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新材公告编号:临2026-027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客观原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项
目资源难以保障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按期落地,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慎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025年度末该所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该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740.14万元。该所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6779.21万元。2025年度该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9家,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采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教育。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成立至今没有发生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2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伟清,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6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此前没有为公司提供过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翁凌静,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6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此前没有为公司提供过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庆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伟清、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翁凌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庆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5年度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客观原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项目资源难以保障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按期落地,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慎研究,拟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
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1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