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召开时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
2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四、会议内容
(一)审议:
1、《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对议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在股东会记录上签字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股东会记录上签字
七、会议闭幕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会议流程,保障股东会会议有序召开、提升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规则,具体如下:
一、股东参会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可依法依规行使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全部合法股东权利。
二、股东发言管理
股东如需在会议现场发言,须于本次股东会正式召开前完成发言登记。发言时,需首先说明自身所持公司股份份额。单一股东或股东代表针对单个议案仅可发言一次,单次发言时长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内容需紧扣对应议案、简洁扼要。
三、质询与发言终止规则
针对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以及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问题,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工作人员有权不予答复。会议进入议案表决环节后,将终止所有现场股东发言、质询流程,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四、表决方式规则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无效表决票认定
参会股东未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印制发放的表决票、在表决票上书
写与议案无关文字或投票填写内容模糊、字迹无法辨认、无法判定投
票意向的,该表决票认定为无效票,统一按弃权处理。
六、自动弃权认定
股东会会议期间,股东擅自离场、未参与对应议案投票、主动放弃投票权利的,均视为自愿弃权,按弃权处理。
七、参会义务与会议纪律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会期间,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次会议规则,自觉履行股东参会义务,尊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严禁出现扰乱会议秩序、干扰会议正常议事流程、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议案一:
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请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二: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三: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604083.07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29832116.7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7004825.93元,存在未弥补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资金安排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6-019)。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四:
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请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邵建东、徐卫东、邵子佩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
告》(2026-020)。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五: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请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六: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涉及关联董事利益,故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需要回避表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21)。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七: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请审议《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三位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八: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的使用、授信期限、融资利率等以各家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提请审议同意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6-022)。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九: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由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在上述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对象根据后期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邵建东、徐卫东、邵子佩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23)。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议案十: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拟于
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期间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
人民币借款额度,具体借款对象为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由公司在实施借款行为前,由无锡建发根据业务情况最终确定。
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利率上限不超过4.0%,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邵建东、徐卫东、邵子佩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24)。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