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忠箴,1980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实际出席委托出席实际出席报告期内缺席次数报告期内次数次数次数会议次数会议次数王忠箴1010003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会,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的发表审议意见。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
1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讨论,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审慎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依规对相关重要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履职期间,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履职工作需要开展现场履职,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治理运行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客观参与事项研讨与决策审议,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及时、完整配合提供履职所需全部资料,为独立董事独立判断、科学决策及规范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持续保持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年度主要审计情况并结合公司年度战略重点,促进内审工作更好贴合业务发展需求,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计划、预沟通、进展过程等环节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召开专题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识别的
2重要事项与改进建议进行讨论与反馈,协助推动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共同
提升公司治理与透明度水平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
通、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密切联系,迅速、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基于多年审计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财务规范性、年审、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给予公司相应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经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3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服务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
(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高度重视本次监管处罚及相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严格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对差错成因、更正依据、追溯调整范围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审慎判断。
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专项鉴证意见及相关会议材料,重点关注差错事项的合规性、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更正程序的完整性以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议、披露与整改程序,确保更正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针对本次处罚及差错暴露的问题,本人已督促公司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类风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与内控流程,强化关键岗位履职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公司切实提升财务规范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方案审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工作,严格依规审核制度条款,保障薪酬管理合规化、制度化运行;报告期内,审慎核查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实际4与岗位职责,研判薪酬发放公允性,同步参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研讨审议,
平衡激励与约束机制,全程严守决策程序、保持独立审慎判断,确保薪酬管理流程规范、标准透明,推动薪酬水平与履职成效、经营业绩有效衔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凭借会计师事务所从业及财会审计专业优势,严格依规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聚焦财务规范、内控治理关键环节审慎把关,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客观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以专业能力助力公司合规稳健运营。在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促进公司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继续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忠箴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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