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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肉业:光明肉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09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73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为截止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有关的

证明材料,并经本次股东会秘书处登记备案。

三、公司召开股东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会议做各项议案的报告,之

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建议、意见或问题,由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四、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五、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会在审议和表决会议议案后,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对所表决议案做出决议。其中:

1、议案(三)、(四)、(九)、(十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与议案(四)、(十五)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

2/89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2:00

会议地点:光明肉业会议室(杨浦区济宁路18号)

会议主持人:李俊龙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会议登记结束,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一)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6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6年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

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6年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

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26年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89(十四)审议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对费尼根工厂冷链自动化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答问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投票表决,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监票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一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或“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5年工作回顾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年,光明肉业始终坚持战略定力,以降本增效和价

值创造为年度工作目标,把握“聚焦肉业战略、优化链路布局、加快价值创造”的年度工作要求,坚持年度产业工作主题,构建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加速新营销体系重构、突出供应链协同、强化企业精益管理、持续发力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肉类产业发展引擎。

二、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回顾

(一)深化分销体系建设,培育大单品销售

面对消费紧缩与行业竞争加剧的发展大环境,公司通过强化区域市场渠道建设、优化产品线与加速推新来抢占市场份额,全力构建四五线经销体系。

产品方面,公司通过新品开发与老品升级,巩固市场地位并创造了新增长点。上海梅林推出新品鸡胸肉午餐肉、植物基午餐肉、鱼肉午餐肉等7款新品,2025年新品罐头总销售额突破亿元。片装午餐肉通过与综艺 IP 合作推出联名款,丰富了产品矩阵。

联豪食品以“文火牛肉”为核心,围绕风味和场景创新,推出了陈皮口味和黑松露口味文火牛肉、以及烧椒牛肉馅等衍生产品,成为明星单品。

渠道拓展与优化方面,公司采取多元化策略,深入不同市场并提升运营效率。上海梅林积极开发空白市场网点,并在已覆盖区域新增客户;餐饮渠道入驻连锁品牌,增加覆盖门店。江苏苏食积极推进团购、商超和线上渠道:团购业务中标率提升,商超渠道

5 / 89的鲜卤产品借助苏超热点在三江、大润发等商超热销。联豪食品在 B端市场加快了客户焕新,成功切入中式面馆、烤肉等细分赛道。

运营与市场方面,上海梅林与“一饭封神”等综艺 IP 合作,5 款风味联名款通过多渠道联合推广销售。联豪食品 C 端业务实现了 20%以上的增长,通过创新“自播+达播”模式实现快速增长。苏食肉品以抖音为核心,通过直播优化与头部达人合作,推动苏食鲜卤等产品销量显著增长。

(二)优化养殖板块,提升养殖效率

通过优化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架构的扁平化与高效集约,有效缩短决策链条,在人员方面大幅优化了用工成本与管理效能;通过优化精益养殖,显著提升效率与品质,确保生产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构建更为高效、稳健的现代化养殖管理体系;通过优化市场销售,优化生猪品质,深化渠道,精准销售,强化协同,建立产销联动机制;通过优化科技赋能,繁殖性能显著改善,丰富产品供给。

(三)推动肉业一体化产业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上游饲料方面,饲料板块将规模化采购、供应链优化、资金优化等精益管理举措贯穿全链条,通过建立规模化采购体系以及推行自加工厂的精细化管理,实现了饲料成本的有效控制。中游屠宰业务不断打磨“批销+分销+副产品”的三维销售模式;肉制品深加工业务通过创新整合,聚焦产品与渠道双重升级,实现多品类销售增长;牛羊肉业务通过费用严控及债务优化,经营方面较去年同期扭亏为盈;品牌食品业务通过在渠道方面积极拓展空白市场与新兴渠道,同时强化线下终端精细化运营,提升品牌影响力与销售转化,在品牌营销方面创新线上内容、丰富跨界合作、有效触达并吸引年轻消费群体,持续巩固和提升了品牌的市场热度与价值。

(四)夯实强总部管控基础、系统提升管控能力

公司围绕产业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了组织、战略、运营、品牌、财务及创新等多维度的协同发展。组织管理上,通过深化工效联动、优化架构及创新激励机制,提升了人效与管理效能。战略发展启动了“十五五”规划编制。运营管理精准落实降本增效,并深化了产业协同。品牌管理通过市场推广、大单品打造与老字号焕新,系统提升了品牌影响力与产品矩阵竞争力。财务管理上启动了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新质创新方面,技术中心建设、新品研发与核心技术储备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数字化管理成功交付业财一体化等关键项目,构建了坚实的数据与安全基座。在安全管理上,公司系统筑牢了生产与食品双重安全防线,确保了运营的稳定与合规。整体而言,公司各项战略举措扎实落地,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

6/89三、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3/20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申请2025-2026年银行授信

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20242025/6/11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年年度股东会

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5年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与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5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第十届董事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俊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三年

2、选举汪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三年

3、选举杨帆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8/7三年

4、选举陈林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三年

(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黄继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2、选举郭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至2026年11月24日截止

3、选举于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4、选举王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7/89审议通过议案1项:

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2025交易业务的议案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12/3

否决议案1项:

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12/17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申请新增短期银行流动资

金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8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

(1)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申请2025-2026年银行授信的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2025/3/4案十九次会议

(2)关于调整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5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8)2024年度 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2025/3/27(9)关于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十次会议

(10)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与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12)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7)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2025/4/9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银行授信额度的议十一次会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2025/4/28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2025/5/21(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十三次会议

(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2025/6/23(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十四次会议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8/89(3)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5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2025/7/22(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五次会议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第十届董事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2025/8/13(3)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次会议

(4)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2025/8/29(2)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次会议

(3)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4)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2025/10/29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次会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

(1)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2025/11/17(2)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次会议业务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2025/12/1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申请新增短期银行流动资金授信额度次会议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认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9/89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前往子公司上海爱森肉食品有限公司所属门店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子公司销售经营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全年共完成了包含《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报告在内54项公告的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此外,为展现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相关领域的管理目标及工作成效,便于投资者更清楚了解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公司编制了《ESG 暨可持续发展报告》,与年度报告同时向公众披露。公司高质量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有效地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

