数国家和地区,当前总装置产能约185万吨,其中亚太地区是主要生产地区,占世界总产量
80%以上。全球聚乙烯醇产业呈现区域分工与产品结构分化的发展格局,海外企
业重点布局高附加值、差异化及下游延伸产品,全球常规聚乙烯醇产品的产能供给主要集中在中国。目前,我国聚乙烯醇产能110.1万吨,约占全球总产能的60%,已连续多年是全球最大的聚乙烯醇生产国。
近年来,国内聚乙烯醇行业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行业总产量与开工率整体呈提升态势。2021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国内聚乙烯醇行业开工率有所回落;2022年至2025年,行业开工率逐步回升,2025年行业开工率接近80%。
图:2017-2025年国内聚乙烯醇产能、产量(万吨)及开工率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公开数据整理。
*市场需求情况
需求规模方面,全球金融危机过后,受粘合剂、纺织浆料等传统下游行业景气度偏低,叠加部分应用领域面临替代产品冲击等因素影响,全球 PVA消费市场整体保持平稳,呈现小幅温和增长态势。2021年以来,在 PVB、光学膜、高强高模纤维等高端应用领域增长的驱动下,行业进入总量增长、结构持续升级新阶段。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全球主要地区 PVA消费总量为
121.70万吨,预计 2023-2028年,全球主要地区 PVA的消费量将以年均约 4.79%
1-1-2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的速度增长,到2028年总消费量将达到约153.80万吨。
从需求区域分布来看,全球聚乙烯醇消费格局较为集中,核心需求主要集聚于东北亚、北美以及西欧地区,三大区域消费量合计占全球总消费量的比重约
85%,其中东北亚凭借完善的化工产业链、密集的下游应用产业,成为全球核心
的 PVA消费区域,引领全球行业需求走向。
图:全球 PVA各主要地区消费现状及预测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我国是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最核心的聚乙烯醇消费市场,在全球 PVA行业需求格局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国内 PVA行业消费总量整体保持稳定,同时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高附加值、高端化应用需求占比稳步提升,行业需求发展由“总量扩张”逐步转向“结构提质”。
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17年我国聚乙烯醇表观消费量为65.59万吨,2018年受下游建材、建筑等传统行业景气度下行,叠加国内 PVA出口量增加、进口量缩减等因素影响,国内表观消费量回落至64.02万吨。2019年以来,下游传统市场需求企稳回升,叠加新兴应用领域需求快速释放,当年国内表观消费量回升至65.24万吨;2020年国内聚乙烯醇表观消费量进一步增长至68.42万吨,同比增幅达 4.87%。2021年,受国内 PVA供给量收缩、出口量大幅增加影响,我国聚乙烯醇表观消费量短暂下降至58.22万吨;2022年至2024年,随着行业供给端持续优化,下游需求逐步修复,国内聚乙烯醇表观消费量呈现稳步回
1-1-2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升态势,行业需求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图:2017年-2025年国内聚乙烯醇表观消费量(万吨)及同比增速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公开数据整理
国内聚乙烯醇消费结构经过多年发展,已实现从单一传统应用向多元高端应用的深刻转型。早期国内 PVA应用领域高度集中,维纶纤维是核心消费场景,上世纪 70-80年代,PVA用于维纶生产的消费占比高达七成。后续随着 PVA在纸浆、涂料、胶粘剂等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叠加涤纶、腈纶等替代合成纤维的规模化量产,PVA在维纶纤维领域的消费占比逐步下降,在建筑、胶粘剂等领域的应用需求实现大幅增长,成为传统下游的核心支撑。近年来,PVB树脂、PVA水溶膜、PVA光学薄膜等高附加值新兴应用领域快速崛起,对 PVA的需求占比持续攀升,已成为拉动行业需求增长的新动能。但对比全球成熟消费结构来看,目前我国 PVA消费结构中,PVB、PVA高端功能膜等高端应用需求占比仍相对偏低,高端化、功能化应用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与发展潜力。
*进出口情况
出口方面,我国聚乙烯醇产品出口以常规通用型产品为主,2020-2025年出口量整体呈波动上升态势,从14.11万吨增长至23.0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0.28%,出口规模持续扩大,体现出我国通用级 PVA产品在全球市场的成本与规模优势。而附加值较高的高端 PVA产品此前主要依赖进口,但随着以皖维高新为代表的行业领先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耕技术创新,逐渐突破高端 PVA产
1-1-2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品及下游新产品核心技术,填补了国内多项产品技术空白,推动高端 PVA产品进口替代进程持续推进。从进口数据看,2020-2023年我国 PVA进口量呈震荡下行态势,由 4.15万吨回落至 3.11万吨,反映出国产高端 PVA产能逐步释放对进口的替代效应;2023-2025年,受光伏、光电、汽车等高端应用领域需求快速增长拉动,进口量温和回升至3.83万吨,整体仍保持在3.1万-4.3万吨的窄幅区间波动,并未出现大幅增长,体现出“高端需求稳步扩容+国产替代持续推进”的平衡格局。
2020年-2025年中国 PVA进出口量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4)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聚乙烯醇的主要技术路线分为乙烯法和乙炔法,进一步细分为电石乙炔法、天然气乙炔法、石油乙烯法和生物乙烯法,四种工艺路线的主要差别在于原料路径不同,分别是煤制电石乙炔、天然气制乙炔、石油乙烯和生物质酒精制乙烯,后续均以乙炔(或乙烯)与醋酸合成醋酸乙烯(VAC),进而通过单体聚合和酯交换醇解反应,生产 PVA。四种技术的工艺流程及技术特点如下:
工艺路线乙炔法乙烯法
1、电石乙炔法:CaCO(? 石灰石)→CaO(石灰)+C 1、石油乙烯法:石油裂解→C?H?(乙(焦炭)→CaC?(电石)
原料来源 +H?O→C?H?(乙炔)+Ca(OH)? 烯)(电石 2、生物质乙烯法:生物质发酵→生物渣)
2 质 C?H?OH(乙醇)→C?H?(乙烯)、天然气乙炔法:CH?(天然气甲烷)
1-1-2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工艺路线乙炔法乙烯法
→C?H?(乙炔)
醋酸乙烯 C?H?+CH?COOH ( 醋 酸 ) C?H?+CH?COOH+1/2O?→CH?CHOCO(VAC)合成 →CH?CHOCOCH?(醋酸乙烯) CH?(醋酸乙烯)+H?O
CH?CHOCOCH? ( 醋 酸 乙 烯 ) CH?CHOCOCH? ( 醋 酸 乙 烯 )聚乙烯醇
PVA →(C?H?O)n(PVA)+CH?COOCH?(醋 →(C?H?O)n(PVA)+CH?COOCH?(醋( )合成酸甲酯)酸甲酯)
1、电石乙炔法:产品品质一般,主要
能源消耗为煤炭,工艺较为简单,目前1、石油乙烯法:目前国际主流、高端国内企业主要采用该方法。化的工艺路线;产品品质好、环保低碳;
技术特点2、天然气乙炔法:以甲烷裂解制得的生产线初始投资成本较高。
乙炔为原料,工艺路线相对复杂,产品2、生物乙烯法:产品品质好、绿色低品质优良,受资源与经济性约束,应用碳,但由于资源及产量有限,成本较高。
范围有限。
2、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供需格局持续改善,景气度稳步上行
受能耗双控政策趋严、环保监管持续加码、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等多重因素影响,行业内技术落后、能耗偏高、环保不达标、成本劣势突出的中小产能加速退出,低效供给持续出清,行业整体产能规模趋于稳定。同时,行业头部企业依托技术与产业链优势,布局低碳化、高端化产能,新增供给精准贴合下游高端需求。
行业供给结构持续优化,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
传统纺织、建材、造纸等领域需求企稳回升,夯实了行业刚性需求基本盘;
光伏、锂电、新型显示、可降解材料等新兴高端领域需求快速增长,成为拉动行业需求增长的核心引擎。下游产业持续升级迭代,推动 PVA市场需求总量稳步增长、需求结构持续高端化,行业整体需求韧性充足。
在供给端优化、需求端稳步扩容的双重作用下,PVA行业供需紧平衡格局持续固化,行业库存维持合理低位,产品价格具备坚实支撑,行业盈利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显著增强,行业景气度稳步上行。
(2)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展,行业成长空间不断打开
伴随材料技术迭代与下游产业升级,PVA凭借独特且不可替代的材料性能,应用边界持续延伸,应用场景从传统基础领域,逐步向光电、安全玻璃、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制造领域渗透,PVA主要高附加值下游应用产品介绍如下:
* PVA光学薄膜
1-1-25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PVA光学薄膜是以高纯度 PVA树脂为原料,是液晶面板偏光片的核心偏振功能层材料,广泛应用于手机、电视、车载显示、工控屏等各类显示终端。在全球 LCD显示产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全球偏光片市场保持稳步增长,为 PVA光学薄膜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力带动了光学膜专用 PVA产品需求的快速提升。
* PVB胶片
PVB胶片是层压安全玻璃的核心粘合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安全玻璃、高层建筑幕墙、光伏组件等领域。长期以来,全球 PVB胶片市场主要由日本积水化学等国际领先企业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我国 PVB胶片生产工艺与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已逐步实现 PVB胶片规模化应用,通过配套使用国产 PVB专用树脂,进一步打开了我国 PVA行业的市场增长空间。
* PVA水溶膜
PVA水溶膜是一种新兴的绿色包装材料,具有独特的生物可降解特性,广泛应用于洗衣凝珠包装、农药化肥包装、食品与医药包装等绿色环保领域。随着国产高端水溶膜市场快速扩大,高端水溶膜用 PVA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此外,行业内企业持续深耕高端细分应用场景,围绕下游需求开发专用型、功能型 PVA产品,挖掘材料应用潜力,提升产品附加值。随着 PVA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产品结构持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升级,行业发展空间与成长潜力持续打开。
(3)高端产品国产替代提速,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 PVA生产国,长期以来行业产品结构以低端通用型产品为主,高纯度、高稳定性的优质 PVA产品的核心技术一直由海外少数巨头垄断,国内市场对高端产品进口依赖度较高,高端供给短板较为突出。
相较于海外企业,国产高端 PVA产品具备成本较低、供应链可靠与服务响应快速的突出优势。随着下游显示面板、安全玻璃原材料等产业国产化进程持续推进,行业内企业对供应链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将优先选用国产优质高端材料,进而推动国产高端 PVA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高端产品国产替代持续深化,推动行业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行业竞争由规模、价格竞争转向技术、
1-1-26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品质与细分适配能力的综合竞争,国内企业逐步摆脱低端同质化格局,推动我国PVA行业从“生产大国”向“技术强国”迈进。
(4)政策产业协同赋能,低碳转型深化行业格局优化
在产业政策引领与环保要求持续收紧的双重背景下,PVA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与转型攻坚期。在产业政策层面,PVA作为兼具功能性、环保性的高分子材料,PVA光学薄膜、PVB中间膜等高端衍生产品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鼓励发展的范畴,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与此同时,在“双碳”战略和环保政策持续收紧的背景下,石油乙烯法工艺凭借能耗更低、污染物产生量少且更易处理的特点,符合国家绿色制造的政策导向,是未来行业内企业绿色发展转型的重要方向。在政策支持与环保约束的共同作用下,加快绿色化转型、推进可持续发展,已成为 PVA行业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构筑未来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路径。
3、下游 PVA光学薄膜行业
(1)PVA光学薄膜行业基本情况
PVA光学薄膜是以高纯度 PVA树脂为核心原料,经特定精密工艺制成的功能性薄膜,核心具备高透光性(通常要求≥90%)、高取向度、优异的偏振性能及良好的力学稳定性,是偏光片的核心组成部分——偏光片的偏振功能主要由PVA光学薄膜实现,其性能直接决定偏光片乃至终端显示产品的显示效果。与普通 PVA薄膜相比,PVA光学薄膜在纯度、透光率、偏振度等核心指标上要求更为严苛,属于技术壁垒较高的高端细分领域,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LCD)、车载显示、光伏储能等高端场景。
PVA光学薄膜行业产业链层级清晰,主要分为上游原材料、中游生产制造、下游应用三大环节,各环节关联性较强,上游原材料及核心设备则制约着行业整体供给能力,下游需求直接决定行业发展节奏。其中上游环节涵盖 PVA树脂、增塑剂、溶剂及核心生产设备,高纯度PVA树脂(聚合度≥2000、醇解度98%-99.9%)是生产核心原料,目前全球膜用高纯度 PVA树脂主要由日本可乐丽、合成化学垄断,增塑剂、溶剂等辅助材料技术门槛较低,国内供应充足,而双向拉伸机、精密涂布机等核心生产设备长期依赖进口,国内仅少数企业实现部分设备国产化
1-1-2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突破,整体进口依赖度仍较高。中游为 PVA光学薄膜生产制造,当前全球 95%以上产能集中于日本企业,中国大陆内仅有皖维高新、川维化工具备 PVA光学薄膜量产能力,市场占有率不足5%,远无法满足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下游主要包括偏光片制造及终端应用,偏光片作为 PVA光学薄膜主要的下游需求领域,需求占比超 80%,其产能分布直接决定了 PVA光学薄膜的需求格局。
(2)PVA光学薄膜市场供需及变动情况
*市场供给情况
当前全球 PVA光学薄膜市场供给呈现“高度集中、国内稀缺”的格局,供给端变动主要受海外头部企业产能布局、国内技术突破及产能落地节奏影响。
从全球供给来看,市场供给高度集中于海外企业,日本可乐丽、三菱化学两大龙头占据全球95%以上的产能及市场份额,形成绝对垄断地位——其中可乐丽约占全球产能的70%-80%,三菱化学占据剩余15%-20%的产能,两家企业主导全球产品定价、技术迭代及市场供给格局。
从国内供给来看,国内 PVA光学薄膜产能规模较小,供给能力严重不足,长期依赖进口。目前,中国大陆内仅有皖维高新、川维化工具备 PVA光学薄膜量产能力,市场占有率不足5%,远无法满足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随着国内企业技术突破,供给端逐步出现积极变动:皖维高新作为国内率先突破相关技术的企业,已实现窄幅 PVA光学薄膜量产,其在建的年产 2000 万平方米 TFT 偏光片用宽幅 PVA光学薄膜项目即将投产,项目将成为国内首个规模化高端 PVA光学薄膜产能,逐步缓解进口依赖压力。整体来看,国内自主生产的 PVA光学薄膜供给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随着在建产能逐步投产及技术突破,国内供给能力将逐步提升,但短期内仍无法改变海外巨头控制全球供给的格局。
*市场需求情况
近年来国内液晶面板产业迈入高速扩张期,G8.5及以上高世代面板产能持续释放,叠加 OLED、Mini LED等新型显示技术加速渗透,带动偏光片行业规模快速扩容、国产化进程全面提速,国产偏光片对海外进口产品的替代趋势愈发凸显。据行业数据统计,2024年中国大陆偏光片产能占全球比重已逼近58.5%,
2027年预计将提升至近70%,国内已然成为全球偏光片产业的核心制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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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A光学薄膜作为偏光片的核心原材料,占偏光片原材料成本的 12%左右,其中大幅宽、高世代面板配套、适配高端显示的特种 PVA光学薄膜,更是决定偏光片性能的关键载体,国内市场不仅需求规模庞大,高端需求更是具备极强刚性且持续高速增长。
2025年国内偏光片市场需求量超3亿平方米,按行业权威生产定额测算,
2025年国内偏光片年需求量对应 PVA光学薄膜实际需求约 2亿平方米,其中高
端 PVA光学薄膜需求占比超 70%,且随着大尺寸电视面板、车载显示、高端工控屏需求放量,高端 PVA光学薄膜需求量年均增速保持在 12%以上。
当前全球 PVA光学薄膜市场整体处于供需平衡状态,但区域供需失衡特征显著:日本作为主要供给国,产能充足且主要供应全球高端市场;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需求国,需求规模持续扩大,但国内供给严重不足,长期依赖进口,供需缺口较大。
(3)PVA光学薄膜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国内 PVA光学薄膜供给稀缺、进口依赖度极高的格局,将随着国内企业技术突破、产能落地逐步改变,国产替代将成为行业供给端的核心发展趋势。
未来,国内头部企业将加速高端产能建设,逐步实现规模化量产,产品将从窄幅、中低端向宽幅、高端转型,逐步打破国外头部企业的技术垄断,缓解进口依赖压力。同时,国内核心生产设备、高纯度 PVA树脂的国产化替代将逐步推进,进一步降低国内企业生产成本,提升国产产品的性价比优势。
(四)行业壁垒
1、技术进入壁垒
生产技术是聚乙烯醇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聚乙烯醇的生产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反应转化率、醇解度控制、聚合度均匀性、杂质含量控制、产品稳定性等关键
技术难点,且聚乙烯醇对生产工艺、反应条件、温度控制、物料配比要求极高,因此从原料制备、聚合、醇解到后处理等环节均需要精细化控制。另外,高端型号、特殊牌号的聚乙烯醇产品需要匹配下游光学、光伏、PVB树脂、水溶膜等
领域的专用需求,而不同下游对分子量、醇解度、挥发分、透明度等指标差异显著,导致开发并稳定生产专用牌号聚乙烯醇的难度较高。因此,聚乙烯醇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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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技术水平、生产设备、工艺控制及质量稳定性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导致行业内只有具备长期积累的企业能够稳定生产高端牌号聚乙烯醇。
总体而言,聚乙烯醇行业需要企业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持续技术迭代水平。
同时,随着下游新能源、光电显示、绿色包装、汽车、医药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与定制化需求日益提升,PVA产品也需要不断适配下游功能、指标、规格的变化趋势,这对企业的研发设计能力、工艺优化能力、稳定制造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形成了研发、工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技术进入壁垒。
2、资本壁垒目前,国家相关政策主要鼓励新建6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醇等精细化工产能,项目规模较大,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厂房、生产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购置。同时,随着我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行业能耗限额等政策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技术研发等领域亦需持续投入大额资金。因此,聚乙烯醇行业对企业资金实力与持续投入能力要求较高,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资本壁垒。
3、品牌和客户认证壁垒
聚乙烯醇及相关产品属于精细化工产品,其产品性能与质量稳定性对终端产品品质至关重要。客户在选择聚乙烯醇供应商时,通常需经过试产、质量验证等严格流程,并随着自身生产工艺升级与质量标准提升,对产品性能指标提出定制化需求。因此,下游客户更倾向于与市场认可度高、品牌影响力强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尤其在汽车、光电、医药等高端应用领域,相关产品需通过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方可进入客户供应链。行业新进入者因缺乏生产经验、品牌积累与市场口碑,短期内难以获得客户充分认可,面临较高的品牌与客户认证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政策引领叠加“双碳”战略,PVA行业迈入绿色转型新阶段
在产业政策引领与环保要求持续收紧的双重背景下,PVA行业正迎来前所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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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战略机遇期与转型攻坚期。在产业政策层面,PVA作为兼具功能性、环保性的高分子材料,PVA光学薄膜、PVB中间膜等高端衍生产品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鼓励发展的范畴,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与此同时,在“双碳”战略和环保政策持续收紧的背景下,石油乙烯法工艺凭借能耗更低、污染物产生量少且更易处理的特点,符合国家绿色制造政策导向,是未来行业内企业绿色发展转型的重要方向。因此,政策扶持、产业导向与绿色低碳要求共同构成了 PVA行业发展的重要有利因素,为行业绿色转型、结构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
(2)高端产品国产化进程加速,行业迎来结构升级发展新机遇
从消费结构来看,我国 PVA市场仍以中低端产品为主,高附加值、特种性能 PVA产品长期依赖进口,高端产品国产化已成为国内 PVA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以 PVA光学薄膜为例,作为液晶显示关键材料偏光片的核心膜材,其技术水平直接决定偏光片的性能表现。受益于全球显示产业快速发展,PVA光学薄膜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但因技术壁垒高、工艺复杂,全球市场长期被日本可乐丽、三菱化学等国际巨头垄断。面对这一局面,国内主要 PVA企业正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产品质量并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国内 PVA行业正将迎来国产化替代与结构升级的重要发展机遇。
