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1证券简称:明星电力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
永中和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改聘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中汇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5(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5)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6)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事务所合伙人117人,注册会计师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中汇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23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05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7291万元。2025年度,中汇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2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978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2/5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2次。51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
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况永宏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朋飞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超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3/5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3.6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7.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48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相比略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19年至2025年,信永中和承担公司财务年报审计,在此期间,
信永中和同时承担内部控制审计,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每年均为公司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改聘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中汇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的
了解和恰当评价,根据公司招标结果,审计委员会建议改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83.6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7.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6.48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名董
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