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独立、专业、勤勉尽
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成立
于 2012年 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8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执业规范,按照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开展了公司范围内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会计报表附注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工作。
经过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客观反映经营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1/3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核查了信永中和的业务资质,评估了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确定其胜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审前工作会议
2025年12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信永中和审计项目组及其注册会计师,公司审计部、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了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重点,会议就沟通机制、协调配合、重大问题反馈等作出安排,确保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了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在会计
准则执行、会计政策运用、业务流程合理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的有关汇报,并就关键审计事项、调整事项、初审意见和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
2026年1月15日,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初编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信永中和业务资质、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遵守职业道德,审计行
2/3为规范有序,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独立、客观、依法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公允地出具审计报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