2025年,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依然严峻,面临猪价持续低位震荡、成本压力等不利因素,并披露了子公司涉及债务事项等公告,投资者更加关注公司业绩波动和经营情况。公司收到的投资者热线来电和互动提问咨询主要集中于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牛羊肉业务波动、子公司债务事项影响等对公司业绩及股价会产生重要影响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始终关注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本年度公司共接听投资者来电 200 余次,回答 E互动提问 64 条,做到在不违反信披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及时答复、有问必答,解答投资者疑问,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在经营方面的努力和效果、公司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展望。另一方面,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发布业绩一图看懂,并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本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业绩说明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视频录播结合网页文字等形式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三季度业绩进行解读,活动期间,管理层对于收到的众多问题和建议一一进行回复,得到了投资者的肯定。公司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上证 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参加监管机构各类培训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董事、高管参加专业培训,并在公司日常工作过程中积极开展关于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的相关宣导。2025年,公司董

10/89高完成《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董秘参加《市值管理专题线上培训》等培训。

第二部分2026年董事会工作展望

2026年,董事会将始终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作为,积极

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组织和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开展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光明肉业高质量发展开新局。2026年,董事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把党建引领融入公司治理,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股东会确定的各项决议,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增强关键人员的规范意识,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持续聚焦内控管理提升

增强风险防控的敏锐性、前瞻性、主动性,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运行,继续加强合规建设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管控。按照法律法规并结合实践经验,以内控手册为指导,以 OA 审批系统为依托,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反应机制,严格控制企业内部管理和审批流程,切实落实公司内控制度,提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三、持续推动肉业一体化产业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推动肉业一体化深度融合,是响应“十五五”产业现代化要求的关键举措。2026年,在上游饲料方面,公司将从采购、配方、生产及联盟协同四大维度,构建集规模化、智能化与数据化于一体的精益管理体系,以显著降低综合成本、提升品质韧性。中游屠宰和下游肉制品深加工方面,公司将通过强化屠宰与深加工的业务协同与产销联动,提升产业链整体效能与附加值,持续推动实现产业价值最大化。中游屠宰方面,稳固并提升白条业务的产业链协同与盈利能力;依托团餐增长,积极拓展批发渠道,以优化库存并保障整体收益。肉制品深加工方面,将聚焦新品类的开发并塑造差异化形象,通过大单品培育销售和团购客户供货扩容提升产量。

四、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公司与投资

11 / 89者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上证 E互动、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股东会与管理层沟

通交流、业绩说明会、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等方式,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良好互动关系。

五、夯实强总部管控基础、系统提升管控能力

公司将紧密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总部在战略引领、资源统筹与绩效考核中的核心枢纽作用,以“精核算、强管控”推动全产业链战略协同与效率提升。在“组织管理、战略层面、运营层面、品牌管理、财务管理、创新层面、数字化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好管控,通过体系化、数字化的精细运营驱动可持续增长与价值创造。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12/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二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2025年度实现合并营

业收入2212997万元,利润总额-51224万元,净利润-672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244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光明肉业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表合并范围

2025年度光明肉业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上海梅林、冠生园食品、上海爱森、苏食肉

品、光明农牧、联豪食品、上海鼎牛、正广和等国内公司以及香港梅林和新西兰银蕨农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光明肉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企业共计58户。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成果

表1: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万元)221299721986890.65%

营业利润(万元)-4762912691-475.30%

利润总额(万元)-5122410300-597.31%

净利润(万元)-67242-1111-5950.61%

归母净利润(万元)-1324421606-161.30%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万元)-145948637-268.96%

基本每股收益(元)-0.140.23-160.8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2.764.41下降7.17个百分点

13/89(一)营业收入

报告期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21.30亿元,比上年同期219.87亿元同比增加1.43亿元,增幅0.65%。

1、按销售地域分类:

境内营业收入112.78亿元,较上年同期125.64亿元同比减少12.86亿元,降幅

10.24%;境外营业收入108.52亿元,较上年同期94.23亿元同比增加14.29亿元,增

幅15.17%。

2、按行业类别分类:

表2:行业分类营收情况单位:万元分类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增长率

罐头板块133523143041-9519-6.65%

猪肉板块449335506256-56921-11.24%

牛羊肉板块1304018117584712817110.90%

综合食品板块170109179084-8975-5.01%

其他156012194461-38449-19.77%

合计22129972198689143080.65%

肉类板块作为公司主要的支撑产业,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8.6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85.26%,相比同期182.51亿元增长6.18亿元,增幅3.39%。

(二)净利润

报告期实现净利润-67242万元,比上年同期-1111万元,减少66130万元,降幅5950.6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44万元,比上年同期21606万元,减少34850万元,降幅161.3%)。

利润变动的主要因素为:相较同期,综合毛利率增长增加利润总额24298万元;

期间费用增加而降低利润总额15188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变动导致利润总额增加17427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利润总额减少76568万元。

三、报告期费用情况

报告期期间费用合计221074万元,较上年205886万元增加15188万元,增幅

7.38%。本期所得税费用16017万元,较同期增加4606万元。

14/89表3:费用及税费主要科目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额增减率

销售费用917928671850755.85%

管理费用102484108807-6324-5.81%

研发费用65296433961.49%

财务费用20269392816341416.03%

费用合计221074205886151887.38%

所得税费用1601711412460640.36%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6324万元,降幅5.81%,主要是职工薪酬、空置费用等同比减少。

四、报告期基本财务状况

表4: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情况项目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同比增减

资产总额(万元)14657201488517-1.53%

负债总额(万元)8571318171194.90%

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608589671399-9.3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469275489549-4.14%股本(万股)93773937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5.005.22-4.14%

(一)资产情况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46.5亿元,比年初减少2.28亿元,降幅1.53%。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4.19亿元,降幅11.00%,主要是光明农牧的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5.82亿元。

(二)负债情况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85.71亿元,比年初增加4.00亿元,增幅4.90%。负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7.69亿元,增幅26.21%,主要是银蕨农场和光明农牧的短期借款较期初分别增加5.16亿元和1.6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

15/89减少1.26亿元,降幅48.22%,主要为光明农牧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0.90亿元。

(三)所有者权益情况报告期末归母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6.93亿元(其中:股本9.38亿元,资本公积17.68亿元,其他综合收益-2.23亿元,盈余公积2.63亿元,未分配利润19.47亿元),比年初减少2.02亿元,降幅4.14%,主要是归母净利润的减少导致未分配利润的减少。报告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5.00元。

五、报告期主要财务评价指标

1、资产负债率: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58.48%,比上年同期的54.89%增加了3.58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在安全范围内,短期借款的增加增长了整体资产负债率。

2、流动比率:报告期末流动比率为1.14,比上年同期1.15减少0.01。

3、综合毛利率:报告期综合毛利率为11.28%,比上年同期10.25%,增加了1.03

个百分点,主要是银蕨农场毛利同比增长,提升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4、销售净利润率:报告期销售净利润率为-3.04%,比上年同期-0.05%降低2.99个百分点。

