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海泰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7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客观原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难以保障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按期落地,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开招标,大华中标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现拟聘请大华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与大华及立
信中联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均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85年,2012年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张艳红女士。大华总部位于北京,在天津、上海、深圳等 29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是国内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 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质。截至 2025年末,大华拥有合伙人
134名、注册会计师 81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8名。
2025年度大华业务总收入(经审计)108404.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0300.1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5139.47万元。2025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0家,主要包括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 13633.0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
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
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较小。
(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已全部履行完毕。
(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次、监督管理措施 37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次、监督管理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勇,1995年 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辉,2022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 6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项目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 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2年 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家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
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 2026年度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35 37 5.71%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20 20 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客观原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难以保障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按期落地,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开招标,大华中标公司 2026年审计服务机构,现拟聘请大华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选聘文件,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进行了审议,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并认真审核了大华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大华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大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请大华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于 2026年 11月 5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