(3)下游新兴需求快速增长,拉动行业升级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制造业推进转型升级以及聚乙烯醇产品
性能不断提升,聚乙烯醇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医药、光电、高端包装、液晶显示等新兴领域的高附加值需求持续增长。高附加值需求的快速释放,有效引导行业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与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PVA下游需求结构不断向高端化、特色化迈进,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成为推动行业升级发展的重要有利因素。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中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较为突出
国内普通型号 PVA产能相对充足,行业内企业产品结构趋同,部分企业产品集中于中低端通用领域,技术含量与附加值较低,差异化程度不高,导致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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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与价格竞争。激烈的价格竞争会压缩行业整体利润空间,影响企业研发投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利于行业整体技术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2)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要求不断提升近年来,国家在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方面的政策要求不断提高,加之我国“双碳”目标深入推进,化工行业作为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重点行业,行业内企业在安全生产、减污降碳、节能降耗等方面投资不断增加,相应提高了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
(六)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根据工艺路线不同,PVA行业上游主要涉及煤炭、电石、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其中,电石乙炔法 PVA企业普遍构建了“电石—醋酸乙烯—聚乙烯醇”一体化产业链,通过自产电石保障核心原料供应,因此煤炭、兰炭、电石市场的波动对其成本与盈利具有直接且重要的影响。
石油乙烯法以乙烯为主要原料,乙烯来源多元,但石脑油裂解路线与国际原油价格高度关联,原油波动通过成本传导影响乙烯采购价,进而显著影响企业生产成本。天然气乙炔法(以川维化工为代表)原料为天然气,生物乙烯法(以广西皖维为代表)原料为甘蔗糖蜜。因此,石油及乙烯、天然气、甘蔗糖蜜等原料价格波动,将分别对石油乙烯法、天然气乙炔法、生物乙烯法 PVA的成本与利润形成直接影响,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间接影响电石乙炔法 PVA的整体经营态势。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聚乙烯醇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应用于聚合助剂、胶粘剂、PVB树脂、造纸
与涂料、PVA功能膜等领域,最终广泛应用于建筑、化工、汽车、光电显示等多个行业,需求结构较为分散,受单一行业波动影响相对较小。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传统应用领域需求保持平稳,整体市场需求呈现稳中有增的格局。
与此同时,安全玻璃、光电显示、光伏、医药、可降解材料等新兴高端领域快速发展,对高纯度、高稳定性、专用型特种聚乙烯醇产品的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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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行业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为聚乙烯醇行业高质量发展与技术进步提供了持续动力。
(七)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聚乙烯醇价格受上游原材料及动力煤炭、石油、乙烯、电石等原材料价格和
下游市场需求量的影响。煤炭、石油的市场需求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为明显,存在一定的周期性。聚乙烯醇及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建材、汽车、光电、医药等多个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且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总体来看,PVA行业会随着宏观经济变动呈现一定的周期属性,但由于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定制化、专用化产品和特殊型号产品需求较为稳定,且新兴应用领域拓展,整体上降低了本行业的周期性。
2、区域性
我国聚乙烯醇产品的生产呈现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其中电石乙炔法路线主要集中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内蒙古、宁夏等地区,天然气乙炔法路线主要集中在重庆的川维化工,石油乙烯法路线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安徽等便于开展石油进口的东部地区,生物乙烯法为广西皖维独有,位于富产甘蔗的华南地区。聚乙烯醇相关产品的国内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等经济较为发达、下游需求较为旺盛的地区。
3、季节性
聚乙烯醇及其上下游产品作为应用广泛的化工材料和新材料,全年市场需求较为稳定,季节性特征整体上并不显著。
(八)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 PVA年产能 31.5万吨,是目前国内产能最大、技术最先进、产业链最完整、产品品种最全的 PVA系列产品生产商。公司主导产品 PVA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国内第一、世界前列,公司凭借规模、技术优势在国内和出口市场占有率
分别保持在40%、25%以上,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及欧洲、美洲、非洲、东南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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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国家及地区。
作为国内 PVA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深度参与行业治理与标准建设,担任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主任单位、合肥市节能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合肥市质
量和技术创新协会理事单位,先后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团体标准31项,以技术标准引领行业规范化、高端化发展,为我国 PVA产业技术进步与整体升级作出突出贡献。
公司创新平台体系行业领先,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功能膜材料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高性能 PVA材料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中国
科大-皖维 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等一批高层次科研平台,科技创新实力雄厚。
公司先后荣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聚乙烯醇)、
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绿色领军单位等重磅荣誉,连续两年获评全国“科改示范企业”标杆,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是我国 PVA行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核心标杆与领军力量。
公司深耕 PVA行业数十年,始终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链协同发展战略,以聚乙烯醇核心产业为根基,以高端功能膜材料为战略引领,构建形成五大高端化、一体化产业链,具备行业内突出的产业链协同优势与抗风险能力。经过长期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突破,公司已形成 40余种 PVA产品矩阵,覆盖所有常规系列品种,其中光学级 PVA树脂、生物质 PVA树脂等高端产品关键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功打破海外技术壁垒。
在上游核心原料领域,公司是全球唯一同时掌握电石乙炔法、石油乙烯法、生物质乙烯法三大工艺路线的企业,醋酸乙烯原料实现高度自给,为各类高端PVA、VAE乳液等产品稳定生产提供坚实保障。在下游高附加值领域,公司成功开拓并实现功能型 PVA、高性能 PVA纤维、功能性差别化聚酯、高端 PVB树脂、
PVB胶片、PVA光学薄膜、偏光片、VAE乳液等一系列高端新材料规模化生产,产品结构持续向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进口替代方向升级。
公司是中国大陆地区首家实现 PVA光学薄膜自主研发、规模化生产与市场
化销售的企业,打破国外长期垄断,填补国内产业空白;汽车级 PVB树脂及胶片技术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实现进口替代;生物质 PVA生产技术为国内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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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可再分散性乳胶粉等产品国内外市场份额持续攀升,品牌影响力稳居行业第一梯队。
2、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1)行业竞争格局
从国际竞争格局来看,全球聚乙烯醇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美国等少数国家和地区,总装置产能约185万吨,2025年实际产量预计在120万-125万吨之间,其中亚太地区是主要生产地区,占世界总产量80%以上。中国以外主要聚乙烯醇(PVA)产品装置状况主要如下:
国家或地区企业名称产能(万吨)工艺路线备注
日本冈山9.6万吨,日本柏崎2.8日本可乐丽株式会社25.8乙烯法万吨,德国法兰克福赫斯特9.4万吨,美国得克萨斯4.0万吨西班牙 Tarragona4.0万吨,美国塞拉尼斯10万吨(其中Calvert5.5日本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15乙烯法万吨,Pasadena4.5万吨),日本本土1万吨
日本合成化学工业株式会社7.0乙烯法-
日本 DK(DSPoval)株式会社 3.0 乙烯法 电气合成与积水合资公司
日本尤尼吉卡(JVP) 7.0 乙烯法 -
美国杜邦公司6.5乙烯法-
美国首诺公司2.8乙烯法欧洲1.6万吨,本土1.2万吨英国辛塞默1.2乙烯法-
德国瓦克1.5乙烯法-
KAP(新加坡) 4.0 乙烯法 可乐丽与合成化学合资公司
合计73.8--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从国内竞争格局看,经过多年竞争和行业产能整合,国内聚乙烯醇行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PVA产品市场已逐步向生产规模大、研发能力强、技术先进、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链完整的优势企业集中。目前国内聚乙烯醇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内生产企业主要有6家(集团口径),包括中石化(下属川维化工、宁夏能化和上海石化)、皖维高新(下属皖维本部、蒙维科技和广西广维)、双欣材料、
宁夏大地、长春化工和湖南湘维,合计产能约110.1万吨,其中公司产能最大,为31.5万吨。2025年,国内聚乙烯醇产量约85万吨,其中公司产量30.64万吨,占国内产量的比例超过30%,属于行业内龙头企业,竞争优势明显。2025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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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主要聚乙烯醇(PVA)产品装置状况主要如下:
国家或地区企业名称产能(万吨)工艺路线备注
6.5(安徽)石油乙烯法运行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广西)生物乙烯法运行
20.0(内蒙古)电石乙炔法运行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16.0天然气乙炔法运行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10.0电石乙炔法运行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6石油乙烯法部分运行
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12.0石油乙烯法运行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0电石乙炔法运行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3.0电石乙炔法运行
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10.0电石乙炔法部分运行
合计110.1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2)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在聚乙烯醇及相关业务领域,除发行人以外的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中石化
中石化下属川维化工、宁夏能化和上海石化年产能合计30.6万吨。川维化工采用天然气乙炔法生产 PVA,年产能 16万吨;宁夏能化采用电石乙炔法生产PVA,年产能 10万吨;上海石化采用石油乙烯法生产 PVA,年产能 4.6万吨。
*宁夏大地
宁夏大地成立于2003年7月,是宁夏循环经济重点代表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和中国化工500强企业,建有聚乙烯醇产能13万吨、醋酸乙烯产能24万吨,高强高模及水溶纤维产能1万吨。
*双欣材料
双欣材料成立于2009年6月,2025年12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双欣材料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建有聚乙烯醇产能13万吨、醋酸乙烯30万吨、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3万吨。
*长春化工
长春化工成立于 2002年,位于江苏省常熟市,采用石油乙烯法生产 P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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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PVA年产能为 12万吨。
*可乐丽
可乐丽是日本著名的综合类化学工业集团,建有乙烯法 PVA年产能 25.8万吨,其中日本冈山9.6万吨,日本柏崎2.8万吨,德国法兰克福赫斯特9.4万吨,美国得克萨斯4.0万吨。
*积水化学
积水化学为日本综合性化工企业,全球 PVB胶片龙头,主打高端 PVB树脂及功能膜,在汽车安全玻璃、建筑、光伏领域市占率全球领先。其 PVA以特种、高纯度为主,主要自用配套 PVB产业链,是全球高端 PVA/PVB一体化核心厂商。
积水化学建有乙烯法 PVA产能 15万吨,其中西班牙 Tarragona4.0万吨,美国塞拉尼斯 10万吨(其中 Calvert5.5万吨,Pasadena4.5万吨),日本本土 1万吨。
*合成化学
合成化学是全球高端 PVA、PVB、EVA、水性高分子领域的重要厂商,尤其在高纯度 PVA树脂、光学膜用 PVA、胶粘剂用 PVA等高端产品上技术实力突出,产品主要供应新型显示、光学膜、胶黏剂、涂料等领域,是国际上 PVA高端应用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合成化学建有乙烯法聚乙烯醇产能7万吨。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创新体系优势
公司搭建了层级清晰、覆盖全面的创新平台体系,形成基础研究、中试研究、产业化研究、创新管理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科大——皖维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牵头组建了“高性能PVA材料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安徽省聚乙烯醇功能膜创新中心”等新型创新平台。公司建有 PVA、PVA纤维、PVB树脂等小试和中试线,打通实验室技术到规模化量产的关键转化环节,搭配内部专项自研体系,全面覆盖从前沿基础研发到工艺优化、成果落地的全流程研发需求。依托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251件,
1-1-3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其中发明专利 107件(含 PCT专利 1件)。公司先后获评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工信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重磅资质,创新硬件实力与平台资质稳居行业前列。
(2)技术积累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和技术革新,通过科技创新,攻克了 PVB树脂、PVB胶片、PVA光学薄膜、偏光片、VAE乳液、可再分散乳胶粉、功能性聚酯等一
系列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技术积累优势显著。主要技术突破如下:公司自主开发了煤基醋酸乙烯合成成套生产技术、研制了国内首套大型醋酸乙烯合成装置,建成了全球最大煤基 PVA生产基地,关键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公司攻克了功能型 PVA技术难题,实现了 PVA聚合度/醇解度精准调控,拓宽了 PVA应用领域,摆脱了对国外产品依赖;公司独创的生物基醋酸乙烯合成技术,属于全球首创“甘蔗糖蜜-PVA/VAE乳液”工艺路线,行业内首获 ISCC认证、产品碳足迹认证;公司突破 PVA光学薄膜流延成形技术,打破了中国液晶显示产业核心材料PVA光学薄膜长期受国外垄断局面;公司研发的 PVB非均相缩醛反应控制及成膜技术,实现了中国汽车玻璃产业核心材料自主可控;公司与国内装备制造商共同研制的 PVA光学薄膜用大尺寸超镜面流延辊筒、VAE乳液用高压聚合反应釜,实现了核心关键设备国产化,加快了产业链高端化进程。
公司深耕高性能材料研发,通过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先后攻克多项“卡脖子”技术难题,在环保材料、特种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等领域取得核心突破,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实现进口替代,形成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积累,构建了行业领先的技术竞争优势。
(3)全产业链优势
皖维高新多年来专注于聚乙烯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坚持创新驱动,通过不断延伸产业链、拓宽产业面,皖维高新围绕 PVA新材料产业,重点布局“PVA-PVA 光学薄膜 -偏光片”“PVA-PVB 树脂 -PVB 胶片 -安全玻璃”“VAC-VAE 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PVA-高强高模 PVA 纤维-绿色板材”“糖蜜-生物质 VAC-PVA-可降解水溶膜-生物基材料”等五大产业链,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以 PVA产业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布局,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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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司投入市场的 PVA品种约 40多种,覆盖所有常规系列品种,部分特殊品种如光学级 PVA树脂、生物质 PVA树脂关键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上游环节,拥有电石乙炔法、石油乙烯法、生物质乙烯法三种工艺路线的醋酸乙烯产品,满足各种规格 PVA、VAE乳液产品的生产需要。下游环节,拥有 PVA光学薄膜、偏光片、PVB树脂、PVB胶片、PVA纤维、可再分散性胶粉等新材料系列产品,其中 PVA光学薄膜、汽车级 PVB树脂及胶片等产品实现进口替代。
(4)产品质量及品牌优势公司持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秉持“质量强企、以质取胜,建设行业一流品质皖维”的质量方针,将质量战略融入企业战略规划及目标中,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创建以“品质皖维”为核心的质量文化,塑造皖维品牌核心竞争力。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优良的市场口碑与系统化品牌建设,在聚乙烯醇及全产业链领域树立了鲜明的品牌形象,形成显著的品牌竞争优势。公司聚乙烯醇、高强高模 PVA纤维、可再分散性胶粉、聚酯切片、醋酸甲酯等多款产品获评“安徽名牌产品”。“皖维”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的“2025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中,“皖维”品牌价值达50.48亿元,品牌强度位于能源化工企业第21位,成为行业内高质量发展的典型范例。
(5)管理和人才优势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稳定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管理团队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积极推进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也培养和汇集了 PVA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各方面专家、人才,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人员,大批院校毕业生加入公司逐渐成长为中坚力量。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并联合中科大建立了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以上人才资源可为企业今后的不断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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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
