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14:15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余玉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在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出具的《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业务资质、经营状况和风险防控情况,结论客观、公正。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业务资质,依法合规经营,运作规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与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决议。【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
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田卫星余玉苗向海龙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