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名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任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大名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0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99700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25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3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4695.5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74421.73万元,本年度使用273.77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经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229.67万元(含利息收入928.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
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或变更为一般账户。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1一、募集资金总额3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4003
二、募集资金净额29599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74421.73
本年度使用金额273.77暂时补流金额0现金管理金额0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
其他-永久补流金额22229.67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28.17其他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前任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公司于2014年9月完成的非公2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后,与公司及相应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终止,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或变更为一般账户。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续状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441667305174已销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03407500040028711变更为一般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13110101040019302已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35001870007052519259已销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12259000000021985已销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11014686310007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流资金等事项,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后,进行规范使用,按期及时归还,并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临时补充流
临时补充流计划补充流动董事会审议归还募集资归还募集资动资金起始动资金金额资金时长通过日期金日期金金额日期
225002024-12-18不超过12个月2024-12-182025-5-1922500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229.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新项目计新项目计董事会审股东会节余募投结余资金结余资金新项目用划投入募划投资总议通过日审议通项目名称金额用途途集资金总额期过日期额名城永泰东部温泉2025年42025年5
22229.67永久补流---
旅游新区月24日月20日一期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经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2229.6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前述“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名城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4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大
名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大名城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了解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大名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名城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14年9月24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3.7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4695.5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截至期末累计投项目达到预本年项目可行承诺投资项目和募投项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是否达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定可使用状度实性是否发目,含部分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入进度(%)到预计超募资金投向目性质诺投资总额总额入金额入金额的差额(3)态日期(具现的生重大变变更(如有)(1)(2)(4)=(2)/(1)效益
=(2)-(1)体到月份)效益化名城永泰东部温生产建
无295997.00295997.00295997.00273.77274695.50-21301.5092.802025-6-3072.59注1否泉旅游新区一期设
合计295997.00295997.00295997.00273.77274695.50-21301.5092.8072.59未达到计划进度
原因(分具体募不适用。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
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不适用。
换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详见本报告三、(三)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适用。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
详见本报告三、(五)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无。
用情况
注1:名城永泰东部温泉旅游新区一期项目2025年截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终止日,实现营业收入72.59万元。
。
7(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赵志丹蔡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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