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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共五人,分别由独立董事陈金山先生、田新民先生、郑启福先生和两名不在公司任职的非执行董事俞丽女士、俞凯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陈金山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共召开七次会议,审议年度审计情况、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以及与年审会计师年报专门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参加各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审议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
2025-2-7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沟通会
策略方案审阅事务所提交的2024年度审计
2025-3-28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沟通会
报告初稿同意年审会计师提交的公司2024
2025-4-23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沟通会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及相关专项报告、鉴证报告1、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同意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2025-4-23要》;、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局会议告》;3、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3.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3.2《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并同
2025-8-21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
1、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审议
同意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2025-10-27《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局会议项审核意见》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续聘天职国审议《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2025-12-2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素养,认真负责地履行了监督和核查的职责。
(一)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报告期,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等相关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履行严格监督和评估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执业
资质等文件,综合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在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四)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天职国际沟通,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对外审计工作的配合,推动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专项沟通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天职国际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重点围绕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式、关键审计事项等年报审计事项及
风险应对措施,与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监督与敦促天职国际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进行核查验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审计机构与公司经营层开展沟通,提出具体管理建议,并持续跟踪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六)指导和督导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通过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八)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董事、管理层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监督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相关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将进一步完善审计委员会工作,继续加强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并积极开展专项调研,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严格审核公司财务报告情况,要求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提高年度审计工作质量;继续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特此报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