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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30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股票代码:600098公告编号:临2025-052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向全体

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8家属下子企业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799.67万元,计入2025年上半年当期损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有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7票通过)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

年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7票通过)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即将届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第三个限售期,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17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115017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且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关于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且退休时超过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六个月、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不能持有公

司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上述8人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条件;另有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拟对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30%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一)公司按3.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

441887股,并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支付利息。

(二)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回购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在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关于通过制定<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7票通过)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工作要求,同意制定《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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