5、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76%,

上年同期4.41%,同比降低7.17个百分点。

6、每股收益: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收益为-0.14元/股,比上年同期

0.23元/股,减少0.37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为-0.16元/股,比上年同

期0.09元/股,减少0.25元/股。

六、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18亿元,较上年期末34.51亿元增加1.6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亿元,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2亿元。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6/892026年5月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三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

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707911174.58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2438166.82元。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17/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四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或“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类别予以说明。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5-022);公司又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8/89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2025年2025年实际本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关联人类别预计数发生金额因

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6200039330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家禽有限公司80003582

上海聚能食品原料销售有限公司70003605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东方先导(上海)糖酒有限公司90004882上海光明奶酪黄油有限公司45001156上海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35002765

向关联人购光明牧业有限公司500036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买原材料和

接受劳务上海东辰粮油有限公司3000752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上海福新面粉有限公司350017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5500353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44591116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8000-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149148052小计13837365644

向关联人销光明牧业有限公司140002773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售商品和提

供劳务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80004151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

19 / 89Million (Far East) Ltd 4000 3069

江苏正阳禽业有限公司7000179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上海正阳禽业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50002142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减少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

40005981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80007117小计5000025412盐城市大丰下明畜牧养殖有限公司40002636关联租赁业上海农场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30001713

务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40002250小计110006599合计19937397656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度,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其与光明食品集团的隶属对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2026年度,本

公司预计与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985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约99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约88500万元;与关联方关联租赁业务约11000万元。

20/89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占同占同

2026年2

类业上年实类业本次预计月28日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务比际发生务比金额与关联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例金额例人累计

(%)(%)已发生的金额

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450002.214234393302.00

东方先导(上海)糖酒有限公司75000.37103948820.25

上海聚能食品原料销售有限公司45000.2257936050.18

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家禽有限公司50000.2528135820.18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和接受劳上海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40000.20124427650.14务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

45000.2255541590.21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35000.173233690.02

下属子公司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250001.2343269520.35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增加

下属子公司

小计990004.878687656443.34

21 / 89Million (Far East) Ltd 4000 0.17 115 3069 0.14

上海正阳禽业有限公司大丰分公

30000.1341821420.10

光明牧业有限公司35000.1567427730.1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

50000.2257341510.19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光明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350001.51418628810.13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增加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50000.2247431000.14

及其他下属子公司

光明城市厨房(上海)投资有限公

100000.4396819610.09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增加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230000.9985153350.24相关业务调整,业务量增加

下属公司

小计885003.818258254121.15盐城市大丰下明畜牧养殖有限公

4000--2636-

司上海农场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

3000--1713-

公司关联租赁业务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4000-1362250-

下属公司

小计11000-1366599-

合计198500-1708197656-

22/89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注册资本:人民币49.66亿元;成立日期:1995年5月26日;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光明食品集团(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5244241.98万元,负债16395632.66万元,净资产8848609.33万元,资产负债率64.95%;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2399811.43万元,净利润-48312.8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直接持有并通过下属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食品”)间接持有光明肉业合计37.7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法定代表人:黄黎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3.78亿元;成立日期:1996年10月7日;经营范围:批发兼零

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巴氏杀菌乳(含益生菌)、酸乳(含益生菌)、乳制品【液体乳】(调制乳、灭菌乳)、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人员培训和牧

业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光明乳业(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237977.83万元,负债1139169.13万元,净资产1098808.70万元,资产负债率50.90%;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823100.36万元,净利润6056.23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光明乳业54.63%股权,光明乳业为光明食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光明乳业及其他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

和新路3088弄3号1103室;法定代表人:何为志;注册资本:人民币2.21亿元;成立日

期:2009年8月28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蔬菜种植;豆类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企业管理;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牲畜销售;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

23/89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饲料生产;牲畜饲养;食品销售;家禽饲养;水产养殖;餐饮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农场(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357151.08万元,负债166336.80万元,净资产190814.28万元,资产负债率46.57%;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77245.36万元,净利润-1411.91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上海农场(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344468.14万元,负债155291.58万元,净资产189176.56万元,资产负债率45.08%;2026年1-2月,营业收入12501.19万元,净利润-1644.87万元。

上海农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海农场及其他下属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友集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8号;法定代表人:谢峰;注册资本:人民币157399万元;成立日

期:1998年8月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港口理货;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饲料原料销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良友集团(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635664.08万元,负债323217.54万元,净资产312446.54万元,资产负债率50.85%;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39897.92万元,净利润16080.24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良友集团(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625609.64万元,负债313119.39万元,净资产312490.25万元,资产负债率50.05%;2026年1-2月,营业收入19899.88万元,净利润55.17万元。

良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良友集团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酒集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

京东路720号702室;法定代表人:沈杰;注册资本:人民币55400万元;成立日期:1992

24/89年8月14日;经营范围: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机械,化工化学品(除危险品),马口铁,文化日用品,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纺织丝绸、服装、工艺品、轻工、机电产品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对销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食品添加剂的销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糖酒集团(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728928.74万元,负债1394007.03万元,净资产1334921.72万元,资产负债率51.08%;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637951.16万元,净利润86409.19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糖酒集团(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788236.63万元,负债1479635.56万元,净资产1308601.07万元,资产负债率53.07%;2026年1-2月,营业收入281228.63万元,净利润1270.61万元。

糖酒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糖酒集团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上海聚能食品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食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79号712室;法定代表人:吴浩;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12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纸制品、日用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

脑图文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聚能食品(未经审计)总资产19498.86万元,负债14231.06万元,净资产5267.80万元,资产负债率72.98%;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33183.70万元,净利润38.44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聚能食品(未经审计)总资产14863.56万元,负债9646.33万元,净资产5217.24万元,资产负债率64.90%;2026年1-2月,营业收入5037.59万元,净利润-50.57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公司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先导”)

直接持有聚能食品100%股权,聚能食品为东方先导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聚能食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东方先导(上海)糖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先导上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969号15楼;法定代表人:张胜;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6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

25/89货销售;实业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先导上海(未经审计)总资产51380.39万元,负债

41448.92万元,净资产9931.47万元,资产负债率80.67%;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

160127.35万元,净利润1070.95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东方先导上海(未经审计)总资产45084.12万元,负债

34972.64万元,净资产10111.49万元,资产负债率77.57%;2026年1-2月,营业收入

26368.05万元,净利润-381.81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公司东方先导糖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先导”)

