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新材公告编号:临2026-011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是否在前期预本次担保是否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的担保余额计额度内有反担保
97500万元
不适用:公司江苏大通机电(部分为目前67777.87万元无前期预计担是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余额保的续贷续保)
13000万元
福建邵武创鑫不适用:公司
(部分为目前新材料有限公7922万元无前期预计担否借款担保余额司保的续贷续保)
福建冠城瑞闽15400万元不适用:公司新能源科技有(为目前担保15400万元无前期预计担否限公司余额的展期)保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2026年4月21日上市公司及146529.09
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26.10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特别风险提示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注:本次公司为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为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其他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
为满足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
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97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其中:
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
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最
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3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新区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融资中,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项目技改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不同借款银行之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银行)调剂使用。
2、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向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
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以上担保额度在不同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之间分割使用。
3、公司为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
公司于2020年6月将所持有的对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294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转让价为29000万元。债权转让的同时,中信金融资产与冠城瑞闽协商重新签署协议。本公司以所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8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为质押物,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事达”)以车位为抵押物,同时福建华事达、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置业”)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重组宽限
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
用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笔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6年4月21日,前述重组债务余额为15400万元。若冠城瑞闽能按时足额偿付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或按约定提前清偿债务且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中信金融资产则于到期日免除其收购的标的债权中400万元的债务。
为了更加有效进行年度资金弹性管理,董事会同意冠城瑞闽向中信金融资产申请延长该笔债务还款期限,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解除福建华事达以车位为抵押物的抵押事宜,其他质押、保证和共同还款约定不变,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决策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冠城瑞闽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类型公司持股情况
江苏大通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大通新材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大通新材持有江苏大通76.80%股权,公司及公司全法人控股子公司913208917487169142公司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汇泰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大通
新材87.10%股份。
邵武创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福建邵武创鑫新材
法人 控股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创鑫”)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91350781054337127W料有限公司
持有福建创鑫91.36%股权。
福建冠城瑞闽新能冠城瑞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冠城瑞闽90%法人 控股子公司 91350181MA31W7Q37G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江苏大通机
151294.5785280.4766014.10352398.7912371.83141667.8583240.5958427.26337731.3210633.86
电有限公司福建邵武创
鑫新材料有19311.3813277.756033.623264.34-3133.7217443.3310875.996567.343604.07-2391.96限公司福建冠城瑞
闽新能源科15470.8676779.24-61308.38172.64-3419.2417120.9975010.13-57889.15149.99-4015.10
技有限公司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下属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本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前述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开始时间、实际担保
方式和担保金额,将以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为冠城瑞闽担保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担保金额为债务本金154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等。担保方式:本公司以所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8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为质押物,同时福建华事达、美城置业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笔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将以公司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内容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邵武创鑫、冠城瑞闽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大通约
23.203%股权。2026年4月20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大通新材出具
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就前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的借款提供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9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中23.203%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二)公司持有福建创鑫91.36%股权,福建创鑫持有邵武创鑫100%股权。
鉴于邵武创鑫股权主要由本公司持有并实际控制,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三)为了更加有效进行年度资金弹性管理,冠城瑞闽拟向中信金融资产申请延长前述债务还款期限。鉴于本次担保展期属于延长还款期限内原担保措施的延续,且冠城瑞闽股权主要由本公司持有并实际控制,公司同意前述担保展期,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决策实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的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46529.0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10%。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如本次董事会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且现有的担保仍
全部继续存续,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为185335.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1%。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