公司多年来深耕 PVA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遵循“围绕主业发展,不断拓展产业面、延伸产业链”的发展战略,形成以 PVA产业为核心的一体化全产业链布局。PVA作为性能优异的高分子材料,应用场景持续升级,已由传统维尼纶纤维、粘合剂、纺织浆料、造纸等领域,逐步拓展至安全玻璃夹层膜、水溶膜、PVA光学薄膜等高端新材料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精细化工、绿色建筑、汽车、可降解包装、光电、医药等多个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新材料发展方向。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以创新驱动和深化改革为抓手,围绕 PVA打造“五大产业链”,持续进行延链、强链、补链,显著提升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转型升级。目前“五大产业链”分别为:PVA-PVA光学薄膜-偏光片、PVA-PVB树脂-PVB 胶片-安全玻璃、PVA/VAC-VAE乳液-可再分散性胶
粉、PVA-高强高模 PVA纤维-绿色建材、糖蜜-生物质 VAC-PVA-可降解水溶膜-
生物基材料,是国内产能最大、技术最先进、产业链最完整、产品品种最齐全的PVA系列产品生产商。
图1:公司五大产业链布局
公司在安徽、广西、内蒙古布局三大产业基地,形成协同发展格局,是国内PVA及其上下游领域内的龙头企业。其中安徽本部为高新材料产业基地,聚焦新型化工与高端新材料两大核心领域,致力于打造区域性产业集群;广西皖维系公司生物质化工产业基地,依托广西丰富的生物质资源,重点发展生物质产业;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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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系煤化工产业基地,聚焦煤化工产业升级,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主产品产能与市场竞争力。
图2:公司三大产业基地的定位与主要产品目前,公司 PVA年产能 31.5万吨,公司主导产品 PVA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
国内第一、世界前列,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及欧洲、美洲、非洲、东南亚等40余国家及地区。同时,公司是中国大陆地区率先实现 PVA光学薄膜批量生产销售的企业,高强高模 PVA纤维的产销量位居国内行业第一,汽车级 PVB树脂及胶片生产技术位居国内前列,生物质 PVA生产技术全国唯一,可再分散性乳胶粉产品国内外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生产实践,公司在 PVA全产业链中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构建了完善的创新体系。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功能膜材料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高性能 PVA材料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大-
皖维 PVA新材料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107项(含 PCT专利 1件),牵头制定国家标准 15项、行业标准 14项、团体标准 2项。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 PVA光学薄膜成功入选 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名单。
凭借突出的行业实力与创新成效,公司先后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聚乙烯醇)、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绿色领军单位、国家绿
色工厂等称号,2023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名单。公司牵头承担 2024年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PVA光
1-1-4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学膜工业化成套技术开发”,成功突破“PVA-PVA光学薄膜-偏光片”全链条技术瓶颈,实现“卡脖子”材料 PVA光学薄膜国产化替代;攻克汽车级 PVB树脂及胶片核心技术,贯通“PVA-PVB树脂-PVB胶片-安全玻璃”全产业链;完成年产 6万吨乙烯法特种 PVA树脂项目升级改造,产品质量和性能得到显著提升。
通过技术创新,公司实现了由传统化工企业向绿色环保高端新材料企业的转型,部分产品打破国外垄断、实现国产替代,为我国 PVA及化工新材料行业的自主可控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PVA、高强高模 PVA纤维、PVB树脂、PVB胶片、PVA
光学薄膜、偏光片、VAE乳液、可再分散性乳胶粉、聚酯切片、醋酸乙烯、醋
酸甲酯、水泥熟料及环保水泥以及其他 PVA相关衍生产品、中间产品和副产品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纺织、医药、建筑、光电等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产品产品示意图产品介绍用途号名称主要用于生产聚合助
聚乙烯醇(PVA)是一种水溶性 剂、特种纤维、胶粘剂、
可降解高分子聚合物,由醋酸乙安全玻璃夹层膜、水溶聚乙烯(VAC)经聚合、醇解而制成, 膜、光学膜等,广泛应1 烯醇PV 具有较好的粘接性、成膜性、耐 用于精细化工、绿色建(A 油性、胶体保护性,还具备高分 筑、造纸、粘合剂、纺)子材料中少有的无污染、可降解织浆料、纤维、汽车、
特性可降解包装、光电、医
药、电子、环保等领域
醋酸乙烯是具有甜的醚味的用于生产聚乙烯醇、醋
无色易燃液体,微溶于水,溶酸乙烯-乙烯共聚物于醇、醚、丙酮、苯、氯仿。 (EVA),以及醋酸乙
2醋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烯与氯乙烯、丙烯酸酯、乙烯
易发生聚合反应,通过自身聚丙烯腈的共聚物,并应合或与其他单体聚合可生产用于合成纤维、涂料、
多种高分子聚合物浆料、薄膜等领域
产业链 1:PVA-高强高模 PVA纤维-绿色建材
高强高模 PVA 纤维是一种高性
能纤维产品,具有良好的力学性主要用于水泥、陶瓷建
高强能、生物相容性、耐腐蚀性、与
筑材料的增强材料,在
3 高模 水的亲和性好、与胶、塑料等高PVA 制革、水产业、绳缆橡分子材料的粘合性好,粘合强度
胶、医疗器械等领域也纤维高,对人体和环境无毒无害,也具有广泛用途
具有高模量、高强度、耐酸碱、抗老化等优点
产业链 2:PVA-PVB树脂-PVB胶片-安全玻璃
1-1-4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产品产品示意图产品介绍用途号名称
PVB树脂是以盐酸为催化剂,使 主要用于汽车以及建筑PVB 聚乙烯醇和正丁醛进行缩合反 业制造夹层安全玻璃。4 应而成的合成树脂,具有高度的 在光伏材料、油漆、胶树脂
透明性、良好的耐寒性、耐水性、水、染料等领域具有广成膜性和抗冲击性能泛用途
PVB胶片为半透明薄膜,是 PVB树脂经增塑剂塑化挤压成型的
高分子材料,无杂质、表面平整,PVB 广泛应用于建筑幕墙玻5 有一定的粗糙度和良好的柔软 璃、汽车前挡风玻璃等胶片性,对无机玻璃有很好的粘结领域
力、具有透明、耐热、耐寒、耐
湿、机械强度高等特性,是制造安全夹层玻璃的最佳粘合材料
产业链 3:PVA-PVA光学薄膜-偏光片
PVA PVA 光学薄膜是以聚乙烯醇为 PVA光学薄膜是液晶显
6原料,经溶解、挤出、涂布、干示关键材料偏光片的核光学
燥后形成的膜,具有良好的力心膜材,主要用来制造薄膜
学、光学性能偏光片
偏光片是将聚乙烯醇(PVA)膜
和三醋酸纤维素(TAC)膜经拉
7偏光主要用在液晶显示面板伸、复合、涂布等工艺制成的一
片上
种高分子材料,是显示面板的关键原材料之一
产业链 4:PVA/VAC-VAE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
VAE 乳液是以乙酸乙烯酯单体
用于胶黏剂、外墙外保
和乙烯单体为基本原料,采用中温、建筑防水、涂料、压乳液聚合方法共聚生产的乳
8 VAE
复合包装材料、建筑水液产品。外观呈乳白色或微黄泥砂浆改性、无纺布制乳液色,无害,无味,具有内增塑性、造、纸张涂层以及各种
良好的成膜性、耐候性、粘结性极性与非极性材料的通
及广泛相容性、耐弱酸碱性等特用粘接等性,属推荐的环保型产品可再分散乳胶粉是种由特制的乳液(高分子聚合物)喷雾干燥
后制成的粉体粘合剂,是干混沙主要应用于内外墙腻子浆中重要的添加剂,可以改善砂粉、瓷砖粘结剂、瓷砖可再
浆的性能,提高砂浆的强度、与勾缝剂、干粉界面剂、
9分散各种基材的粘接强度、柔性、可外墙外保温砂浆、自流
乳胶
变形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平砂浆、修补砂浆、装粉
耐磨损性、韧性、粘接力和保水饰砂浆、防水砂浆等各
能力、可施工性等。另外,具有种干混砂浆中憎水性的胶粉可以使砂浆具有很好的防水性
产业链 5:糖蜜-生物质 VAC-PVA-可降解水溶膜-生物基材料
1-1-4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产品产品示意图产品介绍用途号名称可降解水溶膜是一种以聚乙烯醇(PVA)为核心原料,经特殊工艺加工制成的功能性环保薄主要应用于洗衣凝珠/膜,遇水可完全溶解,最终可被洗衣胶囊包装、农药水微生物完全生物降解为二氧化溶袋、医用防感染洗衣碳和水,无白色污染残留。产品袋、种子带/种子纸、刺可降
10具备可控水溶性,可定制冷水溶绣水溶衬、水转印膜、解水
(5-30℃)、热水溶(45℃以上)食品调味品/汤料单剂溶膜
等不同溶解速度,同时拥有优异量包装、化工粉末/水泥的阻氧性、热封性、防静电性与添加剂水溶包装、可降
可印刷性,无毒无味、无刺激性,解地膜等各类环保包装可满足食品级、医用级等多场景与功能材料场景中。
安全要求,能有效改善包装的密封性、功能性与环保属性。
其他产品聚酯切片又名聚对苯二甲酸乙
二醇酯(PET),其分子结构高度对称,具有一定的结晶取向能
11聚酯力,具有较高的成膜性和成纤用于纺织、塑料、包装、切片性、很好的光学性能和耐候性、建筑和家居用品行业
优良的耐磨耗摩擦性、尺寸稳定
性及电绝缘性,非晶态的 PET具有良好的光学透明性醋酸甲酯为无色具有芳香味液
主要用于医药、涂料、体,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主油墨、油漆、胶粘剂、
要用于代替丙酮、丁酮、醋酸乙
12醋酸皮革生产过程所需的有酯、环戊烷等传统溶剂,属于国
甲酯机溶剂,聚氨酯泡沫发际上不限制使用的新型有机溶泡剂,天那水等产业领剂物质,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开发域的绿色环保产品水泥熟料是指通过高温煅烧水水泥熟料主要用于生产
水泥泥原料后形成的颗粒状物质,通水泥,而水泥则是建筑13熟料常呈现灰色或黑色。水泥则是将工程中最基本的材料,
及水水泥熟料与一定比例的石膏粉
广泛用于混凝土、砂浆
泥研磨而成的粉末状产品,能够与等施工过程中
水发生反应,形成凝固的结构
(三)主要业务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产品需求采取相适应的生产模式,主要包括面向库存和面向订单两种方式。对于常规产品,主要依据历史销售数据、生产周期、阶段性销售目标等情况,设定当期安全库存和最高库存,并依据市场销售形势,动态调节产成品库存量,保持产销平衡;对于特殊品种产品,公司则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
1-1-4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划,按订单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的衔接、结合可通过公司 ERP系统有效地管控,最大程度上满足各类客户在产品差别化、多品种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
2、采购模式
公司遵循上市公司内控指引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按照集团管控、统一管理、信息共享的原则,对通用或数量较大的物资及项目建设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对专用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的物资,实行授权采购。
这种“集中采购与授权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有效地统筹了安徽、广西、内蒙
古三地工厂的采购管理,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采购内部审计体系,所有采购部门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公司运用“优质采”电子采购平台,建立了公开的供应商门户网站,实施阳光采购,有效增加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及竞争性。
3、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总部管控下的集中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按销售区域分为出口和内销;按销售方式分为直销和经销商销售。为规范产品销售行为,促进产品销售与市场拓展,公司实行集中销售制度,报告期,公司对经营体制进行了整合,成立了营销中心,统一负责全公司的产品销售,根据市场情况统一划分产品销售区域、分配市场份额,对于客户需求,实行就近发货的原则,有助于提高资源调配效率,节约销售费用和运输费用,提升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益。
4、研发模式
发行人始终坚持“立足主业,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合作为辅”的研发模式,注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与运用,不断加强基础性、原创性科技攻关,创新研发“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产品,致力于推动聚乙烯醇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
自主研发方面,公司各研发创新平台不断跟踪行业的技术发展前沿,专注PVA及其衍生产品的生产技术和绿色生产工艺革新、产品的开发创新以及世界范
围内新技术、新产品的动态跟踪和承担公司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和课题。同时根据
1-1-45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行业发展趋势,以下游客户需求和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调研、客户沟通等方式明确市场需求后进行定制化、针对性开发,为其提供符合要求的定制化 PVA产品。
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以项目任务为纽带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等院校在 PVA材料领域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各方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协同创新,持续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创新和成果转化,为破解产业难点、痛点、堵点提供了重要助力,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坚持实业兴企、产业强企,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效率为主线,以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为抓手,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布局产业链,高起点高标准谋划高技术、高回报优质大项目,推动产业链提质扩量增效。持续巩固“一体两翼”核心产业布局,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稳步推进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强化资本运作赋能产业升级,加快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结合各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区位优势,公司明确各核心生产基地差异化定位,推动各基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具体业务发展安排如下:
1、安徽本部:高端新材料研发与生产核心区
安徽本部紧扣安徽省打造“三地一区”战略目标,锚定高端新材料研发与生产核心定位,深耕主业,延链、强链、补链,全力壮大核心产业链,完善配套支撑,打造区域新材料产业发展标杆。深耕现有产业,做大做强 VAC、PVA核心产业链,重点攻坚 PVA光学薄膜、偏光片、PVB树脂、PVB胶片、PVA水溶膜、VAE乳液、可再分散乳胶粉、聚酯切片等优势产品,持续推进多品类精细化开发、产品提质升级与生产降耗增效,提升核心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加快突破高阻隔 EVOH树脂关键技术瓶颈,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落地。
2、广西皖维:生物基 PVA生产基地
广西皖维紧扣生物基 PVA特色生产基地定位,依托区域生物质资源优势,聚焦现有装置提质增效与产品结构优化,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生物基材料产业板
1-1-46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块。一方面加强酒精、VAE乳液、PVA等现有核心装置精细化管理,推进低成本、高效率、稳定化运行,严控生产能耗与运营成本,夯实稳产保供基础;另一方面深耕生物质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深挖市场需求,在现有产品体系基础上,研发高附加值、差异化生物基新产品,提升产品科技含量与市场溢价能力,推动生物基 PVA产业提质增效。
3、蒙维科技:煤化工 PVA生产基地
蒙维科技立足内蒙古煤炭资源禀赋与煤化工产业优势,锚定煤化工 PVA生产基地核心定位,主动应对 PVA产业向乙烯法转型的挑战,提升产品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以安全生产为底线、以节能环保为前提,全面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技术迭代改造,稳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与一致性,增强煤化工路线PVA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积极引入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生产能耗与综合成本,实现绿色生产与降本增效协同推进。同时依托区域产业优势,精准遴选一批增长潜力大、成本优势突出、契合主业方向的优质项目,培育壮大新的利润增长极,推动煤化工产业与新材料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4、江苏皖维:高端 PVA生产及出口基地
江苏皖维依托沿海区位优势、大型乙烯装置产能支撑、绿色能源供给保障与
便捷港口物流条件,锚定高端 PVA生产及出口基地定位,聚焦产能规模化、产品高端化、成本最优化、市场全球化目标,全力打造全球规模领先、品种体系最全、生产成本最低、产品质量最优的世界级 PVA生产基地。深耕国内高端市场与海外出口市场双赛道,强化产品技术迭代与品质管控,依托港口物流优势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市场占有率与品牌话语权。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继续专注于以 PVA产业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布局,紧紧抓住 PVA行业高端化、绿色化的发展机遇,以本次定向发行为契机,大力拓展以石油乙烯法 PVA为核心的高端绿色 PVA产业链、以 PVA光学薄膜为核心的新型显示功能
膜材料产业链、以 PVB胶片为核心的 PVB安全玻璃产业链、以 VAE乳液为核
心的柔性绿色建材产业链等业务,巩固化工传统优势产品市场份额、积极开发高端产品应用市场,加速中国高端基础材料的进口替代。同时公司将积极参与国际
1-1-4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市场竞争,加快公司全球化步伐,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将贯通“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产品开发与生产”路径,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锚定“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的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集团稳步迈进。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等相关规定,“(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
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五)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二)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财务报表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货币资金55550.37否-
其他应收款566.96否-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5089.74否-
其他流动资产40736.88否-
1-1-48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项目金额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10.00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4275.02是94275.0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61518.46否-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415.81否-
针对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资产具体分
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55550.37万元,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池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等构成,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66.96万元,主要系保证金和员工备用金等,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95089.74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61518.46万元,均为公司购买的大额定期存单。公司购买大额定期存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且公司购买的大额定期存单利率在购买时即固定,到期一次付息,属于低风险、保守型、利率可预期、收益较稳定的产品。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大额存单属于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的产品种类。综上,大额定期存单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40736.88万元,主要系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