直接持有东方先导上海100%股权,东方先导上海为东方先导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东方先导上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丰商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00弄20号102室;法定代表人:顾旭乾;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成立日期:1995年04月22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销售,水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五丰商务(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85110.35万元,负债269080.61万元,净资产16029.74万元,资产负债率94.38%;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920814.21万元,净利润1772.85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五丰商务(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320936.59万元,负债305467.75万元,净资产15468.84万元,资产负债率95.18%;2026年1-2月,营业收入131421.27万元,净利润-544.61万元。

五丰商务为公司控股股东益民食品全资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家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进出口家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

昆路 2000 号 1 幢 1 层夹层 1A03 室;法定代表人:陈彦;注册资本:人民币 998.0789 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26/89可的商品);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许可项目:保税仓库经营;食品销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食品进出口家禽(未经审计)总资产28902.00万元,负债

27472.45万元,净资产1429.55万元,资产负债率95.05%;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

64227.53万元,净利润4.87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食品进出口家禽(未经审计)总资产26314.80万元,负债

24882.23万元,净资产1432.57万元,资产负债率94.56%;2026年1-2月,营业收入

6836.78万元,净利润3.02万元。

食品进出口家禽为公司关联人五丰商务全资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牧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孙桥沔北路 185 号 B-2-5 室;法定代表人:袁耀明;注册资本:人民币

218518.9073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9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

料添加剂生产;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肥料生产;兽药经营;药品批发;

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机械制造;农业机械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宠物

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牲畜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畜牧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粮食收购;润滑油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用薄膜销售;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谷物种植;草种植;农业机械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光明牧业(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611237.52万元,负债309879.04万元,净资产301358.48万元,资产负债率50.70%;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49847.17万元,净利润-4583.36万元。

光明牧业为公司关联人光明乳业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光明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校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叶

榭镇官厅路4号-1;法定代表人:薛新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9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一般项目:餐饮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

27/89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针纺织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

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光明校餐(未经审计)总资产30215.80万元,负债30422.44万元,净资产-206.63万元,资产负债率100.68%;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28803.17万元,净利润-7336.17万元。

光明校餐为公司关联人糖酒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盐城市大丰下明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明畜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盐城市大丰区四岔河;法定代表人:梁海涛;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成立日期:2010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一般项目:牲畜销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明畜牧(未经审计)总资产28543.46万元,负债9250.09万元,净资产19293.36万元,资产负债率32.41%;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2674.19万元,净利润20.27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下明畜牧(未经审计)总资产28345.45万元,负债9374.19万元,净资产18971.26万元,资产负债率33.07%;2026年1-2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22.10万元。

下明畜牧为公司关联人上海农场全资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上海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销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住所:浦东新区成山路777号

2幢406-408室;负责人:金焰;成立日期:2000年2月2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

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种畜禽经营。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牲畜销售;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内贸

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28/89截至2025年9月30日,光明乳业销售(未经审计)总资产32288.34万元,负债

24614.19万元,净资产7674.14万元,资产负债率76.23%;2025年1-9月,营业收入

65488.81万元,净利润-4312.81万元。

光明乳业销售为公司关联人光明乳业控股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万安(远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远东”)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区:中国香港;英文名称:MILLION (FAR EAST)

LIMITED;公司编号:0734839;负责人:TINGZHANG SHAO;成立日期:2000 年 10 月 18 日;

行业:冷冻包装食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万安远东(未经审计)总资产158928.45万元,负债147280.22万元,净资产11648.23万元,资产负债率92.67%;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64427.03万元,净利润539.89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万安远东(未经审计)总资产156686.36万元,负债145145.86万元,净资产11540.50万元,资产负债率92.63%;2026年1-2月,营业收入25994.67万元,净利润126.47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公司持有万安远东100%股权。因此,万安远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光明城市厨房(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城市厨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35号6层614室;

法定代表人:陈万钧;注册资本:人民币10973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1月9日;经营

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外卖递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玩具销售;

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柜

台、摊位出租;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发布;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生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光明城市厨房(未经审计)总资产8661.80万元,负债6176.70

29/89万元,净资产2485.10万元,资产负债率71.31%;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1260.39万元,净利润-1809.30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光明城市厨房(未经审计)总资产10296.07万元,负债8196.60万元,净资产2099.47万元,资产负债率79.61%;2026年1-2月,营业收入4348.99万元,净利润-385.64万元。

光明城市厨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全资孙公司上海市农工商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上海正阳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正阳禽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马

陆镇横仓路 185 号 5 幢、14 幢 1 楼 B 区;法定代表人:罗飞;注册资本:人民币 9500 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1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饲养【分支机构经营】;食

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饲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分支

机构经营】;饮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进出口;企

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粮食收购;包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正阳禽业(未经审计)总资产24716.03万元,负债

16591.86万元,净资产8124.16万元,资产负债率67.13%;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

30626.87万元,净利润2.35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上海正阳禽业(未经审计)总资产26478.73万元,负债

18382.37万元,净资产8096.37万元,资产负债率69.42%;2026年1-2月,营业收入

5465.27万元,净利润-27.8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丰农牧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正阳禽业

100%股权。因此上海正阳禽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出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房产物业等,是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30/89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为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市场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31/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五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经营需求等因素,2026年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32/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六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经营需求等因素,2026年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33/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七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经营需求等因素,2026年拟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所属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34/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八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控股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农牧”)注册地为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905号甲东部3层,注册资本196039.3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光明肉业持股比例51%。

根据企业经营需求等因素,2026年光明农牧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

1、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其所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0万元;

2、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0万元;

3、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其所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

4、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及其所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

以上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35/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九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明肉业”)

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33000万元。

2026年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实际情况,为保证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为控

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29400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44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1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股权担保额度公司名称增减额备注比例2025年2026年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60%1500011400-3600按股权比例担保

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60%300030000按股权比例担保

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100%15000150000

合计3300029400-3600

具体授信担保情况如下:

一、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食肉品”)

1、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浦东北路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零售、批发;鲜肉零售、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光明肉业持股比例6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苏食肉品(母公司)资产总额66530万元,净资产59053万元,资产负债率11.24%;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93685万元,净利润29万元。

36/89(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2月28日,苏食肉品(母公司)资产总额67316万元,净资产59879万元,资产负债率11.05%;2026年1-2月,营业收入37701万元,净利润1132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2、2025年光明肉业为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5000万元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总

额15000万元。2026年拟为该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9000万元,按60%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11400万元。2026年光明肉业为该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相比同期减少3600万元。

3、2026年该司所需的担保授信目录:

(1)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光明肉业按60%的持股比例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其所属支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光明肉业按60%的持股比例提供7200万元的贷款担保;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其所属支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光明肉业按60%的持股比例提供1200万元的贷款担保。

二、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苏食”)

