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收购无锡宇邦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方案调整的议案》
我们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收购无锡宇邦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方案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有利于公司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展半导体高端装备业务板块。收购方案经专业机构评估论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收购及增资方案的调整将显著降低公司的财务压力,并提高了公司的控股比例,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凯燕、王海燕、罗孟宁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