1-1-49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10万元,系对巢湖市皖维职业培训学校的投资,主要为公司内部职工提供电工、钳工、化学检验工、维修电工、焊工等相关专业教学培训,系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服务,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持股比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660.002.72%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249.970.6251%
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65.050.325%
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00.0010.00%
合计94275.02-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94275.02万元,为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投资。公司持有上述公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公司拟长期持有该股权,属于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1.14%。
(1)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
2004年8月,公司受让皖维集团持有的国元证券4.93%的权益,对价为
10000.00万元;2020年10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国元证券配股项目,认购配股
资金为14885.97万元,认购约2736.39万股。
(2)对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
2004年8月,公司受让皖维集团持有的国元信托0.6251%的权益,对价为
1000.00万元;2008年国元信托实施《公司分立方案》,分立为安徽国元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国元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其中,皖维高新以价值250万元
1-1-50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的国元信托股权投资作为注册资本出资设立安徽国元投资有限公司,分立后公司在国元信托的剩余投资权益为750.00万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20年10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国元信托同比例增资事项,出资499.968万元认购国元信托
19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持股比例为0.6251%。
(3)对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
2008年国元信托实施《公司分立方案》,分立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和安徽国元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其中,皖维高新以250万元的国元信托股权投资权益作为注册资本出资设立安徽国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元投资
0.325%的股权。2015年7月,皖维高新出资115.05万元参与国元投资同比例增资事项,增资完成后持有国元投资487.5万元股权份额,持股比例仍为0.325%。
(4)对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投资
2010年10月,公司与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巢湖
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投资额为1000.00万元,占新设立的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
公司已与控股股东皖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所持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以评估价1040.63万元转让给皖维集团。本次交易已经2026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6月24日,合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具合金审[2026]33号《关于同意巢湖国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修改章程及持有5%-20%股权股东变更备案的函》,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予以备案同意。公司2026年7月2日已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变更手续将于7月3日办结。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围绕主业开展,未直接或变相用于任何类金融业务。
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1-1-5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
钯金及钯金催化剂款70835.38
预缴的投资款14160.00
预付的工程设备款18420.43
合计103415.81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03415.81万元。其中钯金及钯金催化剂款、预付的工程设备款系公司开展主营业务支付的款项,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预缴的投资款为预缴对泰盛恒矿业公司增资的出资款,主要用于泰盛恒矿业公司缴纳无定河煤矿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泰盛恒矿业公司的业务与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性,可为蒙维科技提供生产所需的煤炭材料。因此公司对泰盛恒矿业公司预缴的投资款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规定的“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94275.02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1.14%,不构成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上述财务性投资事项均发生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之前,且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
七、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与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构成同业竞争。
(一)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81153580560D
1-1-5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58901.6648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福胜注册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纤维、建材制品生产销售;高新经营范围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资本运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安徽省人民政府持有100%的股权
2、截至2026年3月31日,皖维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持股企业名称成立时间实际经营业务号(万元)比例
1安徽皖维易联运物5000.00100%2022年11月22日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与配送
流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房地产
2安徽皖维集团物资6600.00100%2010年9月8日开发经营、食品销售、软件开发
有限公司与信息咨询服务
3巢湖皖维物流有限5000.00100%2009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港口作业、年5月22日
公司仓储保管与工业品贸易
4明池玻璃股份有限11599.00100%2003年6月12主要从事汽车玻璃的加工与制日
公司造主要从事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增
5巢湖皖维金泉实业3000.00100%1988年4月1日塑剂)、加气混凝土砌块、编织
有限公司
袋、复合袋等产品生产经营安徽皖维先进功能
6膜材料研究院有限2013.1560%2021主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年11月1日
发展、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公司
注: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600884.SH,以下简称“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朋泽贸易”,与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于2025年3月20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6年4月15日,债务人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6年4月21日,鄞州法院送达(2025)浙0212破1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债务人重整程序。截至2026年6月18日,债务人已将其所持杉杉股份13.50%的股份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过户至皖维集团名下;债务人已与皖维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所持杉杉股份剩余8.38%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杉杉股份成为皖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杉杉股份重整事项尚待皖维集团完成杉杉股份董事会改组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1-5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皖维高新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皖维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皖维高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皖维高新
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皖维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皖维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皖维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
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皖维高新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皖维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皖维高新及其控股子
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皖维高新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到皖维高新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自第三方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皖维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皖维高新,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让予皖维高新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5、若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及时足额赔偿给皖维高新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如下:
1、公司与其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目前承诺处于正
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具备有效
1-1-5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皖维集团与
皖维高新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截至报告期末,除皖维集团参与本次发行导致的关联交易外,皖维高新不会与皖维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其他严重影响皖维高新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八、重大诉讼、仲裁或处罚情况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行政处罚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受到的处罚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具体原因/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处罚情况整改措施号责任认定的认定依据
2023年6月27日,蒙维科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技收到察哈尔右翼后旗消消防设施、款;完善消防安全国消防法》,该项罚1防救援大队出具的《行政器材配置、管理档案、公司消款金额属于处罚金额处罚决定书》(后消行罚设置不符合防站按规定配备相决字[2023]0023的下位区间,不属于第号),标准关器材装备、整修情节严重的情形。
罚款1.5万元部分消防设施等
2023年10月24日,蒙维
科技收到察哈尔右翼后旗
《行政处罚决定书》
自然资源局、察哈尔右翼部分项目未公司已按期缴纳罚
(后城综执罚决字
2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办理建设工款,公司强化对建[2023]第6号)已载明法局联合出具的《行政处程规划许可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蒙维科技该违法行为罚决定书》(后城综执罚证流程的管理[2023]6属于一般裁量档次。决字第号),罚款
15.45万元32024年5月20日,蒙维科非法占用土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1-55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具体原因/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处罚情况整改措施号责任认定的认定依据技收到察哈尔右翼后旗自地款,公司强化对项国土地管理法》《中然资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目建设用地手续的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罚决定书》(后自然资罚管理理法实施条例》,该决字[2023]048号),责令项罚款金额属于处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金额的下位区间,不
12709.3平方米土地上的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形。
款5.08万元。
2025年6月27日,广西皖
安全设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维收到河池市宜州区应急安装、使用公司已按期缴纳罚(宜应急罚[2025]064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不符合国家款,并完成相关隐号)已载明广西皖维决定书》((宜)应急罚[2025]061.9标准或者行患整改工作该违法行为属于情节号),罚款万业标准轻微裁量档次。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2025年8月26日,蒙维科未对承包单国安全生产法》《应技收到察哈尔右翼后旗应位的安全生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产统一协调
5款,并强化对承包权基准》,该项罚款罚决定书》((后)应急管理、定期单位安全统一协调金额属于裁量权基准罚[2025]执法 8-01 号), 进行安全检 与定期检查管理 规定的 B档(中间档)罚款3万元。查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处罚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2025年11月,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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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政策引领叠加“双碳”战略,PVA行业迈入绿色转型新阶段
在产业政策引领与环保要求持续收紧的双重背景下,PVA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与转型攻坚期。在产业政策层面,PVA作为兼具功能性、环保性的高分子材料,PVA光学薄膜、PVB中间膜等高端衍生产品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鼓励发展的范畴,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与此同时,在“双碳”战略和环保政策持续收紧的背景下,石油乙烯法工艺凭借能耗更低、污染物产生量少且更易处理的特点,符合国家绿色制造的政策导向,是未来行业内企业绿色发展转型的重要方向。因此,在政策支持与环保约束的共同作用下,加快绿色化转型、推进可持续发展,已成为 PVA行业顺应时代要求、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核心路径。
2、高端产品国产化进程加速,PVA行业迎来结构升级发展新机遇
乙烯法 PVA采用石油化工精制原料,具备杂质含量极低、产品纯净度高、光学性能突出等显著优势,是生产 PVA光学薄膜的关键基础材料,但受制于国内乙烯产能长期不足、乙烯价格高企、乙烯法 PVA工艺技术尚未突破等因素,我国乙烯法 PVA产能长期偏低,高端 PVA原料供应不足。同时,作为液晶显示偏光片的核心膜材,PVA光学薄膜的技术水平直接决定偏光片的性能表现。受益于全球显示产业快速发展,PVA光学薄膜市场需求持续旺盛。然而,由于 PVA光学薄膜技术壁垒高,加之高端 PVA原料供应不足,PVA光学薄膜产品严重依赖进口。全球市场因此长期被日本可乐丽、三菱化学等国际巨头垄断,尤其是大幅宽、高世代 PVA光学薄膜产品,国内尚无企业实现批量供应。面对这一局面,国内主要 PVA企业正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产品质量并开发高附加值产品,PVA行业正迎来国产化替代与结构升级的重要发展机遇。
3、“减油增化”驱动原料变革,乙烯法 PVA凸显核心竞争优势
截至2025年底,全球乙烯年产能突破2.3亿吨,亚洲已成为全球乙烯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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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的核心贡献区域。在“减油增化”国家战略的引领下,国内乙烯产能迎来爆发性增长,截至2025年底我国乙烯产能突破每年6200万吨,乙烯自给率大幅提高,乙烯产业已稳居全球第一,预计未来将进一步增长。同时中国乙烯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原料路线呈石脑油裂解为主、轻烃裂解、煤/甲醇制乙烯及乙烷裂解多元发展格局,大型炼厂纷纷在沿海工业园布局产能,大规模投资建设大型乙烯炼化装置,依托港口便捷的海运优势,综合加工成本优势明显。在国内乙烯产能快速提升的背景下,近年来乙烯价格持续下降,乙烯法 PVA的制造成本显著降低,市场竞争力大幅增强,叠加乙烯法 PVA在产品品质、绿色低碳方面的突出优势,乙烯法 PVA迎来发展机遇期。
4、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头部企业抢占高质量发展先机
从国内来看,在环保政策趋严、技术迭代加速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多重因素作用下,PVA行业部分落后产能及弱势企业加速出清,行业资源加速向拥有技术积累、规模优势及全产业链布局的头部企业集聚;与此同时,行业竞争焦点已从传统的“规模扩张”转向“高性能产品与优质产能”的综合比拼。从国际上看,全球 PVA生产逐步向中国集中,截至 2025年底,我国大陆地区 PVA总产能为
110.1万吨/年,占世界总产能的60%以上。此外,国内部分劳动密集型纺织产业
外迁至薪资成本较低的东南亚,使得国外对 PVA的需求持续增长,中国 PVA出口持续增强,呈现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市场多元化三大趋势。在此背景下,率先完成高端产品突破并实现先进产能布局的头部企业,将在新一轮行业竞争中占据显著的先发优势。
5、依托行业龙头地位,引领产业升级,重塑 PVA行业格局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 PVA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主导产品 PVA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国内第一、世界前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PVA光学薄膜处
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先后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聚乙烯醇)、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及安徽省优秀创新