1、江苏淮安苏食肉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铁云路58号,注册资

本2.0243亿元,主要经营范围: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禽类屠宰、肉制品、速冻食品加工及销售等。光明肉业持股比例6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淮安苏食(母公司)资产总额59165万元,净资产339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59%;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93296万元,净利润3372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2月28日,淮安苏食(母公司)资产总额58736万元,净资产34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52%;2026年1-2月,营业收入37272万元,净利润387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2、2025年光明肉业对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

3000万元。2026年拟为该司向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按60%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3000万元,担保总额相比2025年度同期保持不变。

3、2026年该司所需的担保授信目录:

(1)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光明肉业按60%的持股比例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37/89三、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牛”)

1、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静安区万荣路379号101室,注册资本:人民币

1亿元,主要经营范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木制品、金

属材料、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实验室设备、建筑材料、家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食用农产品零售。光明肉业持股比例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鼎牛(母公司)资产总额63531万元,净资产80万元,资产负债率99.87%;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251095万元,净利润-867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上海鼎牛(母公司)资产总额73066万元,净资产2457万元,资产负债率96.64%;2026年1-2月,营业收入55238万元,净利润29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2025年光明肉业为其提供150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额度,2026年拟为该司申请的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总额相比2025年度同期保持不变。

3、2026年该司所需的担保授信目录:

为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向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上述银行所属各分行营业部或各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0500万元内的15000万元提供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38/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十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盘活存量资金,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或“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生园食品”)、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牛”)之间拟通过外部银

行进行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委托贷款采取信用担保,资金出借方须为自有资金,资金

使用方须根据合同约定资金用途投入日常经营周转,且按期归还本金,具体约定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一、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光明肉业与子公司冠生园食品、上海鼎牛之间拟通过外部银行进行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借入方

(1)公司名称: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6月27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桥路150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9.38亿

法定代表人:李俊龙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

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品牌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光明肉业(母公司)资产总额575505万元、负债总额218542

39/89万元,资产负债率37.97%;营业收入130387万元,净利润-25167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光明肉业(母公司)资产总额603654万元,负债总额197896万元,资产负债率32.78%;2026年1-2月,营业收入12176万元,净利润-2044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光明肉业实际控制人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12日

公司住所:闸北区万荣路379号1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林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有毒及危险品)、木制品、

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实验室设备、建筑材料、家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食用农产品零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鼎牛(母公司)资产总额63531万元、负债总额63451万元,资产负债率99.87%;营业收入251095万元,净利润-867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2月28日,上海鼎牛(母公司)资产总额73066万元,负债总额70609万元,资产负债率96.64%;2026年1-2月,营业收入55238万元,净利润29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光明肉业持有上海鼎牛100%股权。

2、借出方

(1)公司名称: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6月17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惠阳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9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伟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

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40/89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品牌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冠生园食品(母公司)资产总额317277万元、负债总额173708万元,资产负债率54.75%;营业收入99294万元,净利润23516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2月28日,冠生园食品(母公司)资产总额278256万元,负债总额130427万元,资产负债率46.87%;2026年1-2月,营业收入19948万元,净利润4049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详见借入方1)

二、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相互实施上述委托贷款项目,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资金效益,减少财务费用,从而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并且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41/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十一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确定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42/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十二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更好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光明肉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43/89附件: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更好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授薪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文所称的“董事”,如无特指,均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价值贡献相结合原则;

(三)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44/89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与水平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一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收入构成,其中个人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仅按核定标准领取固定津贴。

第七条薪酬水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经营业绩以

及薪酬策略等因素,统筹考虑岗位价值贡献、分配关系等确定。

公司因经营性因素导致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业绩完成值低于上一年的,绩效薪酬原则上应下降或不增长。因经营性因素导致公司当年新增亏损的,绩效薪酬原则上根据亏损程度相应下降。

第八条绩效考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按照考评程序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根据薪酬管理办法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并表决。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九条如当年业绩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估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四章薪酬支付

第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核定薪酬方案支付。

(一)基本薪酬按月支付。

(二)绩效薪酬经考核后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

45/89(三)中长期激励收入设置锁定期,锁定期限不少于3年。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薪酬总水平低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倍的,绩效薪酬经考核后可以一次性支付。

第十三条支付管理

(一)未经考核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不得提前支付;未达到约定条件,中长期激励不得兑现。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应由本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社会

保险、公积金等应个人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入申报。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属企业或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工

资、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履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离开公司的,除按照实际工作时间领取对应

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外,不得继续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低于70分的,当年度绩效薪酬为0,当年度中

长期激励收入额度为0;任期考核低于70分或综合评价为不胜任(不称职)的或因投资经营

失误、非政策性和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司3年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不得领取中长期激励收入。

(六)任期期间或绩效薪酬递延、中长期激励收入锁定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到龄退休或非本人原因劳动关系、岗位发生变化,根据考核结果、结合任职时间,核定相应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按制度递延、锁定后发放。因个人原因劳动关系、岗位发生变化的,绩效年薪按原规则核定、递延发放,当年度中长期激励收入取消归属、兑现。

第十四条止付追索机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结果,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二)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接受审查调查;

(五)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

46/89(六)公司发生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事项、经济领域重大风险事项、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生态环保事项、重大不稳定事件(含信访责任)、重大资产损失和履行社会责任重大失职事项。

(七)薪酬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相关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部门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47/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十三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经营业绩以及薪酬策略等因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方案生效与执行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按规定领取固定履职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之外的行政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按其所

担任的行政职务相应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政策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方案所涉及薪酬、津贴均为税前薪酬,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

2、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应由本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应

个人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入申报。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48/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十四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对费尼根工厂冷链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公司”或“上市公司”)海

外子公司银蕨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蕨农场”)下属加工厂费尼根工厂地处新西兰南

岛南部核心出口枢纽。费尼根工厂物流便捷、适配产能转移与全球发货,但目前存在速冻能力瓶颈,依赖第三方冷链物流进行冷冻、分拣和储存,存在冷冻产能成本高、效率低、服务不稳定等问题。为优化冷冻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安全性和效率、强化供应链自主可控,银蕨农场拟投资建设费尼根工厂冷链自动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是一个现代化、高度自动化的速冻、冷库和装卸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1.32亿新西兰元(上述金额为规划预算数,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银蕨农场总部位于新西兰达尼丁,是新西兰最大的牛羊鹿肉屠宰企业之一,拥有14家屠宰加工厂,超过16000户牲畜供应商,产量占新西兰牛、羊、鹿肉总产量的30%,产品向全球60多个国家出口。银蕨农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光明肉业持股50%,新西兰银蕨农场合作社持股5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银蕨农场总资产582942.65万元,负债285205.94万元,净资产297736.71万元,资产负债率48.93%;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1270722.65万元,净利润11892.28万元。(单位:人民币万元,数据经审计)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海外子公司银蕨农场拟对费尼根工厂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1.32亿新西兰元,包括以下四个不同的子项目:

