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新材公告编号:临2026-006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部分董事、高管以视频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议案内容及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6年经营计划》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3.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周到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胡超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进行汇报。
《独立董事周到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胡超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13、议案14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6、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7、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1、审议《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
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后)。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因本方案是关于董事薪酬的整体方案,全体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因届次、改选、
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刘华女士同时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4名。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进行汇报。
2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和调整。调整后,公司下设计划财务部、行政人事部、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资产管理部、投资和稽核部。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在授权额度和实施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在授权期限内已投资标的处置由经营层根据投资标的及市场变化的具体情况决定,不受授权期限的约束。上述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等,规范投资决策管理。
同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与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上述第2、5、7、8、10、14、20、21项议案,听取上述第3、22项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