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6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2026年5月14日目录
会议议程..................................................1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3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8议案四:关于审议《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9
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
非审议事项一: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16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4点30分
2、召开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审议《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二)宣读《关于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提名》,并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三)听取并审议议案。
(四)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五)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大会主持人
同意可进行发言。
(六)监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的表决情况。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在宏观经济深度调整、行
业格局加速演变的双重考验下,承压前行、锐意转型的关键一年。公司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运营、稳健经营、转型发展”三大主线,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运行情况: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组
织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规有序,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决策内容有效。全年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2次,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切实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公正性。
2025年12月,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应职责。新一届董事会的顺利产生,为公司的战略转型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专业的决策支撑,注入了强劲的发展动能与全新活力。
(二)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风险控制5个专门委员会,年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职责权限,有序开展工作,就公司财务年度审计事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考核、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前置审议
与专业论证,形成专项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同时,董事会也积极采纳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专业意见,持续优化决策流程,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整体决策的专业性与科学性,完善了董事会内部治理架构。
3(三)董事会严格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履职权利,积极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提供充分条件,定期向独立董事介绍公司运营情况,支持独立董事独立开展调研、核查工作。
2025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就公司关
联交易等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董事会始终将公司治理规范化建设作为核心履职内容,年内持续完善
公司内部治理体系,根据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21
个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确保公司各项运作有章可循、合规有序。
同时,董事会切实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推动内控机制有效运行,定期核查内控执行情况,及时排查治理运作中的潜在问题,确保公司内控体系覆盖全面、执行有效,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二、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89.4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13%;
实现利润总额16158.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81%;投资收益7300.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00.7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996.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73%;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0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约25.00%。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0.64亿元,负债总额17.4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3.16亿元,资产负债率24.74%。
(一)路桥收费业务
公司拥有重庆市主城区嘉陵江嘉华大桥的特许经营权,年度应收路桥通行费
19480万元已全额到账。截止报告期末,嘉陵江石门大桥相关资产尚未移交,仍由公司代管。公司所属桥梁的安全运营,稳固了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根基。
年内,公司聚焦桥梁管护全流程,落细设施维护与管理责任,以“路平桥安”为目标,系统推进桥梁安全运维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测与重点4维修工作,坚持对管辖城市路桥设施每天的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周检查,
以及每月一次的经常性检查。同时,针对天气等季节特点和特殊时节对设施进行特殊检查巡查,为加强设施维护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组织完成石门大桥桥梁变形观测、嘉华大桥综合观测以及石门大桥、嘉华大桥和嘉华隧道的结构定期检测。通过对嘉华大桥运营状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监测管理和分析评估,为桥梁安全运营提供了科学依据。
组织实施李家坪立交及嘉华大桥北引道人行道铺装维修工程;完成嘉华大桥
(华村立交、黄沙溪立交)支座维护作业平台搭设及华村立交挂板检查维护、石门大桥南引桥桥墩支座维护作业平台搭设和检查维护工程。
年内,公司严格落实桥梁安全保卫与保护区巡查制度,组织桥梁消防、防汛、交通组织和反恐等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公司加强桥梁配套电气、监控系统的运维管理,实行对桥梁设施完好情况、交通状况、设备运行状况24小时不间断监控巡视,显著提升了运维管理的精细化与高效化水平。
(二)股权投资情况
1、公司参股企业渝涪高速积极响应国家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号召,
2025年度持续推进收费站智慧化升级改造,建设风险点和高边坡预警监测系统,
加强了全路段监控监测设备加密部署;坚持做好“畅安舒美”高速公路建设,以优质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业务稽查体系以大数据为支撑,深化数据价值挖掘与分析应用,强化“路警”联动,确保应征不漏。报告期内,该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红利分配,公司收到红利660万元。
2、公司参股企业重庆银行,该行深化改革、加快转型、高质量发展焕发新活力,资产规模突破万亿元大关,营收与净利润实现同比两位数增长。报告期内,该行进行了2024年度、2025年度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公司共计收到红利款约
7130万元。
3、公司投资的嘉兴临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持有安徽长飞先
进半导体有限公司509.782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445%。2025年,长飞先进总投资超200亿元的武汉基地正式投产,武汉基地新开发产品超65个,产品良率及可靠性同步实现稳步提升,未来前景可期。
54、公司参股企业重庆联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于2022年10月进入清算期,2025年,该基金的工作重点仍是努力寻求项目的退出机会。
5、公司参股企业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该公
司建立了政府采购数据服务的新机制,谋划数据采购服务收入,但因受大环境的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三)其他
1、公司所属嘉陵江石门大桥于2021年12月31日经营期满。根据2001年2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三桥收费年限有关问题的复函》“在收费年限到期时,市政府研究按当时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回收大桥及相关资产,用其它有收益的资产等量置换”的承诺。报告期内,一方面确保桥梁设施的安全运行,通过对嘉陵江石门大桥进行桥梁变形观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全面及时掌握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一方面持续跟进石门大桥资产评估与移交工作,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移交过渡期相关养护责任和费用支付以及资产回购(或置换)等相关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嘉陵江石门大桥评估等工作正在推进中,相关资产尚未移交,仍由公司代管。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推动解决导致平顶山
土地开发项目长期闲置的问题,经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就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达成了明确的共识和可行的方案,为该项目的后续开发奠定了基础。
3、盘活公司所属南坪国汇中心、大桥附属设施等现有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加快存量资产的处置工作,提高资产周转效率;优化资产出租策略,探索资产经营新模式,提高存量资产收益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6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16158.92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4758.20万元,实现净利润11400.71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08.24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拟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5年末股本总数132902506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26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4554651.61元。本年净利润结余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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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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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四:
关于审议《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更好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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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更好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
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绩效评价或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予回避。
第六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应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10第八条公司行政部、财务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实施具体工作。
第三章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九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和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现场会议补助的形式。固定津贴标准:18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因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按实际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发放会议补助。
(二)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现场会议补助的形式。固定津贴标准:
7.15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因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
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按实际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发放会议补助。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领取对应的职务薪酬,不再另行领取固定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担任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评价标准执行。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可就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对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公司发放的其他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1第四章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股东会、董事会选举或聘任当月起计算,按月支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或离任,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薪酬数额,超过半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环境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绩状况。
(三)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或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通胀水平。
(六)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薪酬调整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则不予发放
绩效薪酬:
12(一)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形严重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
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十八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3议案五: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2025年度薪酬
根据董事所担任的职务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姓名职务任职状态
薪酬总额(万元)
翁振杰董事长在任3.77
宋延延董事在任1.19
刘影董事在任7.74
李之光董事在任1.19
马赟董事在任1.19
李丹奇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任2.17
何春明独立董事在任19.19
吴振平独立董事在任18.00
欧家路独立董事在任2.10
李向春董事长离任166.00
李亚军董事、总经理离任166.00
刘勤勤董事离任7.14
吕维董事离任7.14
蒋爱军董事离任7.14
龚志忠独立董事离任17.10
二、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14(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现场会议补助的形式。固定津贴标准:1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因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按实际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发放会议补助。
2、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现场会议补助的形式。固定津贴标准:7.15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因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按实际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发放会议补助。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领取对应的职务薪酬,不再另行领取固定津贴。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董事薪酬自股东会、董事会选举或聘任当月起计算,按月支付。董事因
辞职或离任,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薪酬数额,超过半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3、公司董事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15非审议事项一: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审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提供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何春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振平》《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欧家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龚志忠》。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