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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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6XAAA5B016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花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金花股份公司本年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3956.89万元,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相关占用资金均已退回。金花股份公司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年再次发生资金占用事项,表明金花股份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审计报告(续) XYZH/2026XAAA5B0167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金花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金花股份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金花股份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金花股份公司于
2025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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