型企业等多项荣誉,并被国务院国资委列入“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名单。在此积淀基础上,公司正加快推动 PVA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国际化转型,致力于以持续的创新实力引领行业变革,重塑 PVA产业全球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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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把握绿色发展转型机遇,打造 PVA行业低碳竞争新优势
在国家“双碳”战略深入实施及下游客户对供应链碳足迹管理要求不断提
升的背景下,PVA行业绿色转型步伐持续加快。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充分发挥乙烯法工艺低碳环保的技术优势,推动生产过程向绿色化、清洁化、高效化方向升级。乙烯法 PVA项目选址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沿海工业园,可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光可再生能源、沿海运输的便利优势,创新构建“绿电+乙烯法”绿色制造新模式。同时,项目将加大对高性能 PVA及相关产品的投资力度,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光伏、电子光学、环保包装等绿色产业对关键材料的增量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绿色产能布局,构筑行业低碳竞争新优势,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强化产业链协同,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达成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延伸主业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通过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同步推进,公司正在打通从基础化工原料到高端功能性膜材料的全产业链通道,其中乙烯法 PVA作为优质基础原料,将为高世代面板用 PVA光学薄膜项目提供关键原材料支撑,同时可与公司现有 PVB树脂、高强高模 PVA纤维、VAE乳液等下游业务形成深度协同与高效联动,助力公司加快建成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集团稳步迈进。
3、完善先进产能布局,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聚焦 PVA主业,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构建了以安徽本部为核心、广西皖维和蒙维科技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产业布局,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持续领跑,稳居国内 PVA行业龙头地位。然而,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仍存在高端产能不足、基础产品同质化等问题,亟待通过产能升级、结构优化和技术突破巩固行业龙头地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产能升级,显著提升高纯度 PVA、PVA光学薄膜等高端产品的规模化供给能力;
另一方面将助力公司构建覆盖安徽、广西、内蒙古、江苏四大生产基地的全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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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布局,形成更加均衡、高效的区域配套体系,显著增强对下游客户的就近服务能力,持续巩固公司在 PVA行业的领先地位。
4、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集中,通过本次发行实施股权融资,可有效补充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按规划顺利实施,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财务稳健性与抗风险能力,提升持续融资能力与长期发展潜力,为项目落地实施及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5、强化长期发展信心,彰显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坚定信心
本次发行由控股股东全额认购,充分彰显其对皖维高新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对行业前景的坚定看好以及对募投项目的全力支持,传递出大股东对行业及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念,充分彰显国有股东的担当作为。同时,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加快推进募投项目落地实施,夯实长期发展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战略目标,有效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皖维集团的情况详见“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在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无其他重大交易。
(三)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皖维集团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认购对象皖维集团已作出承诺,“1、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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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均系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使用皖维高新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发行 A股股票的情形。本公司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形;2、皖维集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情形;3、本
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未通过皖维集团违规持股;4、皖维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4687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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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限售期本次发行对象皖维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皖维集团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365629.54200000.00
项目
2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 66129.41 30000.00)光学薄膜项目
合计431758.9523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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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30日,公司分别与本次发行对象皖维集团签订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2026年3月10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发行价格调整、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款项支
付以及滚存利润安排、限售期
1、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实际发行的全部股份。
2、认购价格及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2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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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
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3、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款项支付以及滚存利润安排
(1)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合计不超过 46728971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乙方拟全额认购,最终数量及认购金额将由甲方股东会授权甲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2)认购金额
甲方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乙方按照本协议向甲方认购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监管政策变化、监管机构审批文件的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该认购金额进行调减。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乙方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根据本协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3)款项支付
甲方本次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文后,由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具体缴款日期,并向乙方发出认购款缴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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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确定最终的认购金额,并以该等金额为准发出《缴款通知书》。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认购对价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完毕并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方的指定账户。
在乙方支付上述认购对价后,甲方应尽快将认购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甲方完成前述股票发行、登记等手续后,乙方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4)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4、限售期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办理)。乙方所取得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乙方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乙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之甲方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乙方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甲方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协议的成立、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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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协议已经成立;
2、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3、本次发行获得国家出资企业(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同意;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四)违约责任条款
1、若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声明、保证、承诺,则构成违约,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董
事会、股东会通过;或(2)国家出资企业(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同意;或(3)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不构成甲方违约。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
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五)协议的补充、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的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后续签订
的补充协议(如有)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2、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2.1、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上交所撤回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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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2.3、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2.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六)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皖维集团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将《股份认购协议》鉴于条款第3款修改为“甲方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数量为准),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中“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义修改为“发行人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股票,乙方拟认购该等股票的事项”。
3、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第2款“认购价格及发行价格调整”之第1段修改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甲方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第3款“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款项支付以及滚存利润安排”之第(1)项“认购数量”修改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468750000股(含本数),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若甲方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
等事项导致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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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甲方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5、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第3款“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款项支付以及滚存利润安排”之第(2)项“认购金额”第1段修改为“甲方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00万元(含本数),乙方按照本协议向甲方认购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
6、本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无约定的,按《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执行。
7、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在满足《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如《股份认购协议》解除或终止,则本补充协议自《股份认购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自动解除或终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因此,皖维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皖维集团持有皖维高新6876913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24%,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本级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皖维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发行后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
1-1-68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25日,皖维集团出具了《关于皖维高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维集字[2026]26 号),批准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3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
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4687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人前次募
集资金到位日(2022年8月31日)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6年3月10日)的时间间隔已超过十八个月。
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十、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
(一)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的相关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
项目、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聚乙烯醇作为兼具功能性、环保性的高分子材料,具有较好的水溶性和可降解特性,是下游新能源汽车、光伏、环保包装、高端显示等领域理想的绿色材料。本次募投项目中的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其生产过程能耗更低、污染物产生量更少,符合国家绿色制造的政策导向,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1-1-69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同时,PVA光学薄膜等高端 PVA衍生产品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鼓励发展的范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契合行业发展趋势与产业政策导向,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及提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公司主营业务是 PVA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PVA、高强高模 PVA纤维、PVB树脂、PVB胶片、VAE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PVA光学薄膜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不涉及“四重大”情形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
发行人目前不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违规线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两符合”“四重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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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拟投入募集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号金总额
1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365629.54200000.00
2 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 66129.41 30000.00( )光学薄膜项目
合计431758.9523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和经营前景
