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及2名董事组成并履行职责,
分别为独立董事刘华先生、宋利明先生、李熙晨先生、董事朱正伟先生、刘晓峰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华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工作及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2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沟通公司预审情况。
2、2025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沟通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情况,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工作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等6项议案。
3、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5年8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2025年10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重点关注的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审计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上述报价为含税价格,包含审计期间各审计地的差旅费、交通费)。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审计业务,审计费用价格合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能够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事项。
(四)指导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指导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引导,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内控建设不断完善,依法合规运营,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