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证券简称:澄星股份公告编号:2025-07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854288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2.172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公司董事长李星星先生、副董事长徐海圣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刘晓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李星星先生授权非独立董事刘晓光先生
出席了本次会议;非独立董事徐海圣先生、薛健先生、金亚洪先生及独立董
事丁剑先生、詹应斌先生、陈华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汪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徐西瑞先生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85212515 99.9242 110401 0.0386 105900 0.0372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85195415 99.9182 126101 0.0441 107300 0.0377(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李星星27726657497.1403是
3.02刘晓光27737026997.1766是
3.03江国林27713404097.0939是
3.04薛健27711429897.0870是
3.05金亚洪27708979397.0784是
4、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吴波27724580697.1330是
4.02孙涛27714948397.0993是
4.03曲天明27729647397.1508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变更注册资
1本暨修订<公司827790197.45351104011.29971059001.2468
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
2826080197.25221261011.48451073001.2633
事务所的议案
3.01李星星3319603.9080
3.02刘晓光4356555.1288
3.03江国林1994262.3477
3.04薛健1796842.1153
3.05金亚洪1551791.8268
4.01吴波3111923.6635
4.02孙涛2148692.5295
4.03曲天明3618594.2600(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奕、沈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