(一)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装置,并同步建设配套的醋酸乙烯装置,包括生产装置区、仓储区、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设施区及行政办公区。项目计划总投资365629.5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依托我国沿海地区充足的石化乙烯资源和便捷海运资源,可以充分发挥石油乙烯法 PVA路线的综合竞争优势,是公司深耕PVA产业的重要战略布局。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20万吨乙烯法 PVA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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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解决国内高端 PVA原料的供给瓶颈,有利于加快 PVA产业的高端化、绿色化转型趋势,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 PVA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乙烯法 PVA凭借其在能耗水平、产品品质、绿色低碳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已成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相较于传统工艺,乙烯法 PVA可实现更大装置规模,显著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与碳排放,产品纯净度与稳定性更优,能够满足下游高端应用领域对材料的严苛要求。在国家“减油增化”战略的有力引领下,国内乙烯产业迈入规模化扩产新阶段,乙烯产能迎来爆发式增长,截至2025年底我国乙烯产能突破每年6200万吨,乙烯自给率大幅提高,乙烯产业已稳居
全球第一,预计未来将进一步增长,为乙烯法 PVA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裕、稳定的原料保障。立足国内乙烯产能大幅释放的新形势,我国 PVA行业正处于传统产能优化升级、高端产能加速布局的产能新旧转换关键期,进入产业结构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乙烯法 PVA生产工艺凭借多重优势,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此外,我国沿海区域有丰富的乙烯资源和便捷海运通道,可大幅降低原料采购与产品运输成本,提升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力,进而高效辐射东南亚、欧美等海外市场。
因此,实施“乙烯+港口”的发展策略,充分依托沿海地区乙烯资源优势,布局乙烯法 PVA生产基地,同时借助沿海港口区位优势拓展国际市场,抢占全球 PVA及其下游产品份额,既是当前国内 PVA行业顺应产业变迁、提升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选择,也是构建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2)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应对行业竞争的迫切需要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 PVA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产销量位居全球前列,率先实现石油乙烯法 PVA生产工艺国产化,是国内 PVA行业头部企业。当前国内 PVA行业仍面临着高端产能不足、基础产品同质化等突出问题。在面对 PVA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高端化、产能国际化形势明显的趋势下,公司必须通过传统技术迭代升级、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加快产业绿色转型构建新质生产力,抢抓发展先机。另外,公司在持续向 PVA产业链下游高端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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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拓展的同时,必须确保主导产品 PVA的供应能力和竞争优势,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因此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布局高端 PVA产能,是公司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应对行业激烈竞争的迫切需要。
(3)解决高端供给不足,满足 PVA下游高端产业技术升级需求
我国虽是全球最大 PVA生产国,但产品仍以常规通用型为主,高纯度、高稳定性、专用型特种 PVA长期依赖进口,尤其是偏光片用高端 PVA几乎被日本企业垄断。2024年我国高端 PVA进口量近 4万吨,进口金额超 1.1亿美元,下游企业长期承担高额采购成本与供应链风险。
受传统电石法工艺局限、核心技术积累不足等多重因素制约,国内高端 PVA在纯度、聚合度、醇解度、批次稳定性等关键指标上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光伏、显示面板、环保包装、医药健康等高端产业的严苛要求。随着下游新兴领域高速发展,PVA光学薄膜、PVB树脂及胶片、水溶膜等高附加值制品需求持续放量,预计未来五年国内高端 PVA需求量年均增速超12%,供给缺口将持续扩大。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高端乙烯法 PVA产能建设,瞄准国内卡脖子领域,精准补齐高端 PVA供给短板,大幅降低对外依存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满足下游高端产业技术升级与材料升级需求,经济效益与战略价值突出,是公司抢抓行业转型机遇、实现国产替代突破的关键布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乙烯产能持续提升,保障项目稳定原料供应
当前新能源产业大规模、大范围推广落地,直接推动燃油需求持续走低,叠加国内石化行业产能结构性调整,进一步加速炼化行业“减油增化”转型。行业发展重心逐步从生产成品油转向乙烯、丙烯等高附加值化工原料,推动国内乙烯产能持续扩容、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在此背景下,原油路线化工原料的供应结构持续优化,乙烯供应能力显著提升,为乙烯法 PVA项目构建了供应充足的原料保障体系。
(2)高端 PVA原料国产化与海外市场需求为项目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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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外市场整体来看,高端 PVA原料的国产化已进入加速期。PVA行业正呈现“全球产能向中国转移、国内产业向头部企业集中”的发展格局。一方面,本项目生产的乙烯法高品质 PVA,可精准匹配下游新能源汽车、光伏、电子显示、环保包装等领域对高端原料的严苛要求,实现从源头解决关键材料供应问题,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高品质 PVA原料需求。另一方面,全球 PVA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海外高端应用领域需求旺盛,国际市场对产品绿色低碳、质量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为高品质 PVA提供了广阔的海外发展空间。项目产品兼具高端品质与低碳环保优势,既能立足国内补齐高端原料供给短板,又能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全球竞争,具备坚实的市场基础与广阔的发展前景。
(3)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为项目提供了坚实支撑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 PVA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 PVA全产业链构建了深厚的技术储备体系,形成了从原料合成、工艺优化到高端产品研发的全方位技术积累。2024年公司已建成 6万吨/年石油乙烯法 PVA项目,经过近两年的运行,该装置运行平稳,产品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充分验证了公司该技术路线的可靠性。本次募投项目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近几年自主研发积累的技术工艺经验,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同时,公司深耕 PVA行业数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运营和技术研发经验,拥有一批对项目装置的建设、运营、管理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综上,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人才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支撑。
(4)控股股东强力赋能,为募投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控股股东皖维集团雄厚的资本实力与长期坚定的战略支持,是本次发行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作为安徽省国资委全资持股的大型国有产业集团,皖维集团资本实力突出、资信状况优良,资产负债结构健康,具备足额认购本次发行的强大实力。长期以来,集团始终将上市公司作为主业发展的核心平台,通过资金注入、资产整合、技术协同等多种方式持续赋能。本次由集团以现金全额认购,充分传递出大股东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募投项目助力公司建设世界一流新材料企业的深切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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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手续,取得了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滨政服投资备[2026]728号。项目代码:2509-320922-89-01-478931)。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公司已合法取得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25)滨海县不动产权第0015013号。项目已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关于<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盐环审[2026]17号)。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苏发改能审〔2026〕67号),批复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报告。
5、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已取得建设用地并已完成厂区用地的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本身立项备案、环评批复等工作已完成,并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陆续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及土建施工、购买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365629.5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是否属于资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比例资金金额本性支出
1建设投资350498.4395.86%是
1.1建筑工程费55112.2415.07%是
1.2设备及辅材购置费218094.3359.65%200000.00是
1.3安装工程费27867.777.62%是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152.659.89%是
1.5预备费13271.443.63%-否
2铺底流动资金15131.114.14%-否
总投资365629.54100.00%200000.00
(1)建筑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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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筑工程费用预估为 55112.24万元,主要为 20万吨 PVA装置区、醋酸乙烯装置、原材料乙烯罐区、厂区运输道路以及综合办公楼、中央控制室、
循环水站等工程费用。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2.76万平方米,建筑工程具体的建筑面积主要根据公司项目建设规划进行估算,工程价格参考公司历史同类项目建设成本、市场行情和石化行业建设要求综合确定。
(2)设备及辅材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及辅材购置费合计为218094.33万元,主要系购置的生产及配套设备,包括 20万吨 PVA装置、醋酸乙烯装置、中间品区、乙烯罐、其他材料罐、成品罐、变配电站、中央控制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本次募投项目设备测算主要参考公司历史同类项目设备采购价格、国内外设备市场价格动态以及拟购买设备厂商初步沟通的报价。
(3)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安装工程费27867.77万元,主要系上述主体设备的安装费,辅助设备及管网系统的材料及安装费等。公司基于类似工程单位指标的估算方法,并针对当前市场情况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安装工程费用。经估算,本项目的安装工程费约占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合计的1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3615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购置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施工辅助设施费、勘察设计费、
联合试运转费及生产准备费等,均为工程建设所必要的支出。
(5)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合计为13271.44万元。基本预备费是建设项目总投资中为应对不可预见因素预留的专项资金,占总投资的3.63%。
(6)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指建设项目投产后,为维持正常生产年份的正常经营,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生产经营费用等所必不可少的周转资金。公司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收入规模及各项资产、负债的周转情况对流动资金需求进行
1-1-76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估算,参照公司现有实际经营情况,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15131.11万元。
7、项目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6个月,整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阶段 Q1 Q2 Q3 Q4 Q5 Q6
1项目前期论证与规划
2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建设
3建筑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
4员工招聘与培训
5项目验收并投入生产
续上表
序号 项目阶段 Q7 Q8 Q9 Q10 Q11 Q12
1项目前期论证与规划
2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建设
3建筑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
4员工招聘与培训
5项目验收并投入生产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主要包括:
*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等环境处于正常状态,没有对项目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的行业领域和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不发生重大变动;
*上游行业领域产业政策、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如期完成;
*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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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项目效益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税后)12.30%,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9.52年,经济效益良好。项目效益的具体测算依据及过程如下:
*营业收入本募投项目产品的营业收入以募投项目产品预计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本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为 PVA及醋酸甲酯,产品价格以公司现有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历史销售价格,并结合预期市场价格作为主要测算依据。销售数量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能力及未来市场需求预计来估算。
*成本与费用
项目的成本包括生产产品而直接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
其中直接材料主要为醋酸、乙烯和甲醇,根据产品工艺配方确定所需材料耗用量,以市场现有价格及公司历史采购成本为基础确定材料价格。直接人工费根据项目拟投入人员数量,参照项目实施地的年平均工资测算;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根据项目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参考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计提,其他制造费用根据累计折旧金额的一定比例合理估算。
项目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按照项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合理估算。
*税金及附加
项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
(二)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建设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装置,分为两条 PVA高世代偏光片配套光学薄膜生产线,其中第一条产品设计幅宽4.8米、年产能1300万平方米;第二条产品设计幅宽5.7米、年产能1700万平方米。另外需对生产厂房进行相应的洁净装修以满足 PVA高世代偏光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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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光学薄膜的生产环境要求,进行相应的动力设备及设施的安装以满足生产设备动力需求。项目计划总投资66129.4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为皖维高新,实施地点位于巢湖市柘皋镇,项目选址贴近下游市场,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充分发挥公司在 PVA光学薄膜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加快突破先进功能膜材料制造的技术壁垒,实现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关键卡脖子材料的自主可控,更好地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高端 PVA光学薄膜市场国产替代需求
近年来国内液晶面板产业迈入高速扩张期,G8.5及以上高世代面板产能持续释放,叠加 OLED、MiniLED等新型显示技术加速渗透,带动偏光片行业规模快速扩容、国产化进程全面提速,国产偏光片对海外进口产品的替代趋势愈发凸显。据行业数据统计,2024年中国大陆偏光片产能占全球比重已逼近58.5%,2027年该占比有望提升至近70%,国内已然成为全球偏光片产业的核心制造基地。
PVA光学薄膜作为偏光片的核心原材料,占偏光片原材料成本的 12%左右,其中大幅宽、高世代面板配套、适配高端显示的特种 PVA光学薄膜,更是决定偏光片性能的关键载体,国内市场不仅需求规模庞大,高端需求更是具备极强刚性且持续高速增长。
PVA光学薄膜行业存在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严苛、产品认证周期长、质量
管控标准极高的行业特性,全球市场长期被日本可乐丽、三菱化学等少数国际巨头垄断,海外企业占据全球高端 PVA光学薄膜 95%以上的市场份额,牢牢掌控供货定价权。中国大陆内仅有皖维高新、川维化工具备 PVA光学薄膜量产能力,市场占有率不足5%,远无法满足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大幅宽、高世代面板专用 PVA光学薄膜几乎完全依赖进口,供需缺口连年扩大,已成为制约我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实现自主可控、突破海外技术封锁的关键瓶颈。
国内偏光片产业产能扩张与核心原材料“卡脖子”的矛盾日益尖锐,下游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度受制于海外供应链,供应链断供风险、高价采购成本严重拖累产业发展。因此,加快推进高端 PVA光学薄膜国产化、规模化量产,既是补齐显示产业链核心材料短板、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的战略刚需,也是满足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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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行业技术升级、助力国产偏光片抢占全球市场的迫切需要,更是打破海外垄断、实现高端材料进口替代的关键举措。
(2)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 PVA光学薄膜自主研发、规模化生产及市场化应用的企业,已在技术研发、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及客户资源等方面形成突出的先发优势与坚实的产业基础。本次募投项目依托公司现有产线与技术积累,聚焦大宽幅、高品级 PVA光学薄膜实施产能扩建与产品升级。
