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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见:易见股份关于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4-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 易见 公告编号:2022-04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

罚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公司拟调整应付滇中创投资管计划罚息,调整后的逾期未付本金合计

98500.00万元,逾期未付合同期内利息9570.00万元,逾期后罚息53943.00万元。

*本次公司调整应付滇中创投资管计划罚息的事项,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高额罚息中有失公允的部分予以调整,公司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事项上进行了沟通且不存在分歧,本次对应付罚息的调整是对公司日常交易中不合理定价事项的纠偏,有利于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497,165.6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面临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披露年报之日起开始停牌。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公司2022年4月26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为0.7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控股

子公司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创投”)自2017年9月起,通过三项资管计划先后累计形成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21.85亿元债权。按原合同条款及2020年12月分别签订的三份资管计划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截止2020年末,逾期未付本金合计

98500.00万元、逾期未付合同期内利息9570.00万元,逾期后罚息53943.00万元,截止2021年末,增加逾期后罚息26118.00万元。

一、业务背景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滇中创投陆续通过3个资管计划,向滇中保理购买

保理应收账款,滇中保理到期回购资产、支付利息,并约定了违约金/罚息。公司时任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股”)为滇中保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2017年9月至11月,滇中创投通过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浙商聚金滇中创投1号定向资管计划”(简称“滇创1号资管”),分5期出资

12亿元购买保理资产,回购期限一年、年利率7.59%。滇创1号资管第1至4期

于2018年9月至10月到期,滇中保理于2018年12月结清本金8.50亿元并支付利息0.74亿元;第5期于2018年11月22日到期,滇中保理于2019年5月结清本金3.50亿元并支付利息0.18亿元,剩余利息851.23万元逾期未付。

为解决滇创1号资管逾期,滇中创投于2018年10月通过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东证融汇明珠6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东证611号资管”),12月通过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金元百利君中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君中1号资管”)。两项资管计划合计出资9.85亿元购买滇中保理的保理资产,回购期限一年,年利率分别为10.50%、8.62%。在这两项资管计划合同期内,滇中保理应付本息10.73亿元(本金9.85亿元、利息

0.99亿元,“东证611号资管”项下已付利息0.11亿元),但到期后滇中保理未能偿付。上述债务分别于2018年、2019年逾期后,各方未及时签订展期协议或作其他安排。2021年初,经公司自查发现,2020年12月31日未经适当审议流程,公司与滇中创投等相关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3个资管计划项下的委托资产原状分配给滇中创投,滇中创投成为滇中保理的直接债权人,协议中计算的债务本息及违约金/罚息合计16.20亿元(本金为9.85亿元,利息为0.96亿元,违约金/罚息为5.39亿元)。滇创1号资管项下未支付的利息为851.63万元,但其罚息计算高达3.20亿元。上述行为直接导致公司产生大额债务。2021年7月,公司已就部分前高管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在2021年4月30日前多次与滇中集团面谈协商,并分别于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7日、

2021年9月29日、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8日多次致函滇中集团,请

求协调减免上述利息及罚息。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滇中集团及滇中创投均未予以回应。

二、罚息调整的内容

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结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公司拟按照以下标准重新计提确认各笔资管计划应付滇中创投的罚息(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1.按“当事人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部分,即以逾期未付的金额(本金

98500.00万元+利息9570.00万元)作为计算罚息的基数;

2.按相应期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为罚息利率上限;

3.调整罚息期间为自各笔资管计划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4.对截止目前已计提的罚息金额进行相应账务调整。

三、调整后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截止2021年末,调整前的逾期未付本金合计98500.00万元、逾期未付合同期内利息9570.00万元、逾期后罚息80059.00万元;调整后的逾期未付本金合

计98500.00万元、逾期未付合同期内利息9570.00万元、逾期后罚息41366.00万元;调整前后罚息金额差异38693.00万元,均为公司减少的应付滇中创投资管计划罚息。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应付滇中创投资管计划罚息的事项,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高额罚息中有失公允的部分予以调整,公司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事项上进行了沟通且不存在分歧,本次对应付罚息的调整是对公司日常交易中不合理定价事项的纠偏,有利于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来如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罚息金额,公司将根据生效文件进行调整。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的议案》,关联董事苏丽军先生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有

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应付滇中创投资管计划罚息,以逾期未付的金额作为计算罚息的基数、按相应期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

作为罚息计算的利率,符合公平公正的商业定价原则,有利于消除前期显失公平的交易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应付资管计划罚息的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关联董事苏丽军对《关于调整应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罚息的议案》回避表决。

主任委员张慧德、委员李雪宇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应付滇中创投资管计划罚息,以相应期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作为罚息计算的利率,符合罚息计算的正常标准,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应付资管计划罚息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四)监事会审议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应付资管计划罚息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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