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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人福医药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13 查看全文

ST人福 --%

证券代码:600079证券简称:人福医药公告编号:2025-129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5〕8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终止日复牌日期间

600079 人福医药 A股 停牌 2025/12/15 全天 2025/12/15 2025/12/16

*停牌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6日。

*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人福。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A股股票简称:由“人福医药”变更为“ST人福”;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079;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2月16日。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5〕8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9.8.2条等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15日停牌1天,2025年12月1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8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

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

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已满12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工作已整改完毕,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2022年1-3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处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 12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及违法事项系2022年及以前发生,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特别是2025年7月重组完成以来,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第五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7597232

邮箱:renfu.pr@renfu.com.cn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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