项目实施后,公司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将大幅提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规模效应与成本优势进一步凸显,有效缩短与国外高端供应商的技术与产品差距,提高高端产品的稳定性与一致性。同时,项目将助力公司深化与下游偏光片、面板企业的战略合作,增强客户黏性与市场认可度,持续巩固公司在国内 PVA光学薄膜领域的领先地位,提升在全球显示材料供应链中的话语权与竞争力,为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得益于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光学薄膜产业发展空间广阔
PVA光学薄膜作为功能性膜材料,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明确的鼓励类产业,并且已被工信部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
录(2024年版)》。同时,本项目精准契合安徽省将新型显示作为重要产业的
战略布局,深度融入合肥市“芯屏汽合”产业链条,是完善上游关键材料配套的重要一环。相关产业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政策环境,有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具有充足的市场需求,产品消化能力有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大幅宽、高世代 PVA光学薄膜建设,顺应国内显示产业国产化、自主化发展趋势,可精准填补国内高端 PVA光学薄膜供给缺口,有效满足下游偏光片及面板企业对核心原材料稳定供应与国产化的迫切需求。2025年国内偏光片市场需求量超3亿平方米,按行业权威生产定额测算,2025年国内偏光片年需求量对应 PVA光学薄膜实际需求约 2亿平方米,其中高端 PVA光学薄膜需求占比超70%,且随着大尺寸电视面板、车载显示、高端工控屏需求放量,高端 PVA光学薄膜需求量年均增速保持在 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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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合肥巢湖,贴近新型显示核心下游企业,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可充分对接下游客户旺盛需求,市场消化能力充足,为项目顺利实施、产能有效释放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坚实的市场保障。
(3)公司拥有深厚技术积累与成熟产业化基础,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作为国内首家实现 PVA光学薄膜自主研发、规模化生产与市场化销售的企业,产业先发优势与行业地位突出。目前公司已建成两条专业化、规模化PVA光学薄膜生产线:一是年产 500万平方米 PVA光学薄膜生产线,产品幅宽
1.6米,主要应用于小尺寸液晶显示器(LCD)偏光片、眼镜用偏光片等领域;
二是年产 700万平方米 PVA光学薄膜生产线,产品幅宽 3.4米,可满足大尺寸液晶显示器偏光片的配套需求,形成了覆盖小尺寸至大尺寸显示应用的产品布局。
此外,公司年产 2000 万平方米 TFT 偏光片用宽幅 PVA光学薄膜生产线(产品幅宽 3.4米)即将建成投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在高端 PVA光学薄膜领域的项目建设与产业化经验,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了成熟的建设管理与规模化生产保障。
经过十余年持续的生产实践与技术攻关,公司已完全掌握适配 TN级、STN级、TFT 级偏光片使用要求的 PVA光学薄膜全流程生产技术,在配方体系、工艺控制、品质稳定性等方面形成了成熟可靠的技术体系,并牵头承担了2024年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PVA光学膜工业化成套技术开发”项目。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与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已成功配套盛波光电、三利谱等偏光片企业,进入国内主流偏光片生产企业供应链体系,客户合作关系稳固,市场认可度与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生产经验与客户基础。
4、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手续,取得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巢湖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3-340181-04-01-726935)。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安徽省巢湖市柘皋镇,公司已
合法取得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皖(2023)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32308号。项目已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
1-1-8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6]5014号)。
项目已取得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合发改资环〔2026〕310号),批复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报告。
5、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工作。项目本身立项备案、环评批复等工作已完成,并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陆续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及土建施工、购买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66129.4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是否属于资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额比例资金金额本性支出
1建设投资64722.9997.87%是
1.1建筑工程费5090.147.70%是
1.2设备及辅材购置费50100.0075.76%30000.00是
1.3安装工程费6579.329.95%是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0.690.86%是
1.5预备费2382.843.60%-否
2铺底流动资金1406.422.13%-否
总投资66129.41100.00%30000.00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用预估为5090.14万元,主要为厂房、仓库、辅助用房。
建筑工程具体的建筑面积主要根据公司项目建设规划进行估算,工程价格参考公司历史厂房建设成本和同类型建设项目进行估算。
(2)设备及辅材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及辅材购置费合计为 50100.00万元,主要包括定制 PVA光学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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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生产线、EDI模头、超镜面流延辊筒等。本次募投项目设备测算主要参考公司历史设备采购价格、国内外设备市场价格动态以及拟购买设备厂商初步沟通的报价。
(3)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安装工程费6579.32万元,一方面是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的装修,光学膜厂房装修需要满足一定的洁净度要求。另一方面是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
参考公司已在建的同类工程情况并结合项目的具体安装复杂程度进行估算。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570.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环评费等,上述费用均为工程建设所必要的支出。
(5)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为2382.84万元。基本预备费是建设项目总投资中为应对不可预见因素预留的专项资金,占总投资的3.60%。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1406.42万元。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募投项目建成后,前期收入尚未产生或仅少量流入、尚不能覆盖经营付现成本时,进行日常运营所必需的资金。根据公司历史的营运资金周转情况按照分项进行估算。
7、项目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0个月,整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阶段 Q1 Q2 Q3 Q4 Q5 Q6 Q7
1初步设计及批准
2施工图设计
3设备考察及招标
4工程施工
5设备安装与调试
6人员招聘及培训
7项目验收并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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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主要包括:
*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等环境处于正常状态,没有对项目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的行业领域和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不发生重大变动;
*上游行业领域产业政策、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如期完成;
*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项目效益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税后)18.49%,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61年,经济效益良好。项目效益的具体测算依据及过程如下:
*营业收入本募投项目产品的营业收入以募投项目产品预计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本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为 PVA光学薄膜,产品价格以公司现有类似产品的历史销售价格,并结合预期市场价格作为主要测算依据。销售数量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能力及未来市场需求预计来估算。
*成本与费用
项目的成本包括生产产品而直接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
其中直接材料主要为高纯度 PVA及助剂,根据产品工艺配方确定所需材料耗用量,以市场现有价格为基础确定材料价格。直接人工费根据项目拟投入人员数量,参照项目实施地的年平均工资测算;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根据项目新增固定资产
1-1-8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金额,参考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计提,其他制造费用根据累计折旧金额的一定比例合理估算。
项目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按照项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合理估算。
*税金及附加
项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基于现有主营业务的扩张与延伸,能够充分依托公司既有人才储备、技术经验及客户基础等资源,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深耕 PVA及相关产品领域数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经验,拥有一批行业经验深厚、专业能力突出的管理者和技术人才,覆盖研发、生产、管理等全业务链条,形成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经验的人才梯队。这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不仅是公司产品结构优化、技术工艺升级的核心驱动力,更为本次定向增发项目落地及长远战略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在 PVA领域构建了覆盖全产业链的深厚技术储备体系,形成了从原料合成、工艺优化到高端产品研发的全方位技术优势,主导产品 PVA产品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国内第一、世界前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PVA光学薄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功能膜材料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高性能 PVA材料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大-皖维 PVA新
材料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牵头承担2024年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PVA光学膜工业化成套技术开发”,成功突破“PVA-PVA光学薄膜-偏光片”全链条技术瓶颈。公司先后被认定为中国化纤工业协会科技领军企业、标准化领军单位、绿色制造优秀企业、新产品研发及推广创新企业,工信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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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聚乙烯醇)、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23年3月被国务院国资委列入“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名单。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为国内 PVA行业龙头企业,产品矩阵全面覆盖高中低端需求,在国内市场深耕传统客户合作,巩固化工传统优势产品市场份额;海外市场则针对不同区域特点优化策略,通过精准定位与定制化推广突破壁垒,外贸市场份额持续扩大。从长期来看,海外乙烯法 PVA生产装置因装备逐渐老化、人工成本高企的原因,未来将逐步退出通用 PVA领域,专注于 PVA下游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从而形成较大规模的国际供给缺口。2020年至2025年,我国出口量从14.11万吨增长至23.0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28%,出口规模持续扩大,体现出我国通用级 PVA在全球市场的成本与规模优势。
在光学薄膜领域,随着显示面板产业向高世代方向快速发展,更大尺寸面板需求持续提升,主流偏光片生产线对PVA光学膜的幅宽已普遍提升至3.4米以上,对上游 PVA光学膜的幅宽、光学均匀性及批次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公司现有光学膜产能幅宽均在3.4米以下,仅能满足中小尺寸显示面板需求。据行业数据统计,2025年国内偏光片市场需求量已超过3亿平方米,按行业生产定额测算,对应的 PVA光学薄膜需求约为 2亿平方米。当前,国内高幅宽、高世代PVA光学薄膜仍然高度依赖进口,供给缺口连年扩大。公司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的落地,正是填补国内供给缺口的重要举措,本项目面对下游持续放量的市场空间,具备十分充足的产能消化基础。
与此同时,在国产替代进程全面提速的背景下,下游偏光片及面板企业对高端材料本地化配套意愿强烈,项目达产后可快速导入现有客户供应链并有效转化为实际订单,市场消化空间广阔。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发行人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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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多年来深耕 PVA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遵循“围绕主业发展,不断拓展产业面、延伸产业链”的发展战略,形成以 PVA产业为核心的一体化全产业链布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以创新驱动和深化改革为抓手,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产能最大、产业链最完整、产品品种最齐全的 PVA系列产品生产厂商。公司围绕 PVA打造了五大产业链,显著提升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转型升级。
公司在安徽、广西、内蒙古布局三大产业基地,形成协同发展格局,是国内PVA及其上下游领域内的龙头企业。其中安徽本部为高新材料产业基地,聚焦新型化工与高端新材料两大核心领域,致力于打造区域性产业集群;广西皖维系公司生物质化工产业基地,依托广西丰富的生物质资源,重点发展生物质产业;蒙维科技系煤化工产业基地,聚焦煤化工产业升级,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主产品产能与市场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以 PVA产业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布局,紧紧抓住 PVA行业高端化、绿色化的发展机遇,以本次定向发行为契机,大力拓展以石油乙烯法 PVA为核心的高端绿色 PVA产业链、以 PVA光学薄膜为核心的新型显示功能
膜材料产业链、以 PVB胶片为核心的 PVB安全玻璃产业链、以 VAE乳液为核
心的柔性绿色建材产业链等业务,巩固化工传统优势产品市场份额、积极开发高端产品应用市场,加速中国高端基础材料的进口替代。同时公司将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快公司全球化步伐,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将贯通“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产品开发与生产”路径,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锚定“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的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集团稳步迈进。
1-1-8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
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公司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从产品结构、市场布局和技术实力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现有业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
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均是对现有业务的扩产。公司是目前国内产能最大、产业链最完整、产品品种最全的 PVA系列产品生产商,形成了以 PVA为核心、以高端功能膜材料为引领的五大产业链。
在 PVA业务上,公司 PVA产品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国内第一、世界前列;在 PVA
光学薄膜业务上,公司是国内少有的掌握 PVA光学薄膜批量生产技术的企业。
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和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见本章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和经营前景”中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相关分析。
六、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研发投入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不涉及研发投入情况。
七、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要求,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是 PVA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PVA、高强高模 PVA纤维、PVB树脂、PVB胶片、VAE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PVA
光学薄膜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公司主导产品 PVA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国内第一、世界前列,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及欧洲、
美洲、非洲、东南亚等40余国家及地区。凭借突出的行业实力与创新成效,公司先后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聚乙烯醇)、中
1-1-88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国化纤工业协会绿色领军单位、国家绿色工厂等称号,2023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名单。
PVA作为兼具功能性、环保性的高分子材料,具有较好的水溶性和可降解特性,是下游造纸、新能源汽车、光伏、环保包装、高端显示等领域理想的绿色材料。本次募投项目中的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其生产过程能耗更低、污染物产生量更少,符合国家绿色制造的政策导向,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同时,PVA光学薄膜、PVB中间膜等高端 PVA衍生产品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鼓励发展的范畴,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要求,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情况。
九、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还贷,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的规定。
