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黄继章)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黄继章,男,1988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等职。自2022年12月
20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继续出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会。本人除因工作原因缺席2次股东会外,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议案和会议材料,及时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丰富的金融及投资经验,就公司重要事项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在充分沟通和提出建议达成共识后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姓名本年度应出席实际出委托出缺席本年度应出实际出
1/5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股东会次席次数
数黄继章12次12次0次0次5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发生。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认真审议提交事项并审慎发表意见,强化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它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议案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牵头督促公司组织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加强与年审会计师工作沟通,审核确定工作重点,持续跟踪关注审计进展情况,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在出具审计意见后,重点关注审计结论、调整事项等内容,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26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年报审计沟通会、独立董事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
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实地调研子公司门店,掌握决策所需第一手资料。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监办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
在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
2/5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3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实质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决策表决规范,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海外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银蕨农场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银蕨农场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本人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确定的,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予以认可。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
3/5规定的证券从业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其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恪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行为。
(六)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考虑后续发展及2025年度预算资金的需求,兼顾股东对于公司的合理派现要求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
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高质量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多次听取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进度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继续完善、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
的各项职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继章
2026年3月27日
4/5(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继章:_________________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