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需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需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
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本
次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
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
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和公司情况,任职条件能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化成侯志勤孙汉虹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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