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顾全球,我国是仅有的几个快速消费品市场容量高速增长的国家;国际产业巨头传统销售市场增长乏力,迫使其转而寻求新市场以便提升经营业绩。
我们认为,龙头企业特别是强势品牌被外资并购,非常不利于事关国计民生的我国快速消费品产业的长期发展,这将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国快速消费品产业保护自主品牌和龙头企业控制权已经刻不容缓,我们建议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可以“师夷之长以制夷”,但是龙头企业控制权和强势品牌坚决不能拱手出让,尤其不能卖给国际金融资本;同时,尽快制定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能够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在外资并购中可能出现的利润离岸化问题、消耗资源破坏生态和遏制本土企业品牌发展等方面构筑安全的底线。
我们认为,(1)拥有强势品牌,在全国或区域市场上拥有广泛销售渠道和较高市场占有率;(2)股东结构有利于并购,或实际控制人有意退出;(3)特定行业中拥有原材料资源;资产质量优良等等上市公司可能成为外资图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