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 人福 编号:临 2026-084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招商生科签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 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招商生科发生关联交易。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月 24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与招商生科签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招商生科签署了《补充协议(二)》。
招商生科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招商生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招商生科签署《补充协议(二)》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2026年 9月 29日,公司与招商生科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合同主体
甲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认购金额
原协议第一条第 4款约定,认购金额:乙方就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向甲方支付的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大写:人民币叁拾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万元(含本数,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亿元)。
现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一条第 4款调整为:乙方就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向甲方支付的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34729.94万元(含本数,大写:叁拾叁亿肆仟柒佰贰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
3、其他
(1)《补充协议(二)》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二)》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二)》为准;《补充协议(二)》未约定的事宜,仍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2)《补充协议(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6年 9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并形成专项意见: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与特定对象就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签订《补充协议(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 9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 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尚待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