1、费尼根工厂纸箱冷冻项目,投资金额约3650万新西兰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二氧化碳纸箱速冻隧道,产能达24小时/15000箱。

2、费尼根工厂冷库自动化项目,投资金额约为8130万新西兰元,主要建设内容是自

动化立体仓库,即:纸箱自动存储和检索系统 (ASRS)和用于自动堆垛的机器人码垛系统。

3、纸箱成型及封箱机项目,投资金额120万新西兰元。

4、仓库执行系统项目,投资金额 630 万新西兰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基于 Microsoft D36549 / 89的企业级系统,优化仓储、追踪货物及管理仓储任务。(数字化 IT 项目,支持自动冷库项目)

上述4个子项目投资总额1.253亿新西兰元,意外开支670万新西兰元,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1.32亿新西兰元。

(二)项目出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32亿新西兰元,由银蕨农场现金自筹7540万新西兰元,通过设备融资租赁(本项目冷冻冷库设备)5660万新西兰元。

(三)项目建设期本项目计划在完成所有审批程序后的18个月完成。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能够提升银蕨农场南岛工厂整体竞争力,是出于银蕨农场产能整体优化的需要。

该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发挥南岛冷链物流的“集约化”效应,建成后不仅能满足费尼根工厂自身的产能需求,其吞吐能力还能向周边工厂辐射,未来南岛南部的产品将统一在费尼根工厂进行高效集成与合并出口,实质性地提升全链条履约效率并大幅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幅减少冷链环节的人力需求,从而直接削减高昂的工资成本,从根本上规避企业雇佣大量海外劳工所承担的额外成本和风险;同时破除随着未来产品加

工量的进一步增加而对第三方冷链物流依赖加剧的风险,消除这部分外部费用,实现财务节约。

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整体优化南岛工厂的网络布局、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以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符合地区相关政策及公司发展需求。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项目建成后,将落实银蕨农场产能整合战略、实现南岛工厂网络布局的整体优化、摆脱第三方依赖、强化供应链自主可控,是公司保障市场份额的必要战略举措。

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不会形成新的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项目施工风险:施工延误可能会对项目整体成本产生不利影响;若延误影响到

工厂产能目标的达成,可能会错失业务旺季的关键商品交付窗口期,还可能对整个公司的

50/89业务运转造成负面冲击。导致项目延误的潜在诱因包括天气恶劣、施工受阻、海关清关及

复杂的软硬件集成等。

(二)地缘政治风险:近期部分地区冲突的持续升级,给全球海运物流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此类由地缘政治引发的运输延误通常难以通过常规商业手段缓解,直接威胁到项目所需的海外核心自动化设备能否如期运抵新西兰。

(三)大宗商品价格风险:受油价上涨及地缘因素影响,钢铁等海运大宗商品的价格正面临极为不利的波动。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宗商品采购价格可能会受其影响无法长期维持现有水平不变,从而造成项目成本超支。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51/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议案十五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资产优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农牧”)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光明农牧51%股权,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食品”)持有光明农牧49%股权。光明农牧与其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盐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光明”)以及江苏梅林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梅林”)合并称

为“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

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众旺”)为光明农牧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光明农牧持有江苏众旺94%股权,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持有江苏众旺6%股权。江苏众旺与其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众旺”)和宿迁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众旺”)

合并称为“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

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明春”)为光明农牧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光明农牧持有贵州明春80%股权,贵州东南春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春”)持有贵州明春20%股权。

明锦畜牧为公司控股股东益民食品的全资子公司五丰商务的全资子公司。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聚焦全产业链布局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开展资产优化工作,并与关联方达成以下协议:

(1)光明肉业收购益民食品持有的光明农牧49%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元;

(2)光明农牧向农工商投资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江苏众旺94%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元;

(3)光明农牧向农工商投资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贵州明春8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815.24万元;

52/89(4)光明农牧收购五丰商务持有的明锦畜牧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40.45万元;

(5)上述第(2)及第(3)条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农工商投资将全额清偿

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对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共计人民币50869.07万元的债务,以及贵州明春对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共计人民币2185.55万元的债务,合计人民币53054.63万元。

上述第(4)条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光明农牧将全额清偿明锦畜牧对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合计人民币7984.59万元。

(6)农工商投资承诺持有江苏众旺、贵州明春股权期间不投资或从事生猪养殖相关业务。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益民食品、农工商投资、五丰商务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下属子公司,其中益民食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益民食品、农工商投资、五丰商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3216528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76号

法定代表人:罗海

注册资本:29544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日用百货销售。

53/89股权结构:光明食品国际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光明集团全资孙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益民食品(母公司)资产总额1267736.82万元,负债总额

601499.19万元,净资产666237.6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606.18万元,净利润

8518.78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益民食品(母公司)资产总额1271121.49万元,负债总额

627182.30万元,净资产643939.19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2303.48万元,净利润

-22629.1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市农工商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市农工商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218757N

成立时间:1993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251号303室

法定代表人:仲红松

注册资本:15523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管理,资产管理,仓储管理,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百货、服装、文教用品、纸的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物流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股权结构:光明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农工商投资(母公司)资产总额220615.59万元,负债总额

14048.94万元,净资产206566.6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186.40万元,净利润

129.61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农工商投资(母公司)资产总额221609.99万元,负债总额

14372.17万元,净资产207237.82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1414.35万元,净利润

671.1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五丰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8540775

54/89成立时间:1995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00弄20号102室

法定代表人:顾旭乾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销售,水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权结构: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五丰商务(母公司)资产总额204604.63万元,负债总额

186042.73万元,净资产18561.9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54615.44万元,净利润

599.63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五丰商务(母公司)资产总额300392.32万元,负债总额

281272.27万元,净资产19120.05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670742.77万元,净利润

558.1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益民食品所持光明农牧49%股权,光明农牧所持江苏众旺94%股权、贵州明春80%股权,以及五丰商务所持明锦畜牧100%股权。其中益民食品持有的光明农牧

56851.39万元股份已于2025年5月28日出质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益民食品承诺上述质权人已同意解除该股权质押,益民食品与质权人将于股权转让交易实施前办理完成股权出质注销、解除股权质押冻结相关手续。其余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光明农牧100%股权,光明农牧将持有明锦畜牧100%股权,同时光明农牧不再持有江苏众旺和贵州明春的股权。

