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洪亮-离任)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于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完成补选后正式卸任。现就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洪亮,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现任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9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1日截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和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
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多年法律专业经验,就公司相关重要议案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在充分沟通和提出建议达成共识后对2025年度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5姓名本年度应出
本年度应出席实际出委托出缺席实际出席股东会次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数洪亮5次5次0次0次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
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查了相关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没有委托
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发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客观审核,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关于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没有提出异议,并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
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9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重要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公司董事长及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监办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
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
2/5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在股东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关于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持续关注。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2025年审议通过和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高质量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提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3/5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2024年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上述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合理有效。
(五)现金分红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考虑后续发展及2024年度预算资金的需求,兼顾股
东对于公司的合理派现要求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
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秉承严谨、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努力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专业领域的作用,以充分的独立性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已于2025年6月11日任期届满后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工作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洪亮(离任)
2026年3月27日
4/5(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洪亮:_________________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