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化俊先生、张金辉先生、赵和康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文件,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
外的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