55/89(二)基本情况

1、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7G27H

成立时间:2017年2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905号甲东部3层

法定代表人:徐伟杰

注册资本:196039.3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及精液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动物无害化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肥料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肥料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明农牧(母公司)资产总额311050.02万元,负债总额163641.87万元,净资产147408.1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9111.94万元,

净利润为-8197.07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光明农牧(母公司)资产总额为229690.82万元,负债总额为182397.00万元,净资产为47293.82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26858.41万元,净利润为-126153.63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合计应付光明农牧(母公司)44394.80万元;贵州明春应付光明农牧(母公司)1492.63万元。

本次交易前,光明农牧的股权结构为:光明肉业持股比例51%,益民食品持股比例49%。

2、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1R88FJXA

56/89成立时间:2017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四岔河上农西路52号

法定代表人:顾爱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

生猪养殖;种畜禽生产经营(生产种猪及经营种猪精液);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众旺(母公司)资产总额为39920.47万元,负债总额为126.65万元,净资产为39793.82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0万元,净利润为-9999.60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众旺(母公司)资产总额为4920.50万元,负债总额为126.65万元,净资产为4793.85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4999.98万元。(数据经审计)本次交易前,江苏众旺的股权结构为:光明农牧持股比例94%,大北农持股比例6%。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应付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人民币

50869.07万元。

3、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0MA6J8F800K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南侧61号兰桂园商住楼三层1号

法定代表人:杜子栋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及精液

57/89销售;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屠宰、肉制品加工、冷链物流;饲料加工;

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商务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明春(母公司)资产总额为10642.27万元,负债总额为8187.24万元,净资产为2455.0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47.17万元,净利润为-5863.80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贵州明春(母公司)资产总额为8318.41万元,负债总额为8721.38万元,净资产为-402.97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858.01万元。(数据经审计)本次交易前,贵州明春的股权结构为:光明农牧持股比例80%,东南春持股比例20%。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贵州明春应付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人民币2185.55万元。

4、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0886006599

成立时间:2014年3月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前进农场222号

法定代表人:周石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食品销售;饲料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锦畜牧(母公司)资产总额为8246.31万元,负债总额为10285.77万元,净资产为-2039.46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07.77万元,净利润为158.36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明锦畜牧(母公司)资产总额为7974.37万元,负债总额为9860.42万元,净资产为-1886.05万元;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613.81万元,净

58/89利润为153.40万元。(数据经审计)

本次交易前,明锦畜牧的股权结构为:五丰商务持股比例100%。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明锦畜牧应付五丰商务人民币7984.59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股权转让定价

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的价格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基础确定。

光明肉业、益民食品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光明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光明农牧(母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229690.82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182397.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7293.82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论为:光明农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83022.69万元,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1元。

光明肉业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苏众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众旺(母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4920.50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126.6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793.85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论为:

江苏众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3556.00万元,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1元。

光明肉业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贵州明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贵州明春(母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8318.41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8721.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02.97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论为:

贵州明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769.05万元,以评估价格为基础,根据光明农牧80%的持股比例,确定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3815.24万元。

益民食品、光明肉业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明锦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明锦畜牧(母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7974.37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9860.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86.05万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

59/89估结果。评估结论为:明锦畜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940.45万元,根据益民食品100%

的持股比例,确定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940.45万元。

2、债务清偿部分

本次债务清偿关联交易的支付金额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

江苏众旺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众旺截至2025年11月30日

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结论认为,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869.07万元。

贵州明春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州明春截至2025年11月30日

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结论认为,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85.55万元。

明锦畜牧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明锦畜牧截至2025年11月30日

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上述审计结论认为,明锦畜牧所欠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984.59万元。

三、交易定价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交易标的评估和审计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已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备案。

本次交易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截至2025年11月30日分别对光明农牧、

江苏众旺、贵州明春和明锦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之“(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3054.63万元,明锦畜牧所欠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984.59万元。上述债务均作等额清偿,无折溢价,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60/89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的对象分别是光明农牧、江苏众旺、贵州明春和明锦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方法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均依据资产基础法出具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甲方(转让方):益民食品乙方(受让方):光明肉业

2、《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94%股权)甲方(转让方):光明农牧乙方(受让方):农工商投资

3、《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甲方(转让方):光明农牧乙方(受让方):农工商投资

4、《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100%股权)甲方(转让方):五丰商务乙方(受让方):光明农牧

5、《框架协议》(关联方债务清偿)

(1)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合计53054.63万元的债务由农工商投资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全额清偿。

甲方:光明农牧

61/89乙方:农工商投资

(2)明锦畜牧所欠五丰商务合计7984.59万元的债务由光明农牧在本次交易后全额清偿。

甲方:五丰商务

乙方:光明农牧

(二)交易标的

1、益民食品持有的光明农牧49%股权;

2、光明农牧持有的江苏众旺94%股权;

3、光明农牧持有的贵州明春80%股权;

4、五丰商务持有的明锦畜牧100%股权。

(三)交易定价原则及价款

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采取资产基础法得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光明农牧、江苏众旺、贵州明春和明锦畜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为人民币-83022.69万元、-43556.00万元、4769.05万元和940.45万元,对应光明农牧49%股权、江苏众旺94%股权、贵州明春80%股权和明锦畜牧100%股权的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40681.12万元、-40942.64万元、3815.24万元和940.45万元,交易价款分别为人民币1元、1元、3815.24万元和940.45万元。

为避免本次交易后新增上市公司关联方欠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明春所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3054.63万元,应当由农工商投资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向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支付;相应地,明锦畜牧所欠五丰商务的全部债务的合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984.59万元,应当由光明农牧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向五丰商务支付。

(四)支付方式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1元

62/89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94%股权)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1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贵州明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

3815.24万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明锦畜牧养殖有限公司100%股权)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

940.45万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5、《框架协议》(关联方债务清偿)

(1)乙方农工商投资需向甲方光明农牧一次性支付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明春所

欠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合计53054.63万元的债务,且价款支付时间不晚于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前。

(2)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乙方光明农牧应向甲方五丰商务清偿明锦畜牧对五丰商务

的债务合计7984.59万元。

(五)违约责任

资产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1‰向资产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资产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资产受让方赔偿损失。

资产转让方若逾期不配合资产受让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1‰向资产受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资产受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63/89框架协议的一方违约,相对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

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2)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形消除后恢复履行;相对方根据此款约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相对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

务;(3)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对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4)法律法规或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各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上海市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清偿

除交易协议中已涉及的债务清偿义务外,资产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八)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产生的损益均由资产转让方在标的股权范围内承担和享有。

(九)同业竞争限制

农工商投资保证,持有贵州明春、江苏众旺股权期间,贵州明春、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或以任何形式实际控制的企业不得再行以任何形式从事生猪养殖相关业务或投资从事生猪养殖相关业务的任何实体。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阻断债务风险、提升经营质量