十、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是落实公司“坚持主业,拓展产业面、延伸产业链”发展思路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公司加速推进产能升级与结构优化,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了根基。
1、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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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布局乙烯法 PVA先进产能,依托我国沿海石化乙烯和港口资源,投资建设中国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综合竞争力最强的乙烯法 PVA产业基地,乙烯法 PVA具有品质好、性能优、绿色化等特点,更适用于精细化、高端化下游领域,是行业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同时,沿海港口区位优势独特,建有丰富的风光绿电资源,交通发达便利,能够充分发挥乙烯法 PVA路线的综合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抢占行业发展前瞻性布局,加快高端化、绿色化转型,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2、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公司牵头承担 2024年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PVA光学膜工业化成套技术开发”,成功突破“PVA-PVA光学薄膜-偏光片”全链条技术瓶颈,实现“卡脖子”材料 PVA光学薄膜国产化替代;同时公司与国内装备制造商共同研制了 PVA光学薄膜用大尺寸超镜面流延辊筒,实现核心关键设备国产化。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充分发挥公司在 PVA光学薄膜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加快突破先进功能膜材料制造的技术壁垒,实现我国新型显示产业关键卡脖子材料的自主可控,更好地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综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完善先进产能布局,持续巩固公司在 PVA行业的领先地位,为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增强,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同时增加,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未来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皖维高新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皖维集团、安徽安元创
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
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合计持有的皖维皕盛100%股
1-1-90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权,同时以定价发行方式向皖维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30号)核准,公司向皖维集团发行97334123股股份、向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26220791股股份、向王必昌发行
24975380股股份、向鲁汉明发行13148270股股份、向沈雅娟发行11303317
股股份、向佟春涛发行5770385股股份、向林仁楼发行3350805股股份、向姚
贤萍发行1675402股股份、向张宏芬发行1023857股股份、向方航发行837701
股股份、向谢冬明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胡良快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谢贤
虎发行837701股股份、向伊新华发行235485股股份购买皖维皕盛价值为
795000000.00元的100%股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2元;
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449660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2元,共计募集资金198749998.46元,坐扣承销和独立财务顾问费用5000000.00元(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
193749998.46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20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城北支行188767777572193749998.46-已销户
合计-193749998.46--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1-9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承诺效益承诺期间实际效益是否承诺期截资项目累达到止日累计序号项目名称计产能利2022年2023年2024年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实现效益用率效益支付购买皖
1维皕盛100%不适用4616.548151.969445.094340.501986.245257.7711584.51否
股权的股份对价部分
2补充流动资不适用
金
皖维皕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具体原因系:受房地产行业下降的影响,皖维皕盛 PVB胶片产品的市场价格较前期预测值有所下降;受部分关键进口设备未能
按期交付的影响,皖维皕盛年产 2万吨汽车级 PVB胶片生产线无法按期投产,导致高附加值的汽车级 PVB胶片的产销量未达到预期目标,影响业绩承诺的完成。
(七)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结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9日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5-4号),认为皖维高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皖维高新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1-1-9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利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且可行的。
1-1-9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20万吨/年乙
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
光学薄膜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将围绕公司的 PVA产业链实施,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次项目是公司“坚持主业,拓展产业面、延伸产业链”发展思路的具体举措。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注入强劲的发展新动能,有力推动公司加快迈向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稳步实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集团”的战略目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皖维集团持有皖维高新6876913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24%,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本级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皖维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同业
1-1-9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产
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新增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同业竞争情况”。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皖维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新增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1-1-95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聚乙烯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下游应用于建材、造纸、纺织、化工、电子、汽车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且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尽管在国家各项政策推动下,PVA及相关产品的消费支撑有较强预期,但是未来如果宏观经济波动导致行业景气度下行,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 PVA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目前,国内 PVA行业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已逐步向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研发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在行业内存在多家大型企业的竞争现状下,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地应对激烈市场竞争,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石油乙烯法 PVA的主要原材料为醋酸、乙烯、甲醇等,其价格与原油及石化产品具有相关性。2026年中东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原油及石化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叠加全球供需格局、行业竞争及下游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以向下游传导成本压力,或未能通过优化工艺、提高效率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则可能对公司毛利率、盈利能力及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装备风险
随着公司转型升级及一系列国产替代产品的产业化落地,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加快,对生产装备的精度、稳定性及工艺适配性要求越来越高。当前,部分高端设备仍存在采购渠道受限、供应不稳定等问题;此外,装备国产化进度可能不及
1-1-96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预期,导致国产设备在关键技术指标上短期内难以满足生产要求,从而延长对进口设备的依赖周期。因此若公司选择的供应商信誉不佳、技术实力不足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可能使企业面临技术装备质量问题、交付延迟以及后期维修保养困难等风险。
(五)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大众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公司属于化工细分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三废”排放。公司历来重视“三废”的处理及环境保护,但仍不排除偶发因素导致“三废”排放处理不当,进而引发环境污染风险,从而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扩大可能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业务快速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逐年扩大,目前公司建有安徽、广西、内蒙古三大产业基地,形成协同发展格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增江苏盐城产业基地,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管理难度将会增加。如果公司未能随经营规模的扩张完善有关经营管理制度,则可能降低公司运营效率,公司的发展将受到一定制约,从而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40834.52万元、60884.01万元、
57007.05万元和58235.5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6%、11.86%、
11.54%和12.93%。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将持续增加。若后续下游客户自身业务出现波动,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货款情况,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审批与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1-1-9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
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面临发行失败风险和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投资风险。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较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实施进度和效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恶劣天气、设备供货延期或调试不畅等情形,或因法律法规变化需调整施工方案,均可能拉长建设周期并增加投资成本。因此,募投项目存在因上述因素导致整体进度不及预期的实施风险。
(二)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
行性研究论证,预计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前述可行性研究论证均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及行业趋势,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及行业趋势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可能与预测情况存在差异,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建设期,需在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方能达到预计收益水平,同时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一定金额的折旧摊销,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尽管公司在测算募投项目效益时已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且项目预期效益良好,若募投项目未能如期实现
1-1-98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收益,且现有业务经营效率短期内未能充分提升,则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将面临下降压力,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年产 20 万吨乙烯法 PVA、3000 万平方米
高世代 PVA 光学薄膜产能。尽管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下游行业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或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则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被及时、充分消化,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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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吴福胜孙先武向学毅袁大兵余继仙曹崇延张大林汪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0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1-1-10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曹崇延向学毅张大林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1-1-10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孙先武袁大兵余继仙许宏平唐成宏许献智唐运昌史方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吴福胜年月日
1-1-105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保荐代表人:
吕娟李超
项目协办人:
李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6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章宏韬
保荐机构总经理:
赵万利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0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韩炯
经办律师:
黄艳陈杨梁翔蓝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108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程志刚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扬张运楼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09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卢鑫徐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10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关于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斌离职的说明
2024年4月1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
出具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4]230Z1548号审计报告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卢鑫和徐斌,其中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斌已从本所离职,因此无法在本所出具的审计机构声明页中签字,但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离职不影响本所已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1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与承诺
(一)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实施了如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1、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国内产能最大、技术最先进、产业链最完整、产品品种最全的 PVA系列产品生产商,PVA产销量长期稳居全国首位、世界前列。公司根据“坚持主业,拓展产业面、延伸产业链”的发展思路,建成 PVA-PVA光学薄膜-偏光片、PVA-PVB树脂-PVB胶片-安全玻璃、PVA/VAC-VAE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PVA-
高强高模 PVA纤维-绿色建材、糖蜜-生物质 VAC-PVA-可降解水溶膜-生物基材料等五大产业链,实现了企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未来公司将锚定“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的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主责主业,丰富以 PVA为基础的五大产品链,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从产品结构、市场布局和技术实力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使用,并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1-1-11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3、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规定了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政策。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
润分配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
(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皖维高新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皖维高新的利益。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皖维高新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皖维高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1-11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之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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