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青山纸业:关于国家商务部对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4-0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公告编号:临2022-01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商务部对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8日,国家商务部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对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的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作出复审裁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反倾销背景

2016年4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

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16年4月10日起5年。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

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

2021年2月,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代表

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向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维持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根据国家《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1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立案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反倾销期终复审商务部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二、复审裁定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三、反倾销措施

1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公告编号:临2022-017

1、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

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2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实施期限为5年。

2、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6年第8号公

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3、被调查产品名称:未漂白纸袋纸,又称未漂白纸袋牛皮纸,或未漂白袋用牛皮纸,

或未漂白伸性(半伸性)纸袋纸等。

英文名称:Unbleached Sack Paper,又称:Unbleached Sack Kraft Paper,或 UnbleachedBag Paper,或 Unbleached Extensible(Semi-Extensible)Sack (Kraft )Paper 等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48042100和48043100税则号项下。

4、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与商务部2016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相同。

四、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22年4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未漂白纸袋纸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五、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

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10日起5年。

六、本次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商务部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进行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继续维持实施反倾销措施,可避免继续或再度发生进口未漂白纸袋纸的倾销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具体内

容 可 详 见 商 务 部 网 站(trb.mofcom.gov.cn/article/cs/202204/20220403303434.shtml)。

特此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2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