江苏众旺及其子公司存在对光明农牧及其子公司的大额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贵州明春资产负债率高且存在资不抵债风险。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剥离上述低效资产的同时,可一次性收回关联方欠款53054.63万元;此外,经测算,本次出售江苏众旺和贵州明春预计为上市公司每年节省折旧摊销费用合计约2700万元(以评估时点的折旧金额估算),交易可阻断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生猪养殖板块的经营质量。

64/89(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光明农牧100%股权,光明农牧将持有明锦畜牧100%股权,在夯实全产业链闭环的同时,减少关联往来和同业竞争,有助于缩短猪肉养殖板块的决策链条,快速落实压缩生产成本的措施,为潜在的市场反转机遇储能蓄力。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聚焦主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有效剥离低效资产,进一步集中资源、强化核心业务,有利于公司持续聚焦肉类主业,构建并优化长期可持续的生猪全产业链业务布局,有助于生猪养殖板块后续降本增效经营举措的推进,符合公司“肉业一体化”的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

65/8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报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林)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和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郭林,男,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EMBA 硕士,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至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11月25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继续出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年11月24日届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会。本人除因工作原因缺席1次股东会外,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议案和会议材料,及时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丰富的金融及投资经验,就公司重要事项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在充分沟通和提出建议达成共识后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本年度应出本年度应出席董实际出委托出缺席实际出事姓名席股东会次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数郭林12次12次0次0次54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66/89(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

和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项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它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议案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28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年报审计沟通会、独立董事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实地调研子公司门店,掌握决策所需第一手资料。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监办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在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3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积极与管理层、管理部门沟通,审慎核查交易背景、商业实质、定价依据和结算条件等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合法有效,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海外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

67/89形。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银蕨农场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予以认可。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从业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其2024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行为。

(六)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考虑后续发展及2025年度预算资金的需求,兼顾股东对于公司的合理派现要求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七)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高质量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68/89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秉承严谨、勤

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努力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专业领域的作用,以充分的独立性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履职、审慎决策,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林

2026年5月

69/89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继章)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和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黄继章,男,1988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等职。自2022年12月20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继续出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会。本人除因工作原因缺席2次股东会外,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议案和会议材料,及时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丰富的金融及投资经验,就公司重要事项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在充分沟通和提出建议达成共识后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出本年度应出席董实际出委托出缺席实际出姓名席股东会次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数黄继章12次12次0次0次5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70/89(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发生。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认真审议提交事项并审慎发表意见,强化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它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议案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牵头督促公司组织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加强与年审会计师工作沟通,审核确定工作重点,持续跟踪关注审计进展情况,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在出具审计意见后,重点关注审计结论、调整事项等内容,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26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年报审计沟通会、独立董事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实地调研子公司门店,掌握决策所需第一手资料。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监办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在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3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

71/89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实质

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决策表决规范,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海外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银蕨农场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本人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予以认可。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从业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行为。

(六)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考虑后续发展及2025年度预算资金的需求,兼顾股东对于公司的合理派现要求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72/89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高质量编制并披露

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多次听取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进度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继续完善、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继章

2026年5月

73/89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冷)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和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于冷,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25年6月11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6月11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本人继续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

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议案和会议材料,及时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对2025年度履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或公司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出席董实际出委托出缺席本年度应出席实际出姓名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股东会次数席次数于冷7次7次0次0次3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

74/89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了研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并未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27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重要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实地调研子公司门店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监办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

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在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2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持续关注。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

75/89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2025年审议

通过和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海外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银蕨农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银蕨农场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对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测算报告进行了审核。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予以认可。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从业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其2024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行为。

(六)定期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高质量编制

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秉承严

76/89谨、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努力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专业领域的作用,以充分的独立性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履职、审慎决策,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冷

2026年5月

77/89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捷)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和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王捷,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法律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法律学院党委委员。自2025年6月11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6月11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本人继续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

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议案和会议材料,及时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对2025年度履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或公司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出本年度应出席董实际出委托出席次缺席实际出姓名席股东会次事会次数席次数数次数席次数数王捷7次7次0次0次3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提名委员会

78/89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发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5年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人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并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发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期间还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

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23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重要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实地调研子公司门店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监办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

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在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2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持续关注。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79/89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

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2025年审议通过和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海外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银蕨农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银蕨农场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对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测算报告进行了审核。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予以认可。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从业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其2024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行为。

(六)定期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高质量编制

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80/89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秉承严

谨、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努力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专业领域的作用,以充分的独立性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履职、审慎决策,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捷

2026年5月

81/89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田仁灿-离任)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金融及风险管理专业优势,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于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完成补选后正式卸任。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田仁灿,男,1961年出生,比利时籍,工商管理学硕士,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瑞锐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

11日截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他

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议案和会议材料,及时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多年金融与风险管理经验,就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等重要议案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在充分沟通和提出建议达成共识后对2025年度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出姓名本年度应出席董实际出席委托出席次缺席实际出席次席股东会次事会次数次数数次数数数田仁灿5次5次0次0次22

82/89(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本人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本人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没有提出异议,并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专业董事,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亲自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阶段及审计结果的沟通会,就重点关注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经营成果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相关

会议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还参加了两次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11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年报

审计沟通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重要会议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监办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

83/89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

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材料。在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制度的要求,本人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持续关注。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2025年审议通过和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高质量编制

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

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核了2024年度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上述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84/89形,方案合理有效。

(五)现金分红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考虑后续发展及2025年度预算资金的需求,兼顾股东对于公司

的合理派现要求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秉承严

谨、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努力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专业领域的作用,以充分的独立性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已于2025年6月11日任期届满后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工作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田仁灿(离任)

2026年5月

85/89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洪亮-离任)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于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完成补选后正式卸任。现就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洪亮,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1日截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和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多年法律专业经验,就公司相关重要议案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在充分沟通和提出建议达成共识后对2025年度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出姓名本年度应出席董实际出委托出缺席实际出席股东会次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数洪亮5次5次0次0次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86/89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没有委托他

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查了相关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

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客观审核,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关于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没有提出异议,并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9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重要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公司董事长及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监办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在股东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关于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持续关注。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

87/89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2025年审议通过和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高质量编制

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上述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合理有效。

(五)现金分红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考虑后续发展及2024年度预算资金的需求,兼顾股东对于公司

的合理派现要求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

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秉承严

谨、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公司的积极支持和

88/89配合下,努力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专业领域的作用,以充分的独立性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已于2025年6月11日任期届满后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工作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洪亮(离任)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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