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5]2-00760号)。本公司董事会现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消除2024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具体措
施:
2025年12月,人福医药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0号),因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度报告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当代科技隐瞒关联关系致
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湖北证监局对人福医药及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和部分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人福医药于2025年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3)。《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违法事项系2022年及以前发生,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不会对人福医药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特别是
2025年7月重组完成以来,人福医药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