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的说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智慧”)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 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
2、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机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由于大智慧存在境外子公司,需要聘请境外律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在本次交易草案首次披露前,公司委托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聘请了 LI & PARTNERS、Clyde & Co Clasis
Singapore Pte. Ltd.、King &Wood对大智慧重要境外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针对本次加期核查,公司直接聘请了 LI& PARTNERS、Clyde &Co ClasisSingapore Pte. Ltd.、King &Wood对大智慧重要境外子公司进行加期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另聘请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大智慧的特定资产进行评估。
综上,经公司审慎判断,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本次交易中除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市场惯例聘请上述中介机构外,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