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2022-19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014368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5.494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蒋大庆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姜义平先生、独立董事宋超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吴仕英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蒋大庆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蒋建红、财务总监杨晓丹
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01044468 99.8698 381400 0.1265 11000 0.0037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01044468 99.8698 381400 0.1265 11000 0.0037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01044468 99.8698 381400 0.1265 11000 0.0037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01055468 99.8734 381400 0.1266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李星星29270248097.1024是
5.02郑鑫29234848396.9849是5.03徐海圣29234848296.9849是
5.04江国林29135560296.6555是
5.05薛健29204846896.8854是
5.06金亚洪29186366696.8241是
5.07唐婷8078890.2680否
6、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丁剑29250262997.0361是
6.02詹应斌29219643296.9345是
6.03陈华妹29174774596.7856是
7、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7.01徐硕毅29231560996.9740是
7.02刘凤洁29207422196.8939是
7.03高培20.0000否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修订1《公司章2410985498.39853814001.5565110000.0450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22410985498.39853814001.5565110000.0450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32410985498.39853814001.5565110000.0450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42412085498.44343814001.556600.0000事规则》的议案
5.01李星星1576786664.3527
5.02郑鑫1541386962.9079
5.03徐海圣1541386862.9079
5.04江国林1442098858.8557
5.05薛健1511385461.6835
5.06金亚洪1492905260.9293
5.07唐婷8078893.2972
6.01丁剑1556801563.5370
6.02詹应斌1526181862.2874
6.03陈华妹1481313160.4561
7.01徐硕毅1538099562.7737
7.02刘凤洁1513960761.7886
7.03高培20.0000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睿、王泽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澄星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澄星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