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高科证券代码:600064编号:临2026-015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1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85人,注
册会计师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9)财务信息及客户情况:天衡2025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49572.28万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3980.1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15967.65万元。天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92家,审计收费总额为8338.18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房地产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
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
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
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杰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
2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钰女士,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贤武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5年
为本公司提供质控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5万元(含公司全部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包括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6年度天衡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与天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天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在其从事公司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其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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