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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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公司对信永中和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永中和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7家。
2、项目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耀忠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二、执业记录及独立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本项目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机制,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对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信永中和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
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工作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信永中和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守则,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前,信永中和结合公司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明确了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审计领域、人员安排、重大错报风险及特别风险的应对措施等。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保持了独立性,围绕重点审计领域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套期保值、金融工具等开展。信永中和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错报风险点、审计完成情况等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了各项报告,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
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重要核心人员均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不存在公司重大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七、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恒信玺利实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业股份有限公司三起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外(合计金额500余万元),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八、评估结论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