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5-06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大名城企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255197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81%,截至本公告日,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115789304股、被司法标记119798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标记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占其及一
占公司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股致行动人冻结/标记冻结/标记冻结冻结股东名称总股本股份是否份数量所持股份起始日到期日申请人原因比例为限售股比例浙江省杭名城控股集司法
11578930412.51%4.98%否2025/11/252028/11/24州市中级
团有限公司冻结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名城控股集司法
11979817912.94%5.15%否2025/11/252028/11/24州市中级
团有限公司标记人民法院
合计23558748325.45%10.13%-----该笔司法冻结和标记所涉案件金额及执行费用为
1230138519.74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合计占其及一累计被冻结累计被标记合计占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致行动人所持数量数量总股本比例股份比例名城控股集
23558748310.13%11578930411979817925.45%10.13%
团有限公司
合计23558748310.13%11578930411979817925.45%10.13%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